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烧烤店掉进炭火灰,85 % 烧伤性命垂危,双手需截肢,具体情况如何?相关责任该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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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HGH - 33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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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 - 195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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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兼续 - 176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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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童 - 1522 个点赞 👍

这是硫酸,不标上标签谁能认识?
现在有人把这玩意放在塑料盆然后放在水池边,有人洗手搓了几下,是洗手人的责任大还是放的人的责任大???
这么明显的安全隐患,一句熊孩子就能抵消?是不烧到自己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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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的墨汁 - 12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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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希 - 9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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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木星的喵 - 843 个点赞 👍
看到炭火灰图片前:这孩子敢火中取栗?
看到炭火灰图片后:这啥啊,不认得,什么叫这堆玩意比旁边那堆烧红的炭还热,我们城里人活该被这东西烫死啊?
这绝对危害公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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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arx - 6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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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号的愚蠢的看门人 - 5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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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戏的长颈鹿 - 4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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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不瘦 - 488 个点赞 👍
我认为不是主次责任,而是店家全责。
家长负有监护孩童的义务,但是不能够超出必要限度。这堆看着和沙子一样的东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根本不具有辨识其存在危险性的能力。作为家长的监护义务应该是保护孩童远离危险,而不能够把义务拔高到必须把孩童绑在原地一动不动,只要孩童离开原地就是家长监护不力。烧烤店又不是禁止进入的区域,孩童在远离可识别炭火的情况下活动本身就是合理的。
这个沙坑纯粹就是一个小孩诱捕器,就像是家长带着小孩在公园玩,小孩走来走去一脚踩到阔剑地雷,难不成家长也是监护不力?路上怎么能够出现一个正常人完全无法识别的陷阱?
我没有踩进这种沙坑的原因只是我不玩沙子,我是小孩踩进去的可能性也非常大。这个性质比危险天气强令作业更严重,因为一个危险天气是自然产生的,这个陷阱是人为安放的。所以店家全责,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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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匠 - 315 个点赞 👍
看了下图片,烤肉店全责,没得说。
之前堂姐夫也是坐餐饮的,有次有个胖顾客去吃饭刚坐下,他立马换了一把更结实的塑料椅子,顺便吊了一顿服务员“你TM没看见么,这种重一些的顾客你得赶紧拿把更结实的椅子,免得到时候顾客伤了,那不完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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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斯基 - 2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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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前线 - 261 个点赞 👍
没见过炭火灰的人看了这么一堆东西怎么可能能想到这玩意有上百度高温?反正我看图片看不出来有上百度。
小时候暑假去农场,路边堆了一摊牛粪我tm都不认识,黑不拉几的我以为是一堆土,我还寻思呢谁把土堆在路上,我给他踢路边去,上去就是一脚...谁知道搁大路边上能堆那么一坨玩意啊?反正那之后我知道那是一坨屎了。后来又碰上了一坨,我问我妈那啥玩意,她说不知道。你指望监护人给小孩分辨危险那大抵是不太可能。
我一看图,那矮矮的小墙里头堆着灰不拉叽的玩意,哪能看出来有危险?就像路边的长椅你不标上油漆未干,谁会去想油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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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 - 197 个点赞 👍
知道农村以前冬天留火种么?
就是早上出门之前,一铲子炉灰直接倒炉子里,把红彤彤的、已经不着火的煤盖住,然后晚上回来直接把灰捅开,上面放点碎柴禾直接就能再引火。
但这店家牛逼多了,农村自家留火种就一炉子,他这是一炉子接一炉子,别说一几十斤的三岁小号,你200斤地瓜扔里头估计都能烫熟。
而且家用都烧煤,煤灰比这个更脏一点,质地更蓬松,还掺着煤渣,好辨认。
而这一坨万一,别说城里人了,你让我现在正烧煤的人去看,我也看不出它是一堆碳灰,最多以为老板存沙子灭火呢。
这老板平时是不是就靠这个引火保火啊?至于省成本省到这地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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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啥 - 17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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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苏苏雪 - 12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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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冠霖 - 109 个点赞 👍
这个案子绝对,绝对,不能判成烧烤店老板全责
至少父母需要负责50%
否则这就是下一个
“温暖的孩子变成了冰冷的钞票”的绝佳手法
这次是烧伤没死
下次直接慢去10秒,就烧死个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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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神十字 - 97 个点赞 👍
说熊孩子,说家长监护问题的都怎么想的?
别说3岁小孩子,就算我这种小时候在农村玩过一段时间,帮忙烧过柴火煮饭的,都不知道碳灰原来是这么高温度的,你指望城市里长大的人有几个懂这个?
