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一个多月遭同学殴打 13 次致精神分裂,校方认为不构成霸凌,如何看待此事?霸凌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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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激扬 - 88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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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784 个点赞 👍
一看到标题【遭同学】几个字,我就猜肯定是非男性,看完新闻后果然如此。
然后我就立马点进问题日志试图看同学的性别有没有被修改过。
一看提问人是搜狐新闻,然后问题日志也没显示问题编辑被锁定,我就试图改为【遭女同学】,显示问题编辑锁定。
评价为学新闻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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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绝形踪 - 51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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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偏南的死宅 - 3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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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啸天 - 251 个点赞 👍
我一直认为,学校是整个社会中封建残余残留最高的地方。
以前我有一个回答说,中国是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上飘着几艘社会主义的小舟,连接着几座封建主义的大陆。
这几座封建主义的大陆中,有一座就是各种各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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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会说话 - 2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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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现 - 106 个点赞 👍
经调查被打的不是
班主任的子女,不是教导主任的子女,也不是校长的子女。
哪来的霸凌?
一个要成绩,一个要业绩,一个要政绩。
都是同学间嬉戏的罢了。
邯郸尸骨未寒,龙华触目惊天
我将霸凌诉青天
青天对曰:
尚未成年,人本善,相戏尔,小题大作乎
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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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noname - 105 个点赞 👍
都拿到免死金牌了为啥没把对方噶了?
家长教育的缺失啊!
正确的剧本难道不应该是对方家长要求校方严惩这位之前自称被霸凌而将对方"反噶"的同学吗?
而这位同学的家长默默的拿出了小本本,然后面对质疑,愤而转学搬家完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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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 - 7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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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 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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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对对对 - 40 个点赞 👍
如果“双方是好朋友”就不构成霸凌。
那么打傻子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行为。
傻子真的是那种,你打的他哀嚎叫唤,他还觉得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一点,我只是个普通人,只会劝阻霸凌,不会在傻子自己乐呵呵愿意挨打还说你不用管的前提下,跳出来亲自跟殴打傻子的流氓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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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植物鄙视僵尸 - 2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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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福匀云 - 17 个点赞 👍
那不然呢,
教育局、校长、班主任指着自己鼻子骂,说自己教出来的班级、学校存在霸凌,并且放任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
学校里的这种行为,不要去找学校或者教育局举报,他们肯定是能捂就捂,能调解就调解,
真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比如说这个新闻里的,一般是先市长热线,然后纪委,再然后扫黑除恶办公室,
当然,我没试过,但我有被霸凌得精神病的学生家长试过,好使。
另外,也别纠结霸凌有什么标准,只要你觉得孩子被霸凌了,就去做,别让自己后悔,
大不了就是白忙活一趟,让人觉得你是个事精,又能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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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老师 - 14 个点赞 👍
15天拘留够了
有了这个基础,起诉校方和同学赔钱很容易,就是数目大小问题
校方认为不是霸凌,这确实不是霸凌,是故意伤害,虐待,甚至预谋杀人
应该判刑,枪毙,跟霸凌确实没关系
学校只要准备好钱就行了,其他不用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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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da - 11 个点赞 👍
我一直想说一件事
犯罪就是犯罪
不应该用霸凌这个词
用霸凌来解释完全就是对青少年犯罪的放任不管
大家觉得未成年犯罪处罚过轻的根本原因就是从未对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正视化,以至于未成年走向犯重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不是不需要保护,而是应该在其犯轻罪的时候及时的进行刑事审判,再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处理事情,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但现状却是,很多所谓的霸凌已经达到故意伤害,很多未成年人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很多未成年敲诈勒索,却多以未成年之间的霸凌行为轻描淡写的盖过去了。近些年来的案子都可以反映出来,那些犯众怒的案件中的未成年犯,从很早就表现出了往犯罪道路走的情况,也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犯轻罪而不曾处理的情况,以至于未成年人变本加厉的实施犯罪行为,导致不可挽回的结果。
最后说一下未成年人的保护,咱们不要一刀切。我认为,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是多向的,但绝对不应该在基准量刑之前,甚至在受害人也同样是未成年人时,更应该注意受害人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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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魄天 - 5 个点赞 👍
这有啥啊,杨景媛事件的吹哨人李然于心的孩子,被巫夏夏、高立对两个老师针对性虐待,监控都在,被开除。
然后,武汉洪山区教育局去事发幼儿园做了个“巫高老师为什么是好老师”一类的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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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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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归藏 - 1 个点赞 👍
暴力即使披着“朋友”的外衣,依然还是暴力。而漠视,终将付出代价。
一位母亲的声音带着颤抖:“经过警方调查我才知道,一个来月时间,孩子先后被打了13次。
如今她确诊精神分裂,打人者仅被处以15天的拘留不予执行,校方、教科局认为不存在校园欺凌。”
难以想象,是怎样的13次殴打,能让一个花季少女的精神世界彻底崩塌?

