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市公路局长得罪市委书记,被以受贿罪关了。这点也确实没冤枉他,受贿金额两百万,还有三百多万来源不明,被判无期徒刑。
当然市委书记也不什么好鸟,2014年在任职副省长时被抓,2017年判了二十年。此是后话,当年是不可能提前预测。
然后公路局下属的一家公路(一级)桥梁(一级)隧道(二级)综合实力在省里排第二的施工企业,被改划拔到国资委管。
市政府派了个从未经营过企业的副县长来当法人代表董事长,这货对经济外行到什么程度呢?
因为改制了,股东、法人代表、企业名称等都变化,财务部长请他拿身份证复印件去变更税务登记证——那时还没有三证合一。
董事长很诧异地说:“我们是国企,还要交税吗?”
在这个外行带领下,该公司江河日下。
托国家四万亿的福,工程倒是中了很多标,但利润全被项目经理吞了。划拨前公司管理很严格,奖惩分明,每年公司至少还有五个点的净利润,划拔给国资委后就是亏损。公司欠的银行贷款越来越多,怎么努力都还不清。
董事长是外行但不蠢,知道这是个随时要倒塌的烂房子,不能再呆下去了,赶紧找关系跑路,回去政府部门任职了。
这企业成了大包袱,只能改制,国有改民营。
在副县长来之前的那些总经理、副总经理们就联合企业职工,向政府上书,要求职工执股经营。
市长不同意,找了个外省的企业来接盘,要价五千万。
外省的企业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几个月,得出结论该公司应收的呆账坏账太多基本上收不回,负债又太多,大部分是银行贷款赖不掉,值不了这个价钱。
后来市长还是不同意职工执股经营,将该公司卖给了市里的某个私企,不到五百万。
那是十年前的事情。
那私企是个皮包公司,老板非法集资,现在已经是老赖 ,2021年法院悬赏最高九百万要找到他转移的财产,私企也申请破产了。
那家被贱卖的公路工程公司呢,项目经理们早跑了,根本没能力施工了,偶而中个标就转包给其他私企,收点管理费过日子。
五年后,那个市长在任职省里的厅长时被抓了,以受贿罪被判了十二年。
为什么我敢说这项交易一定有猫腻:
贪官贱卖国有企业给非法集资的老赖,没有受贿都是对“贪官”这个词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