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徐州一烧烤店因“擅自举办演出”被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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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雄 - 11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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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外里 - 1073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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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小子 - 33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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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s - 171 个点赞 👍
公园练琴,拉二胡,吹笛子的大爷大妈,
小区大门口的空地上跳广场舞的阿姨,
村镇上红白喜事请的乐队,
街边商铺开业请的噼里啪啦打鼓队,
马路上的卖艺人,等等等等,
诸如此类的表演形式,太多太多了,
这些是否属于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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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掘宗孙殿英 - 15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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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失败 - 13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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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 - 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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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 - 2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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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 23 个点赞 👍
从法律角度看,法律规定了一个企业干什么就要申请相关的许可,证上写了啥你才能干啥,申请本身一般是免费的,但是后续的管理费用是要依法缴纳的,企业也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表示自己有相关的能力和资质,你申请时候没写的事情,你后续就不能干。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烧烤店拍黄瓜,有的人开烧烤店申请餐饮执照时候只写自己有做热菜的能力,没写自己有做凉菜的能力(生熟要分开),所以你只要不写能做凉菜,那么你拍个黄瓜都是违法。
从行政角度看,虽然法律规定的很细致,但是考虑到能管事的人手实在是太少,所以每年除了双随机检查和必要的检查(为了应付上级制定的绩效要求)以外,执法部门不太愿意主动出去搞检查,毕竟在外检查很累在办公室扯淡却很舒坦。
至于鑫牙缝这个事情,你细查一下这个事件就知道了,这不是那种夫妻俩人加两三个伙计的小烧烤店而是那种店面很大中间能摆舞台的大店,搞得表演也不是喊个相熟的歌手拿把吉他自弹自唱那种小场面,而是三个光膀子男模或者旗袍女模在舞台上跳那种有点挑逗性的舞蹈。
搞这么高调,无论是竞争对手还是路人网友都会直接@市场监管部门,甚至直接打12345投诉,这下市场监管局这群人哪怕自己都可能很爱看,也要赶过去搞检查了。
你要是问我这有什么启示,那就是:准备万全以前不要太高调。
连《疯狂动物城》里的尼克,都知道提前准备好各种许可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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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头于 - 16 个点赞 👍
看视频之前:
烧烤店表演能咋滴,最多也就是搭个台子,找个人拿话筒唱歌。
看了视频:
我去,怎么连空中飞人都有?
他被罚的一点都不冤,这个罚款就当是广告费了吧。
这个老板是个子承父业的25岁年轻人,他组织的表演确实不错,希望他能把资质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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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社 - 15 个点赞 👍
再次强调,要咱们这,政治文化不分家,文化领域的红线,才是最高压的。
理论上,所有的演出,都要审核,批准才能推动。
没被罚款的,只不过是因为顾不上来。
没审核的演出,就是违规。
而审核过的演出,演出时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延长,不得提前开演。
演出内容,也要提前上交文本,审核通过。
现场内容,至少有90%内容,和审核文本一致。
否则就是违规。
被抓就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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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塘鹅 - 8 个点赞 👍
有个角度各位没提到:
演艺娱乐场合和餐饮的纳税是完全不一样的
经营面积比较小的小餐饮甚至是不纳税的,而演绎经营场合有百分之三十的税
整点擦边球在烤串店唱歌跳舞没人管,但是这个真的是过分得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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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宇墨 - 5 个点赞 👍
这里面说的是经营性演出,可就定义很严谨了。
饭店是卖饭的,卖饭是想挣钱的。
演出是给人看的,演出是想挣钱的。
还是现在好啊,抖音快手的直播,不要钱,根本不要钱。
你有没有经常甚至几乎所有官方的东西都认识字看不大懂甚至看出南辕北辙的想法?还是我们水平有限,需要第一步就对,那就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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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光明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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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辣兔头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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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大树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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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月无痕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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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梦B - 1 个点赞 👍
这是烧烤店?这真的不是卖烤串的夜店吗?


你说这是东方斯卡拉我都信
这猛男
这二楼
这彩花
这不纯纯夜店吗?那个撸串的店长这样?
该不是还得有点啤酒和送花环等等业务?
该说不说
老板关系挺硬
这种明显属于娱乐性经营场所逃避监管的事情竟然没停业整顿
就给个9万罚款
没点背景确实办不到的说
估计场下没少花
按图片的人流量来看9万差不多也就两三天的营业额
要是有送啤酒什么的活那用不了1天就够了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还有点扒蒜小妹的服务...
不过这确实也跟其他夜店老板提个醒
与其卷夜店这趟活
不然直接卷餐饮得了
火锅店、烤串、海鲜这不都挺适合这套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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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羽 - 1 个点赞 👍
9万罚单背后:餐饮店办演出的3个认知陷阱与4条求生指南 。一场本为招揽生意的欢歌笑语,最终却换来一纸高达9万元的罚单。2025年,徐州某烧烤店因擅自举办演出被文旅部门重罚,引发广泛关注。免费演出也要审批吗?9万元罚款是否合理?多数餐饮老板不知道的演出审批红线在哪里?本文从法律角度深度剖析,为餐饮经营者提供实用避坑指南。

一、案例回顾:一场演出引发的9万元罚单
2025年某日,徐州某烧烤店为吸引客流,在店内举办小型演出活动,邀请歌手驻唱表演。演出持续数日,未单独售票,但通过演出氛围促进餐饮消费。当地文旅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调查认定该烧烤店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1.违法定性争议:免费演出是否构成“营业性演出”?2.处罚金额争议:9万元对小微企业是否过重?3.执法程序争议:裁量标准是否公开透明?
