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没辙。
我要有法子,马上社科院一辆小车开我楼下,我摇身一变成国师。
县级财政的困境有普遍共性:
一,交易量流出。
例如人口流出,就是就业、消费和投资的交易量流出;
二,收益流出。
除了常规的税费收入,还有就是资产价值。所有价格都是买出来的,没有交易量的资产一文不值。
这个流出结构就是城乡二元制叠加新时代大城战略的后果,只不过以前这些后果直接体现在农村。现在农村半抽干,压力开始体现在县级身上。
然后是分税制的历史遗留问题。
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地方和中央的财政关系:哪些钱你拿,哪些钱我拿,拿完了之后上面再给你返多少,基本框架有了。
但要注意:这个“地方”,一般指的是省级。换言之,94年主要解决的是中央和省级之间的财政关系,省内的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是什么规矩,没讲清楚。
于是有些省拿个人所得、企业所得、营增往下分,有些省内可以分资源税,有些可以分非税收入。大量省份内部形成了分成制和包干制。
就给你这么多,剩下的你自己搞,于是某些地方成了大货司机的例行罚款地。
由于没有规矩,省内财政经常出现复杂易变、讨价还价的状态。这种状态,得到发展优先权的大城自然无所畏惧,而处于人口投资双流出的小城就很艰难。
这种艰难在疫情与新生率下降的双重打击下明显爆发。
另,其实县镇这种情况是长期存在的。
九十年代是乡镇企业破产潮,于是一直到两千年初,县级财政都被称为“吃饭财政”。
三提五统,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优抚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费。能收多少是多少,保县镇乡体制能吃饭。
停了农业税到扶贫攻坚之前,更是成了要饭财政,县镇乡的保民生保社会治理主要靠举债。那时候大规模支付转移还未启动,所谓举债等于打白条。
这是一种很恶劣的社会环境,基层为创收无所不用其极,今天很多看起来匪夷所思的群体事件就高发在那个时期。
然后是扶贫启动的大规模转移支付,配合棚改下沉的土地财政,一定时期内提升了基层的财政收入,县镇乡治理好转。
但坦白说,这是需要外力维持的。
回到县级这个角度。
而另一方面,虽然省内分钱说不清,但花钱是刚性的。
随着扶贫、社会进步、老龄化,这种基层民生刚性支出越来越明显。
这就形成了一对基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尖锐矛盾。
你上面一纸文件,千条线串到我这一根针,我必须办事;但我办事的支出,不要说省里,可能在市里都没人安排。
之前可以靠本级土地财政来缓解,但现在土地财政已经成了隐性债;而本地的交易量持续萎缩,税费都收不来多少。
为之奈何?
所以你会在这两年频繁看到一个非常“神奇”的新闻标题:“中央财政直达基层”,甚至能做到直达需要纾困的个人和企业的账户。
往好了想,这当然是减少流程审批、提高使用效率的创举。
但往坏了想,就是省甚至市一级,对县镇乡的支出抱有迟疑态度,以至上头需要自己直接打钱。
说实话这是有风险的,隔了很多层,上头并不一定能准确掌握下面2844个县级行政区的支出合理性。但大面上又拖不起。
国办发(2022)20号文里第16条算是直言了对县级财政的要求:三保支出,“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
这个时候各省内就不要推诿犹豫了,兜底,之后的账可以慢慢平。
可以说,现在多数文件都是默认县级财政普遍缺乏自给能力,文件绕来绕去还是说“完善转移支付”。
只是从惯例的省际转移支付,细化到了省内转移支付。
但真要做到完善的省内转移支付,那各省内又要进行一次“省内分税制改革”,这样才能明确“谁做事、谁花钱”。
那这又是一场省内混战,每个省那十来个城市都得成化骨龙:
给我的主体税种是什么?
你和我怎么分?你的直管县和我的所辖区县怎么分?
我凭什么多交?罚款要不要交?
省里这么想管,那要不你直管县级财政?
钱是和项目绑一块的。钱你要拿,那项目你来?
我市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退税等财政返还,我还退不退?如果影响地方特定优惠政策,那别指望“城际竞争”,省际竞争都可能落下风,这个KPI你背?
上头指名要发展我这片城市群,你现在来管我的账?
反正也是非一日之功。
总之,眼下是靠省级兜底,最后是上头兜底,说到底还是转移支付。
长远看需要回归本级收支制度化,往健康的税收倾斜。
但这样势必要看着不少三四五线城市爆雷,而且不能大救,否则等于自己坏了所期望的财政纪律。
还要考虑县级城镇化的投资究竟要怎么落地,投资下去会不会成了地方隐性债的借新还旧。
世间安得双全法,见招拆招吧。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