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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交房产税会被赶人收房,那所谓的永久产权还有什么意义?

fe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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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交的是房款,其实你在为一套制度的沉默运转买单。

这个问题乍一看,是对“永久产权”的质疑:如果产权真的永久,怎么还会因为欠一笔房产税被赶出家门?但如果你往深里想,它其实触及到了一个更本质的悖论——产权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制度如何通过产权设计来分配收益、维持秩序,又如何在看似公平的规则下,悄无声息地收割?

不少人由此产生一种“相对主义”想法:美国产权虽永久,但年年交税,不交就拍卖;中国虽然只有70年土地使用权,但一次性缴清出让金,后续没有年年收税的麻烦。看起来,两者也不过就是收费方式不同罢了,没谁比谁高明。甚至有人觉得中国土地公有制没那么糟,美国土地私有制也没那么好。

但这正是被“支付方式”迷惑了本质。

你以为美国制度让你年年交钱,好像是在吃“利息”;而中国制度只收一次钱,好像是在交“本金”。你觉得自己吃了亏。但事实正好相反:美国的“利息”是在一个透明规则下、为公共服务所交的治理成本,而中国的一次性“本金”,是把你几十年的未来使用权直接打包卖断。你在美国是按照规则持续参与者;在中国,是一次性交割的买断对象。

更关键的是——美国政府不是这场交易的对手方,而中国政府是最大的卖家、裁判和利益获得者。

在美国,你是屋主,政府是裁判;在中国,政府不仅是裁判,还是土地的供货商、规划的设定者、价格的推手、制度的套利者。

01|美国:征税背后的制度自洽

先看美国。的确,如果你不交房产税,房子最终可能会被拍卖,但这个过程其实很清晰透明:地方政府不是直接把房子“没收”,而是通过一套成熟的“税务留置权 + 拍卖”机制,把欠税的房产放上公开市场。竞得者支付款项,先偿还政府税款,其余部分用于清偿银行等抵押权人,剩余归原屋主所有。

这不是政府动用暴力剥夺产权,而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债务清偿。产权虽然会被转移,但这是你不履约的代价,不是制度的武断。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从头到尾只拿回它应得的那部分税款,它本身既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也不是交易的利润方。政府靠税收养活自己,但它的收入来源,是在既定规则下“对治理服务的收费”,比如警力、教育、基础设施等。

这正是私有制结构下的典型逻辑:政府退出资源交易,只保留治理权力。

02|中国:产权之下藏着一次性赎买

反观中国,虽然土地是“国家所有”,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就“退出了交易”。恰恰相反,在整个不动产交易链条上,政府是那个最大的卖家。

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虽然有70年之说,但你买房的那一刻,已经通过“土地出让金”把未来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买断。换句话说,你并不是在获得长期可续的治理型产权,而是在做一笔高昂的一次性赎买交易。

更关键的是,这场交易的对手方就是政府本身。所有城市里的建设用地,一级市场都被牢牢掌控在政府手里;想开发?先竞地。想拿预售证?要审批。容积率、限价、楼市节奏、供地节奏——全是政府说了算。

这就意味着,政府不仅是规则的制定者,还是游戏的最大获利方。而这一点,直接把我们引向制度中最关键的驱动机制:土地财政。

03|土地财政:一个推高房价的制度闭环

所谓土地财政,说白了,就是地方政府靠卖地来获取财政收入。由于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拿走了大头税收,而地方却承担了大量城市支出任务(基建、教育、医疗、治安),财政压力巨大。但好在,地方政府手里还有一张底牌:土地。

于是,土地出让金就成了地方政府最主要、最直接、最能自主控制的收入来源。一个城市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可能都要靠卖地来完成。而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跟房价息息相关——地价贵,财政富;房价涨,地价也涨;大家抢房、抢地,政府收入自然水涨船高。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制度闭环:

房价上涨 → 地价水涨船高 → 土地出让收入猛增 → 地方财政依赖增强 → 更强烈推高房价的动机

而这种动机一旦被制度固化,政府不但没有意愿压低地价,反而会在各种层面上助推高房价,比如限地供应、变相炒作学区房、鼓励信贷放松等。

甚至连“调控”本身,都是一种在控制节奏的炒作工具:限购限贷限售,并非为了“让房价下跌”,而是为了“稳住预期”,避免市场恐慌。换句话说,是为了保高价,而不是压价格。

这就不是市场的理性波动,而是制度的利益驱动。房地产不再是民众改善生活的工具,而是地方政府维持财政和政绩的手段。

04|房地产税难以落地,不是技术问题,是制度逻辑无法自洽

理论上,房地产税本应是解决土地财政不可持续问题的替代方案。在一个健康的税制结构中,房产作为不动产中的大宗资产,本就应该纳入年度税收体系,用于支撑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世界上绝大多数实行私有制的国家,房产税都是地方财政的支柱之一。

而在公有制下,它也不是没有被考虑过。事实上,中国关于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走了二十多年。

从2003年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到2011年重庆、上海两个城市试点房产税;再到2018年被写入立法规划,再到2021年宣布扩大试点、最终又因条件不成熟被搁置,每一次推进的呼声都不小,每一次推进的结果都不了了之。

为什么?