二、法律分析:为什么会被罚?
(一)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构成违法,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1. 主体要件: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餐饮店、酒吧等场所,其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而非演出场所。如需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并办理审批手续。本案中,烧烤店作为餐饮经营者,不具备演出场所资质,也未委托演出经纪机构。
2. 客观行为: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
“擅自”即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等方式的演出活动。
关键点:即使演出不单独售票,只要以吸引客流、促进消费为目的,即属营业性演出。本案中,烧烤店通过演出吸引顾客消费,符合“以演出为媒介进行产品促销”的特征。
3. 法律后果:行政处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因难以计算具体违法所得,执法部门适用了“没有违法所得”条款,在5-10万元幅度内裁量。
(二)法理聚焦:如何理解“营业性”的认定标准?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争议点,也是多数餐饮经营者的认知盲区。为什么免费演出也可能构成“营业性演出”?
法律解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对“营业性演出”的定义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这里的“营利”并非仅指直接售票收入,而是包括任何形式的商业利益。司法实践和执法实践中,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1. 直接营利:售票、接受赞助、支付报酬。
2. 间接营利: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吸引客流。
3. 混合营利:虽不单独收费,但通过演出提升消费额、增加会员等。
本案适用:烧烤店通过演出吸引顾客消费,虽然未向观众收费,但通过提升餐饮消费额获得了商业利益,属于典型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产品促销”,因此构成营业性演出。
重要提示:这种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多个案例支持。例如,2023年某地酒吧案(免费驻唱吸引消费)、2024年某地餐厅案(节日演出促进消费),均被认定为营业性演出并处罚。合规的底线,往往就藏在那些“我以为没关系”的认知盲区里。
(三)处罚金额的裁量分析
9万元罚款是否合理?这涉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问题。
1.法定幅度:5-10万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裁量空间,9万元处于中上位置,但仍在法定范围内。
2. 裁量因素:执法部门在裁量时通常会考虑:违法情节(持续时间、规模、影响);配合态度(是否主动整改、消除影响);社会危害性(是否造成不良影响);是否有违法所得(数额多少)。
从公开信息看,本案可能考虑了演出持续时间、规模等因素。如果认为处罚明显不当,可以“过罚相当原则”或“裁量明显不当”为由,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过罚相当”原则,要求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9万元罚款(接近法定上限)可能偏重。但需注意,我们掌握的信息有限,最终判断需以执法部门说明裁量理由为准。问题是法律并未规定“小微企业从轻处罚”的条款,这是立法层面的问题。
三、餐饮经营者的3个常见误区(90%老板都踩过)
正是由于对上述法律要件的误解,导致了实践中常见的三大误区:
误区1:免费演出不需要审批
事实:即使不向观众收费,只要演出具有营业性质(如吸引客流、促进消费),仍需审批。法律关注的是"营业性"而非"收费性"。
案例警示:2025年珠海某烧烤店案,驻唱表演虽未单独收费,但因吸引客流被认定为营业性演出,同样被罚。
误区2:小规模演出没关系
事实:演出规模大小不影响违法定性。即使只有1名演员、几首歌曲,只要属于营业性演出范畴,未经批准即构成违法。
案例警示:2025年湖南邵阳某案例,仅邀请少量演员表演,仍被罚5万元。
误区3:节假日临时演出没人管
事实: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监管往往更严格。2025年案例显示,七夕、元旦等节日是执法高发期。
案例警示:2025年某地音乐餐吧因七夕节擅自演出被罚5万元。
四、实务建议:企业如何避免被罚(4个关键步骤)
1. 事前审批(核心)
如需在餐饮场所举办演出,应委托有资质的演出经纪机构,提前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流程通常需要7-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规划。
审批材料通常包括:
演出申请表、演出节目内容及演员名单、演出场所证明、演出经纪机构资质证明、安全承诺书等材料。
2. 审查资质
与演出团体合作时,需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演出资质(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避免因对方无资质而承担连带责任。
审查要点: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演出经纪、是否有不良记录等。
3. 内容合规
演出内容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禁止性规定(如低俗、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2025年云南某餐厅因低俗表演被顶格处罚,教训深刻。
内容自查清单:是否涉及低俗、色情内容、是否危害社会公德、是否适合未成年人观看、是否涉及敏感话题。
4. 保留证据
保留演出合同、审批文件、演员资质证明等材料,以备检查。如遇执法检查,主动配合并提供材料。
建议保留材料:演出审批文件(复印件)、演出合同演员资质证明、演出节目单、安全承诺书等。
总之,合规经营是底线。餐饮场所擅自举办演出被罚的案例并不少,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对于餐饮经营者而言,了解法规、提前审批、避免误区,是避免"小演出"带来"大处罚"的关键。你的企业遇到过类似问题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历或提问。
重要提醒:本文完全是基于公开信息分析,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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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万重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