我说下我的态度。
因为当初我的态度就是觉得司机是有错的,在有罪和无罪之间可以斟酌的。
我那个回答还在那。
甚至当时这个态度我是让我很多关注者失望的。
但是我始终任性的坚持,在那个女生要求停车,司机选择不停,他有责任,他可以不被判刑,但是应该进行赔偿。
所以我一直说我很任性,我认为这种案件没有切实的证据之下,我只能做选择题,而不是判断题。
OK。
那这个电视剧播出。
它代表了什么?
它直接代表了做出了判断。
就好像它真的知道案件的整个真相!
可事实上呢?它是枉顾事实,添油加醋,泼脏抹黑。
这种电视剧,它不是尊重事实,它是为了收视率,博取眼球!
哪怕当初像我这样支持货拉拉的盖棺定论的圣母BIAO,我也只是认为司机不无辜。
连我都觉得匪夷所思了,何况站我对立面的人。
我们心里可以有不同的见解,但是没有权利对别人扔石头。
我自认为,我当初觉得司机也有错的原因,
是整件事,没有人是完美的,对方有罪,你又何尝无辜,与其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苛责别人,不如先要求自己。
而电视剧的播出。
让我心里的防线一下崩溃。
法律成了工具,法律不是正义,法律它追求正义的态度让民心大失所望。
本身案件的审判,就是一根刺。本来就有争议的案子,现实中两边观点分化就很大了。电视剧在拍摄的时候还加了现实中没有的家属试图“贿赂法官”的情节,雪上加霜。
而这根刺扎进去多疼,拔出来就多困难,可现在它非但没有被拔出来,而是腐烂了。
其实,我一直知道这个道理:就是司法的公正是由法院的执法公正维护的。对于一个案子判的合不合理,应当以法律规定作为标准,而不是以你我的立场作为标准。否则的话,站在你的立场上你想这样判,站在我的立场上我想那样判,这样一来司法公正就被打破了,给社会带来的灾难是不可估量的。
因为这个道理,我才说,法律我会尊重,但是我的观点是属于个人的立场,我不想跟别人那样觉得跳车的姑娘死了活该。在情感上,我没办法接受自己这么理性。
而抛开感性,单纯从理性角度来说。
仔细了解一下就会知道司机当时走的是大路,正前方500米是派出所,乘客提出下车几秒后就直接跳了。货拉拉本身是拉货的,不具有载人的义务,也没有规定的导航。司机本来已经被判无罪,因为舆论问题,释放后又被抓捕,无罪羁押200多天,不准请律师。
民事赔偿没问题,刑事处罚不能以“恐惧感”作为定罪原因,换位思考不是每个人都要具备的能力,一切还要以是否出现了明显的犯罪尺度的侵害为准,否则只会让正常女性遭受越来越多的隐性歧视。
在争议之下。
我只是单纯觉得如果女孩子因为恐惧而跳车需要批判,那么司机信息女孩子在规定时间内磨磨蹭蹭而产生怒气就也需要批判,毕竟都是非理性导致的。如果司机觉得女孩拖拉而生气有情可原,那么女孩为什么不能因为心生恐惧而跳车。
可现在呢?
明明知道,判案不能这样玩,假如有天你在逛街,然后直接把你抓了,法院,检察院,警察三方按照货拉拉司机的玩法来一套,你啥罪你都会认,这才是最恐怖的,普通人根本无力反抗。
明明知道,案件不能这么改编,案件本身说,是可以做无罪辩护,但是现在电视剧引导观众站了立场的。
本身这件案件不能说绝对客观,女生当时环境也是在精神上受到了恐吓的,是实际受到了伤害的,你不能只从司机角度来看他的权利,忽视女孩权利,最后的定罪量刑没有问题。
让电视剧这么魔性改变,直接连我这种本来支持判决的,都特么想骂娘了。
死者为大,生者承担无限责任的典型案例,弘扬人与人之间的救助精神不错,但也应该建立在对救助人的基本理解和权益保护上,通过法律倾斜重罚救助不力的人并不能让人更容易选择救助,只会让人与人之间更远离。
为什么评分低,
很正常。
不尊重事实的东西,就是破烂玩意。
得罪了三方,无论维护法院的神圣,还是支持判刑司机,甚至是同情跳车姑娘的,都特么想骂人。
用我四川朋友一句话结尾吧,没事莫挨老子,出了事老子担当不起。
果然,为什么老古话说XI子无义。
以前,台上唱戏的人为了生存而没有气节,丢失情义。
现在为了电视剧那点流量,可以最基本的尊重事实都不在乎了,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