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永远不可能禁枪的。
这不仅仅因为禁枪是违反美国宪法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受侵犯。更是因为美国的建国理念。
美国是一个非常崇尚自由的国家。为了防止公民的自由受到侵犯,宪法才赋予公民可以持枪以保护自己自由的权利。
那么,最可能广泛侵犯公民自由的是谁呢?当然不是社会上的流氓、混混和黑社会,而是拥有最大公权力的政府。
因此,美国的建国之父们是这样想的:
虽然,政府已经形成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制衡,但是,由于这些人掌握的都是可以行使暴力的公权力,他们很可能为了维护自己集团的利益而互相勾结、沆瀣一气,侵害广大公民的自由,甚至欺压百姓。即使有非国家机器的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些媒体也可能被国家统治利益集团收买,为政府的非法行为粉饰甚至辩护。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形成公民有理无处说的局面。不管怎么说,面对公权力,公民永远处于弱势的地位。
怎么办呢?那就让公民可以持枪。当公权力严重侵犯公民权力的时候,当公民有理无处诉的时候,公民就可以拿起枪,反抗政府,反抗公权力。以形成公民与政府的进一步制衡。
这就是美国建国之父们的初心。而且,这种初心不仅写进了宪法,更深入到了美国公民的骨髓。
所以说,美国公民可以持枪,主要并不是为了对付公民之间的互相伤害,而是为了对付政府公权力对民众自由的伤害,是为了反政府的。只要公民手里有枪,政府就不敢胡作非为。
因此,在美国人心目中,如果禁枪,就等于剥夺了他们维护自己自由与利益的终极权利,他们多数人是不会同意的。他们甚至认为,他们的民主就是由公民可以持枪来保障的。
也因此,美国是永远不可能禁枪的。除非他们的“江山变色”,也来一场颜色革命。
目前,美国公众拥有超过3.8亿支枪支和12万亿发子弹。这比世界上每个国家的常备军的枪支弹药加起来还要多。成千上万的美国人都是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射手,还有成千上万的退伍军人。美国政府真要想欺压人民,侵犯美国人民的自由与利益,真要好好掂量掂量。
再有,禁枪并没有被证明可以减少犯罪。想要禁止枪支的人,指责的是工具而不是罪犯。禁止枪支的现代国家(例如英国,澳大利亚),可能会看到“枪支犯罪减少”,但他们的实际犯罪率并没减少,更多的强奸、更多的谋杀、更多的盗窃、更多的袭击。为什么?因为罪犯无论如何都不会遵守法律。想行凶的人,什么都可以成为杀人工具,比如:汽车、飞机、菜刀、板砖以及凳子、啤酒瓶……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有枪的人确实可以避免很多伤害。如果有麻烦来找他们,他们就可以进行自卫,甚至直接就把对手威慑住了。这时拥有枪支就有点像拥有一个灭火器。一把枪可以防止老爷爷被抢劫,可以保护120磅的女士免受250磅的强奸犯的伤害。
美国人的想法我们不懂。也许他们太“野蛮”、太“落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