第一,是历史债务问题。中国城市住宅在90年代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以一次性土地出让金为主要定价依据。大量居民已经以极高的土地成本购入住宅,如果现在再征房产税,相当于在既有基础上“重复征收”,公众会强烈反弹。尤其是中产阶层资产中房产占比极高,他们很难接受“缴了一次大头,还要每年继续缴”的逻辑。

第二,是制度角色问题。在现有的公有制结构下,政府既是土地的供方、又是开发规则的制定者、也是房地产价格的受益人。在这种状态下再由政府制定税率、评估房价、主导征收,不具备信任基础,也没有可监督的税收框架。

第三,是征管技术问题。中国目前并未建立起覆盖全国、权属清晰、估值科学、可实时更新的住房数据库。大量房产无权属登记、无统一估价标准,房产税如何计税、税基如何确定、多套房如何核实,基础条件并不具备。

第四,是结构激励问题。对地方政府而言,一次性卖地收入立刻到账,可用于还债、搞基建、做政绩,而房地产税是一种慢变量,需要制度透明、财政公开、长期问责。在官员任期短、考核以GDP和投资为主的体制下,很少有动力去推动“慢而稳”的税改。

所以,房地产税改革,并不是不能改,而是不愿改,也改不起。只要土地财政还能维持,房地产税就永远只存在于“舆论预热”中。

05|横向比较:高房价只是结果,制度才是原因

有些人说,全世界一线城市房价都贵,不只是公有制的问题。这种说法片面地用“贵”解释问题,而忽略了“为什么贵”。

一个有力的指标是:房价收入比

举几个例子(数据略有浮动,取近年估算):

  • 公有制结构下的超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往往在 25-40 倍,比如深圳、北京、上海;
  • 私有制结构下的纽约约为 6 倍,伦敦约为 8-9 倍,东京约为 5-6 倍
  • 哪怕像温哥华、旧金山这种公认“贵”的城市,也多在 10-12 倍区间。

也就是说,在公有制结构下,不动产已经严重偏离了家庭可负担能力。房地产不再是安居的手段,而是政府融资的工具、居民被反复征收的“制度性租金”来源。

从产权逻辑出发,最终形成的不是合理价格,而是政府从制度中反复收割居民支付能力的循环。

06|你以为你交的是房款,其实你在为一套制度的沉默运转买单

在私有制结构中,房产税收支明细清晰,政府必须公布预算用途、支出项目,房产税也确实用于改善你身边的公共资源:公立学校、消防站、图书馆、公园维护、治安巡逻。你交的那笔钱,最后绕一圈还是回到你自己身边,或者你孩子身边。

这是一种可被验证的循环,是有财政问责、有政治代价的制度安排。

而在公有制结构中,土地出让金本应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但问题是,这笔钱从你交出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可见路径。钱去了哪里?有没有用于改善居住区的公立教育、基础医疗、公共设施?有没有被真正用于城市更新?

在很多地方,答案是:没有。土地财政的巨额收入,大量流向了形象工程、无效投资、高速扩张的政绩项目。一些地方政府靠卖地支撑大规模借债,以地还债、以房还债,最终形成了政府隐性债务的大窟窿。

贵州是典型案例。长期依靠土地融资进行超大规模基建,地方债滚成雪球,最后财政被彻底掏空,不得不开始“反向输血”由下级政府维持运营。西部不少地级市,财政自给率不足30%,却拥有国际会展中心、高铁新城、金融CBD。

而你所交的那笔房款——包括高达数百万的土地出让金——也许就在那其中,被默默填进了这些烂尾的、无人问津的“财政黑洞”。

更重要的是:你无法查,无法问,无法追责。钱一旦被政府收走,就再无公共意义可言。

所以,产权的代价不只是贵,而是你永远不知道你到底买下了什么。

07|“产权”的意义,不在永久两个字

最后回到题目:美国的永久产权,如果因为房产税不交而失去,是否说明它并不真正“永久”?

不是的。产权的“永久”,不是你能住多久,而是制度是否承认你持续拥有,并赋予你清晰的权利边界与责任。

在美国,产权是你和公共治理之间的契约,你可以自由支配,只要承担对应的义务。房产税,是维持社会运行的治理成本。

在中国,你拥有的不是产权,而是一次性赎买后的居住权。在这套制度中,政府不是为你服务的裁判员,而是直接参与交易的对手方,甚至是制度设计者和唯一的利益最大化者。

你以为你拥有了房子,其实你是制度运行的贡献者;你以为你住进了一个“产权房”,但你真正买下的,是对这套土地财政体系的沉默接受。

产权有没有意义,取决于制度是否承认你的存在。而这一点,从来不是“永久”两个字所能决定的。

bankruptedzh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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