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刚出来的时候,恰好在跟一个从检察院跳槽的律师在办案,我们就聊过这个问题。
我们居然出奇的一致,认为这是对警察权力的进一步扩大。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公检法三家中,公安是唯一的暴力机关,所以天生他可以办,检法不能办的事儿。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也是处于绝对强势的部门,记得同事说过一个案子,检察院同意他的当事人取保候审,将不予逮捕的文书发给派出所,但是派出所拒绝取保,所长更是放话不会放人。(这个没有接触不是这个领域的老铁就不要犟了,公安怕检察院?你自己意淫的吗?你去看看我专栏有底线这个专题,你去看看,公安的胆子远超你的想象)
这只是日常公检法三家对垒中的一件小事儿,但是可以看出,谁掌握的执法权谁才是老大。
妨碍公务罪完全可以覆盖袭警罪的所有情节,最多再出一个司法解释细化一下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在单独设置一个罪名,与其说是对法律的完善,不如说是对警察权力的变相加强。
如果是想完善法律那就在妨碍公务罪上打个补丁就行了,妨碍公务罪本身就是一个门槛比较低的罪名,对于百姓来说可能是我反对不合理,但是对于公权力那么就有可能是,你不服从我,那么你就是妨碍(谁来解释这个妨碍?是公还是民,大家可以想一下),而袭警罪则是进一步降低了门槛,稍不注意就袭警了(在知乎接到一个咨询,被以袭警罪立案了,最后检察院不起诉,因为没有证据,只有警察的口供说自己被一个女生袭击了)。
这个罪名的设置就挺尴尬的,感觉这个罪名对警察的要求不高,对袭警的人要求挺高,反抗警察的恶意执法跟袭警无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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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铁就硬杠,所有衙门都知法守法?那鸿茅药酒跨省捕医,草包支书派警抓人事件了解一下?
这个罪名有没有是一回事儿,用不用是另一回事儿。不要陷入极端,不是说有了这个罪名所有警察就随意执法了,那刑法还规定有故意杀人罪呢,你怎么不提两把刀乱砍。
袭警罪谁说了算?袭警人?法官?检察官?No,警察说了算,证据材料谁收集?警察,做一套有罪材料对衙门的人很难?丹东父女黄码看病被拦后袭警,警方通报「女子被拘十日,其父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事儿上个星期刚火你们就忘了?一个老头轻轻推了警察一下,警察跟纸做一样就倒地了,回头还问同事“录上没有”,然后立马起来暴力执法。Tm互联网没有记忆,我giao。
这个罪的问题在于,你保不齐衙门故意激怒别人,诱使别人产生不理智的行为。只要你产生了,那么后面的一切都比较好办了。
2018年,中国医师协会通过对全国共计4.46万家医疗机构及14.62万医师进行大样本调查并出具《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有66%的医师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患冲突,但绝大多数(51%)为偶尔的语言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自2019年至2020年4月,各人民法院共计一审审结杀医、伤医、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涉医犯罪案件159件,判决生效189人。

根据2016年至2020年139起伤医事件的公开报道,共有180位医护人员受害,包括医生135人,护士45人;其中,16位医生失去了生命。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检的工作报告:
起诉伤医扰医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1年427人。虽然数量降了,但是可以发现依然有400+。
文章引用于“解螺旋”,数据来自于“最高人民检察院”
那尔等可曾听闻伤医罪或袭医罪?没有,直接定故意伤害罪,医闹则被打了补丁放进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
那为了震慑宵小,单独立个袭医罪不过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