更难以理解,有监控记录、有同学作证、有警方认定的多次暴力行为,为何会被坚决否认是校园霸凌?
1
事情发生在内蒙古的一所中学。
根据警方调查,在短短一个多月里,15岁的高某在班级和走廊内多次殴打同学小郝,共计13次。这个数字,还只是有监控记录的部分。
监控画面记录下的场景令人揪心:扇耳光、拳打脚踢、连推带搡、掐脖子……而更让人心痛的是,受害者小郝从未反抗过。
有同学证实,高某还阻止其他同学与小郝交往,“一起玩她就会挨揍”。
小郝的小姨回忆起那个让她警觉的细节:“孩子突然要600元钱,理由编得很牵强。”这个不寻常的要求,成了揭开真相的起点。

暴力带来的后果是沉重而长久的。
原本准备参加中考的小郝,精神状况出现严重异常,被迫弃考。医院诊断书上的“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像一记重锤击在家人的心上。
医生坦言,这可能是在学校受到过度惊吓所致,治愈可能性很低。
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施暴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而且因未满16周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看着女儿从活泼开朗变得沉默寡言,王女士泪如雨下:“我女儿问她要钱她就得给,不给就会挨打。这样的关系,怎么能说是‘朋友’?”
2
校方的回应,让人深感困惑与无力。
该校负责人表示,两个孩子“在学校关系很好,经常一起上下学、一起吃饭”,发生的肢体冲突“时间很短,所以很难界定是否发生冲突”。
这样的解释令人难以接受。暴力行为不能因为表面的“友好”假象而被合理化。恰恰是这种权力不对等、一方被迫顺从的关系,更凸显了霸凌的本质。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同学反映,曾向校领导报告过高某的打人行为,却没有任何结果。
而5月21日晚的一次殴打发生时,路过的副校长也没有干预。
这些细节让我们思考:为什么明显的暴力行为会被解释为“朋友间的小摩擦”?为什么成年人在面对校园暴力时,往往选择回避而不是直面?
或许,我们习惯了用“孩子还小”来安慰自己,用“打打闹闹”来淡化问题。但正是这种“习惯”,让暴力在阳光下肆意生长。
额尔古纳市教科局支持校方的认定,认为“很难界定是不是打架”。然而,根据警方调查结果,这已不是简单的“打架”,而是明确的“多次殴打”。
当教育工作者对暴力识别的敏感度如此迟钝,那些更隐蔽的霸凌行为又将如何被识别和制止?
3
这起事件暴露出的,是校园霸凌认定标准的模糊,以及执行层面的困境。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从这个定义看,本次事件完全符合霸凌的特征:蓄意的暴力行为、明显的权力不对等、严重的精神损害结果。
在我看来,判断是否构成霸凌,核心要素应该很明确:行为是否重复发生、双方权力是否对等、是否造成伤害后果,而不是纠结于表面的关系如何。
年龄可以成为教育挽救的理由,但绝不应该是暴力行为免责的借口。适当的惩处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让施暴的未成年人明白行为的底线和后果。
令人稍感安慰的是,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分:校长被诫勉谈话;副校长被警告处分;班主任被调离岗位。这说明教育部门承认校方在管理上存在失职。
但仅仅这样还不够。我们需要:
建立明确的霸凌识别标准,让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能准确识别霸凌行为;
创建透明的处理流程,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让受害方声音被听见;
树立对校园暴力零容忍的文化,让每个孩子都知道:在这里,暴力不会被姑息。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是全面的——既要保护受害者不再受伤害,也要通过适当的教育和惩戒,“保护”施暴者不走上更严重的错误道路。
那个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的女孩,或许再也回不到曾经的自己。而我们在痛心之余,更应该思考: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每一次暴力的漠视,都是对善良的背叛;每一个孩子的眼泪,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 校园应该是梦想起航的地方,而不是噩梦开始的地方。
校园霸凌不是“成长的必经阶段”,不是“同学间的小摩擦”,它是必须被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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