还有,如果是熊孩子,那会是用手用工具各种扒拉,而不是掉进碳灰85%烧伤。
这不明显是3岁小孩子走来走去不小心摔一跤摔碳灰里面去了?这很明显有池子的高低差,3岁小孩子控制力还不是很好,走池子边上,一脚踏空就会直接掉进去。3岁小孩子连走路都不让了是吧?走路就是熊孩子了是吧?
问题是这玩意看起来跟沙没什么区别,谁会知道里面是高温的?
没错,就是老板才会知道。
妥妥的过失致人重伤,准确来说,就是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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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瑍瑍 - 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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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马精神 - 81 个点赞 👍
以后这种事情,能不能追究看护人的刑事责任啊?
整天冒出这种几岁孩子在看护疏忽的情况下被伤害,需要多少医疗费的新闻。
之前我记得还有一个某地的孩子,从几层楼上掉下去这种事情。
搞来搞去,小孩遭了大罪了,家长四处募捐,让网上和其他的善心的人捐钱买单。
这个事儿 你们不觉得很拧巴 很奇怪吗?
在极端情况下,会不会变成某些人故意放纵孩子遭受危害,或者制造孩子的危害,然后用来募捐牟利的手段呢?
如果看护人不是亲生父母的话,或者不是直系亲属的话,是一个公共机构或者幼儿园或者护士之类的,犯了这样的错误,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为什么一旦有了父母的这个身份,或者爷爷奶奶的身份,就可以逃避这种责任,然后还可以自己装成受害者在网上进行募捐呢?
这里面的伦理底层是不是还是把孩子看成了父母和家庭的私有物品,而没有把孩子看成一种责任,一种未来,一个具体的有人格的、有人权的人呢?
我们当下的法律实然一旦涉及到家庭内部的问题,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加害,很多情况下,法律和执法机构就找理由退缩,不知不觉的就把家庭内部的事情默认成一种新的标准。
这些新的标准,有可能是根本不符合人类的基本共识和不符合道德的基本要求的,也有可能是违法的,甚至违背刑法的。
整天说要依法办事,要依法办事,是不是应该先把类似的,依托于传统的乡愿的这种对家庭内部问题的漠视和稀泥和放纵,也明确下来解决一下呢?
这不仅仅涉及到看护人对孩子的责任,也涉及到经常出现社会热点的各种各样的奇葩事件,什么诬告家人的,什么伤害家人的,什么家暴家人的,什么给自己家人造谣的。
这些东西在实然层面,除非闹出舆情来,否则往往都是和稀泥结束了,往往都是一个谅解书就结束了。
这样搞下去,大家对婚姻和家庭的不信任还会加剧。
放纵一些在家庭中严重互害的违背法律原则的事情,实际上就是增加大家对家庭的疑虑,反而破坏了家庭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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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苍离 - 79 个点赞 👍
看了一下图这得饭店全责啊,跟大人小孩没关系,这炭坑一点防护都没有,成人吃烤串多喝几杯一头攮进去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这的烧烤店是在外面放了一个小铁皮箱,盖上盖子,就这不小心摸上也得燎个泡,需要放警示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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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 - 78 个点赞 👍
我叔叔开过十五年的烧烤店,巅峰期一天能有二十桌人,一般碳灰是这样处理的,到快收摊的时候把碳灰拨开加速燃烧,等收摊收到最后,用水把没烧完的碳灰浇灭,然后再跟其他垃圾放一起丢垃圾桶里面。这种随便摆在店旁边的我是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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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华 - 67 个点赞 👍
小孩儿才三岁
再怎么扯常识都没用
三岁小孩儿有个屁的常识
再怎么千防万防,你就是贴着个高温危险,三岁小孩儿也管不着这个
但堆高温物体没贴警告标志,你这怎么都跑不脱
三岁小孩儿自己不看牢出了事就算有人给你背锅,小孩儿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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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十三 - 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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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烛客 - 4 个点赞 👍
三岁不离人,五岁不离眼,十岁不离心
孩子真可怜,事已至此无话可说
而且还有一点要十分注意
我们看到的三四十岁的那些残疾人,他们小时候是没有这么多“痕迹”的,发生了事故最多报纸写一写,报纸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得到,他们对于事故原因,只能有个模糊的概念,无处寻找真相。
但是现在的网络社会,这种事必有痕迹,孩子死了是一回事,孩子没死,等他八九岁十来岁会上网了,他一定会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到时候他心里会怎么想?这是我们谁都无法体会的。
真苦,对我们来说,只能是吸取教训,别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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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神病院院长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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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公将军爱大汉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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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化邦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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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