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受核酸检测,100%属于违法行为。
说拿着鸡毛当令箭?
你是在搞笑么?
来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看到没?
必须接受检验。
不接受?足够严重可以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所以,这位嫌疑人违法毫无疑问,只是执法机关判断尚未达到违反刑法的水平。
然后有人质疑治安处罚法里的【紧急状态】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看起来好像质疑得对,明明国家没有发布过“紧急状态”呀
问题在于,这些人故意省略了后面三个字:情况下。
完整的叫【紧急状态情况下】
那么我就要问了:【紧急状态情况下】和【紧急状态下】,是一个意思么?
并不是
【紧急状态情况下】中的紧急状态,是一个形容词。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紧急状态。
换句话说,假如下暴雨,可能有山洪风险,有塌方风险,有塌楼风险,都叫紧急状态情况。当地政府进行疏散,下令撤离等等,这都属于【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

而宪法中的【紧急状态】,是个专属名词。
如果是在这个状态下,那应该说【紧急状态下】,而不是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其实想一想,国务院宣布紧急状态,社会秩序还指望“治安管理处罚法”?
所以,
A当地面临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新冠疫情扩散风险,是一种紧急状态情况;
B当地政府在这种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发布了实施全员核酸检测的决定
C同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个人必须接受检测
D嫌疑人拒不执行,违反了A+B,所以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的规定
没有半点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