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按照什么日内瓦公约来解释这个事,那确实,乌克兰人民就该被杀,谁让你们拿了政府发的枪了呢,活该嘛。
但是按照沈老师这个逻辑这么一讲,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搞三光,似乎也很有他们的道理嘛!谁让你给农民发枪发地雷来着,谁叫你组织民兵挖地道端炮楼来着,你不乖乖站好挨我们黄军的侵略,那你活该被杀。
甚至可以按照这个逻辑重新审视一下南京大屠杀嘛。南京城陷落以后,国民党军人的败兵不管多少,确实是有一些逃进老百姓家里藏起来了,不是没有。
那么就在这个时候,日本人把伪军军官沈大佐(名字瞎起的,就说那么个意思)叫来给他们辩护了:
你们南京老百姓私藏败逃中国军人,违反了什么什么公约。我们黄军怎么知道进城以后这些藏起来的中国败兵会不会在暗处打我们一冷枪呢?我看,为了维护国际公约的正义性,你们这些中国老百姓就该挨屠,别怪我们日本黄军残暴好杀。
之所以绝大多数人不会跟沈逸老师一样思考,是因为在各种的公约、法律、规定之上,我们人类还有人类的良知。
更何况,联合国就只有一个日内瓦公约吗?难道就没有禁止一个国家侵略另一个主权国家的公约?那么沈逸先生怎么不谈一谈别的公约呢?俄罗斯遵守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