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人民警察,个人认为民警的行为欠妥。
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
公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事件的对错,每个人观察的角度不一样。只讨论一个既定的事实,民警在网络上吐槽一个企业,动用的是私权还是公权?
如果是私权,可以吐槽,但内容应当是“作为一个公民,在星巴克吃东西被驱赶”,整个过程不能亮明公安的身份。亮明了公安的身份那就涉嫌动用公权了,在责任未定的情况下用公权去质疑私权实质上是一种霸凌。法律有没有授权一个民警在网络上利用职业身份吐槽一个企业或个人呢?
分三个方面随便讲讲:
1、网络社会,如果任何一个企业,包括外企国企私企,因为类似的事被网暴,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那真的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营商环境,最后还是广大劳动人民买单。
2、民警网络吐槽的行为不妥,但如果因这小事被处分,实属小题大做。基层民警非常辛苦,但国家已经发了相对社会平均工资不算低的报酬,既不要荣誉化这个职业进而给予不必要的优待,也不要对其强加非分的责任。
3、真没必要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大是大非必须有坚定站位,但生活中的小事情如果都上纲上线的话,社会的资源和精力被耗散太多,我们国家还在发展阶段,人均收入还落后于美国,光刻机还没造出,经不起无休止的莫须有折腾。星巴克是一个依法纳税的企业,这家店里面的员工都是中国人,民警也是老百姓,这完全是人民内部小矛盾、小误会,切不能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