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一些因素,陈露应该是元旦过后直接批捕,因为这起案件在警方侦查的过程中,检方已经介入,不用拘留,直接逮捕。
但也许考虑到今年事今年毕,让关心此案的人把担心和愤怒留在今年,别带着跨年,所以警方就采取强制措施,取保侯审。我个人估计也不会是禁闭在家,而是关到一个特别的地方,也便于疫情防控,到时候批捕令下来直接押到看守所,不会再来个隔离14天。
按通常的办案流程,警方只要确定霍尊被敲诈,那陈露应该被拘留。
但是又怕敲诈表面是敲诈,实际上有经济纠纷:比如陈露敲诈霍尊300万,她的理由是她在霍尊身上花了300万,法律如果认可陈露是在索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只是用了非合法非正常的手段,那么最后就不会将这敲诈的行为定性为敲诈的罪名,自然刑期也许十几天,也许是几个月。
但,这敲诈之为到底是否是真正的敲诈罪行,警方就要去查证陈露所说的300万的事实真相。这就不能全凭两个人两张嘴,这就要调查两人的经济帐。两人恋爱七年零4个月,这之间的经济帐就是冗长长长长长长……
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的收入与支出、收自何方?支出哪里?这都要查得很细,这需要很多时间,花费很多人力精力。你想想如果让你拿出2015年1月这单单一个月的收支明细,你能一笔不落的找全吗?这也就是此案立案后迟迟未见下文的原因。
单调查这笔经济帐就花了三个月,如果先把陈露拘留起来,再去调查她是否为霍尊花了300万。如果陈露说的是真的,那么她最可能就判个1个月意思意思。问题之前已经关了三个月,这等于是陈露被多关两月,那她要向警方讨点损失赔偿也是法律支持的。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上海警方是暂不拘留,先查案!这才有了从9月18日立案到今天,花了三个多月,才进行到刑事强制措施这一步!
我以前在其他场合提到:霍尊最大的错误是瞎了眼和陈露好上了。
但我今天更正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看走眼的时候,最初的人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有时是由于年龄、环境、思维等等的局限,选择了一个并不适合的人,我想大多数人都有这个经历,所以霍尊选择陈露并没有错!
但是霍尊依然犯了大错:
1:未能过早且清晰的看清陈露;
2:当看清陈露非自己婚恋理想对象时,未能果断分手;
3:当陈露携友敲诈时,未能急时报案;
当然他还有其它过错,但那些错都是因为他太善而导致的,他的善滋养了陈露的恶!
我在想,两人恋爱期间,陈露连打的费都要霍尊报销,而且是百倍以上的报销。重点是:每次都要报销,每次报销千元!
这真的有点过了!如果是我,我可以喊男友报销车费,但我真不好意思每次索要;如果他报销千元,这千元可以抵上二十次打的费了,那我会把钱留着,估摸着用完这一千再让他报销!这样做说明我还是个人,还有点良知,但陈露的做法太过份了。所以单单是这点霍尊就应该把陈露看透看白,立马和她分手。
其实陈露的小恶我相信在他们交往的一两年之后就暴露了,只是小恶太小不容易发现,碰上霍尊这样单纯的人,属于别人把他卖了还数钱的,他自然并没觉察到陈露的小恶。当有一天这小恶成了勒在他生活和事业上的一根绳索,让他喘不过气时,这已经是五六年之后。这个时候分手,确实要花大力气。要狠要绝,但他没有!
如今陈露是铁定要坐牢了,只可惜她太蠢,从立案到今天,三个月了,她有时间道歉,她有时间凑钱退还脏款,本来有足够的时间为她赢取减刑,但是她没有。
这里我提下另一个案子,“北京爱情故事”中的廖丹,就是那位为了救治妻子私刻医院公章“骗取”透析治疗费17.2万元的丈夫。他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但是他将所收的捐款一笔笔通过法院退了脏款,退脏意愿明显,诲罪态度极好,最终得到轻判。
而陈露呢?
何况她犯的不单单是一起罪,所以到时数罪并罚,量刑不轻!
此刻,她还有改变刑期的可能,但是恐怕这蠢女人get不到,好像她的家人也get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