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些多年前的回答,才知道什么叫滥竽充数。
明明是一群不爱读书,又没社会经验的人,搞出的“高论”一套一套的。
对世界的理解,仿佛是组织军队只要钱给到位就有战斗力,历史的兴衰更替是有因果业报。国家亡了,必然就是主事的对下属不好,诸如此类云云。这些人完全没有对社会的基本感知。
完全不知道,现实中能控制人让其听命行事,永远都是如何拿捏人的“软肋”。
先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
你现在是日结兼职群的群主,或者是电子厂的人事中介。请问如何让你招的人,不跟你出岔子,亏损减小呢?
是跟你招的每个兼职人员,达成口头协议吗?做兼职的人经常出尔反尔,第一天说得再好第二天照样不来。
是跟你每个招进来的电子厂员工,签好合同就万事大吉吗?电子厂那么累,干一半不声不响跑路的人没有任何心理负担,顺便还能从厂里顺点东西。
那么怎么办呢。
现在的日结兼职群,报名就要交押金。无论工薪一百两百,押金都有十块二十。虽然无法避免兼职人员的失信,但还是会让他们肉疼。
很多两班倒的工厂,基本都会扣下身份证,只有你不干了或者满了试用期才把身份证还你。这样尽量避免偷奸耍滑的人, 混进来扰乱工厂的生产秩序。
这都说明在组织调度等同价值产出的经济活动里,适当让组织内部人员付出一点成本,限制一点人身自由。才能保证经济生产的稳定运行。
而这些做法,在组织学里还属于最基本的。在古代,在技术力尚不明朗,只能靠人力调度作为效率补充的情况下,组织学更是一门大学问。
直白的说,如何控制人身自由即人身依附权,就是统治管理的关键。这绝不是“你出钱我出力”的商业交易就能概括的,尤其军队。
很多人臆想平等交易是社会和谐的关键,不知道人的主观惰性很多时候才是事态沦为败笔的主因。必须有健全的惩罚机制,一项活动才能按既有轨道运行。
要想讲明白满人得势在哪,就要清楚明军问题在哪。
明朝军队,自明朝中期以来恰恰就是商业关系过深,雇佣色彩过重。使得军队战斗力趋向战功的利润比,军队组织性逐渐依赖与其将领的私交,失去了可以与满清持续作战的军事系统。
举一个例子。
嘉靖时期的杨选在巡边军务时,曾向朝廷递过一份报告。
他说,宣大和陕西的将领贼爱干一件事。和平的时候去塞外在蒙古聚落抢些马会来赚钱,有敌情的时候就设伏歼敌捞军功赏赐,军中上下都喜欢这种活法。
这种战术叫做“捣巢赶马”。王越余子俊等靠此做法升迁,马芳、董一元、李成梁、李如松、麻贵、杜松、杜文焕等靠此捞取军功。
从这处史实能看出,明军在明蒙边境冲突中长期是占据优势的。无论战和,明军打到最后都有得赚。可另一面,也说明在嘉靖时明军作战图利色彩过重,军事行动掺杂经济因素必然会战略短视。
这也是为什么隆庆合议后,明朝这边已经有很大的优势,却依然无法荡平边境纷争的真正原因。很难不怀疑是边境将领们养寇自重。
而这种风气,从明英宗的天顺朝便已有之。当时经历土木堡之变的明朝,便已进行军队改制。雇佣大量卫所制体系外的兵源,入伍作战。而随着明英宗之后的边疆战事逐渐小规模化,长期不指挥大规模作战,明朝皇帝这个军事首长的作用开始隐身。手握军功赏罚的直属将领权力放大,明朝军队拿钱办事的“私兵”色彩越来越重。
此时明朝的军队建构,彻底成了一个经济问题。明朝政府看似是明朝士兵的一切合法性来源,其实已经沦为一个买方市场。只有不断掏钱,才能指挥得动军队。
因为明朝体制里中下级军官是世袭武官,领兵带队有雇佣兵的政策红利,必然争相效仿私兵而非卫所兵。可派来领兵作战的将领却是职务性的,打得不好可能被调走。这又使得将领在向下管理时又不可能不提“钱”字,靠钱聚拢军心。明朝军队的建设,已经无法让高质量士兵人身依附原有的军队建制上,而是长期盈利的雇佣关系。
这就造成明军,有两个很严重的问题。
第一,明军内部很难协同作战,精锐明军都推崇小规模掠利,自保情绪严重。
大家都知道,明军边军中骑兵很厉害。可大家没想过的是,骑兵属于精英兵种。需要靠无数精良马草马匹和军事训练堆砌而来的。他们可以成为战术的主轴,但无法成为战略推进的主力。占领战略点,攻城,还是要靠步兵。
可当时无论宣大,还是蓟辽。各位总兵都喜欢用骑兵进行特种化作战,其实是有意剥离明军原有的作战体系,独享战利品。李如松后来中伏身死,也是受“捣巢赶马”的利益驱使。
而且当时军事技术的发展,骑兵战术优势也不明显。因为火枪的实用性和稳定性大幅改进,且明朝有这个技术的前提下,明朝可以大规模训练火枪步兵。训练火枪兵成本便宜,火枪又打得穿盔甲,对于马匹不比满清多人比满清多的明朝其实更有利。
其次,训练火枪兵的组织方式,相当于锻炼一个公民兵阶层。这能省不少钱,适合与满清常态化作战。这才有熊廷弼“辽人守辽”战略的由来。
可这在当时明军内部难以实施。募兵制造成的“私兵”文化,使得军队内部成了一个个自行其是的小部门,很难分享核心数据和功劳。就像戚家军,九边土兵和关宁铁骑,这些战斗力强的部队。他们的特点都是军队内部实现了宗族化捆绑,内部待遇极为丰厚。他们怎么可能跟一群拽后腿的友军协同作战,被抢走功劳呢?
