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说一件事
犯罪就是犯罪
不应该用霸凌这个词
用霸凌来解释完全就是对青少年犯罪的放任不管
大家觉得未成年犯罪处罚过轻的根本原因就是从未对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正视化,以至于未成年走向犯重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不是不需要保护,而是应该在其犯轻罪的时候及时的进行刑事审判,再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处理事情,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但现状却是,很多所谓的霸凌已经达到故意伤害,很多未成年人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很多未成年敲诈勒索,却多以未成年之间的霸凌行为轻描淡写的盖过去了。近些年来的案子都可以反映出来,那些犯众怒的案件中的未成年犯,从很早就表现出了往犯罪道路走的情况,也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犯轻罪而不曾处理的情况,以至于未成年人变本加厉的实施犯罪行为,导致不可挽回的结果。
最后说一下未成年人的保护,咱们不要一刀切。我认为,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是多向的,但绝对不应该在基准量刑之前,甚至在受害人也同样是未成年人时,更应该注意受害人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