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制可以说是个“被层层叠加伪造的古史”的典型案例了。秦代和清代社会的差距,一点不比商周和秦代的差距小。虽然清朝县政府副长官也叫县丞,中央也有个衙门叫“太仆”。问题是商朝也有个官职叫太师,周朝君主也被称为天子不是?
能因为于格卡佩那时候法国有国王、有伯爵,路易十四时法国也有国王、有伯爵;罗马有英白拉多,俄罗斯帝国也有英白拉多,就说他们是一回事么?
秦朝的郡守和县令是皇帝任命的,听起来很吓人?加洛林王朝那时候伯爵也不过是卡尔奥古斯都任命的地方长官而已。
一句郡县制概括了两千年,一个县丞用了两千年(县令倒是最后六百年改名字了)。秦汉时那个呼风唤雨的百里侯,和明清那个垂拱而治的中央驻县办主任,真的是一回事?
把秦制用到1911年之后就更可笑了。罗马元老院和美国参议院也是一个词,麦加部落长老会议和哈萨克斯坦国会也是一个词。但是无论是美国元老院还是哈萨克长老会议,和克伦威尔与拿破仑的关系,绝对比和西塞罗与买买提近的多。
自然,乐于使用这个词汇的总有某些用法家思想影射马克思主义的人。比如有人喜欢说,列宁“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句话把统治阶级教坏了,让他们能够理直气壮为所欲为了。
统治者们哈哈大笑,中世纪时我家娃六岁就学怎么使唤奴仆,现代社会我家娃八岁就懂帮我抓偷懒雇员。这还用人教?
发布于 2022-10-05 00:01・IP 属地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