相反,部分将领还会为了自保,经常选择游而不击不愿为风险趟雷丢了谋生手艺(私兵)。
无法组织协同,进行军队改革权力下放,就是明军始终在以特种化作战对满清的举国战争。
徐光启就曾说,看似明军在辽东有十几万人。其实每次打起来都是以寡击众,几千骑兵打满清四五万的集团军。
第二,明军内部很难建立惩罚机制,部分将领还敢讨价还价。
前面说了,由于明英宗后能打的军队普遍具有雇佣性质,战场冲突变得细碎。朝廷很难找到清晰的权责关系,而将领在实际的职务运作中填补了权力的空白。军队很容易得到赏赐和拨饷,却不一定有相等的军功。
就比如闹出登州之乱的孔有德耿仲明部,搞出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都敢跟朝廷提条件:把登州交给他们军管。就因为他们当年在辽东待遇丰厚,朝廷事事管不了反而还要迁就。
就比如左良玉,王允成之乱,朝廷三令五申要他将其问罪。他抓到了留在军中,就是不杀。就是因为明末到了那个局面,能靠的只有它了。
所以,你看崇祯在明末挺手忙脚乱的,指挥这指挥那。其实压根没有一只彻彻底底忠于他的直属军队(能打的)。
明末军队的问题。就是军队建设剥离了国家的公民义务,士兵没有人身依附在原有的社会体系。寄生在一个个小规则里,靠雇佣关系苟活。
所以,你看明末军队单论战斗力很强,有扑火的架势。但就是无法形成余力,彻底扑灭火灾。就是这个军队体制出现了问题。当军队事情变成了经济账,那任何事情都能讨价还价,这天然削减了国家的权威。
那么,满清得势之道在哪呢?
那就是满清不跟你玩交易,就是通过要挟逼你就范。
《清太宗实录》记载过这么一个事。当时皇太极手下的汉人颇有不满,因为他们当时不仅“差傜繁重”,而且还规定“官员病故,其妻子皆给贝勒家为奴”。
被这样的对待,这些投降的汉人怎么还会死心塌地呢?
很简单,那就是“软肋”太多。能被满清抓走的汉人多是辽东本地居民,他们宗族血亲都在那。他们剃发后都要从军当炮灰,满清自然不可能把他们当战斗力,而是通过他们的死亡来保存自己的实力。所以做法更加直接残暴。通常是把其家族的老小捆在军中作为人质,逼这些汉人送死。
而由于剃发后与对面明朝汉人的道统对立,明朝战事的失败,他们只能继续赴死保证族人生存。如此往复。
请注意,虽然满清对汉人这种做法几十年了,可当时还是没有汉八旗的哦。而是要等松锦大战,明清形势彻底落地的时候,皇太极才赏给了汉八旗的身份。因为当时接纳明军的降军太多。
可此前投奔满清的孔有德耿仲明,范文程,你能说他们贡献不大吗?此前为满清而死的汉人,不够多吗?
可从万历末年努尔哈赤设立八旗,到皇太极为这些汉人奴仆给了八旗的名分过了二十七年。
而且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给了汉八旗没几年,汉八旗这些人就能像没事人一样,忘记被满人奸妻淫女的事情拼死效劳。
是不是正说明了,满清的成功之道,压根不在于一些人臆想的“尊重劳动成果”?而是尽量压低这些汉人的议价权,才能突显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