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的去分析这个事:
有人在门店内食用非该门店销售商品,且门店为其安排了就餐位置。
该位置后因经营需求,需要食用非该门店商品人员调换。
在沟通中出现了不愉快。
就是这么一个事。如果上述描述有误,以下回答全部作废。
我真的不知道,通过上述描述,怎么就能够判定一定是商家的错呢?
如果“影响品牌形象”、“驱赶”能够有成为既定事实的佐证,那星巴克无疑应该为其的自大与无理受到口诛笔伐。
但有这样的佐证么?
不是举着手机就有理,不是发个朋友圈就权威呀,朋友们!
如果在调换座位时真的发生了口角,或者不愉快,那么作为群众的一方,通过正常的途径,提出自己的诉求,这个事又有什么错呢?难道提出诉求,提出投诉这一动作就是错的么?我不这么认为。就算是扣帽子,栽屎盆子,那么受理单位是不是也有调查的权利?
我个人觉得星巴克的豆子更酸,咖啡的品质真的很一般。但店内的环境相对来说还算卫生、整洁。就是一个靠品牌知名度卖产品且产品一般般的咖啡店而已。如果星巴克真的做出过分举动,我会踊跃的站在声讨的大军中,抵制的人流里,绝对不会再赏他们半个大子儿。
但如果要跨过事实,闭上眼睛,人云亦云,评事不求真,因为其消费水准稍微高于行业,且不是民族品牌而破鼓万人捶,这样的事,我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