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我听交警的」事件迎来新进展,逆行且诬告的涉事女子被行拘,怎么评价小伙的教科书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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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女子拿出手机边拍摄边质问小伙,“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你撞到我没关系是吧”。
这种明显且恶意的挑衅方式,不管当事人是不是女子,构不构成违法违规?寻衅滋事罪是否适用?
另外,当事女子被拘留,不是什么诬告罪,而是“对方当事人在事发后歪曲事实、公然侮辱,并拍摄、上传视频进行广泛传播,造成我方当事人遭受名誉、肖像侵害与隐私泄露。”
具体罪名应该是公开侮辱,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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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 - 647 个点赞 👍
如何评价,当然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也经得住人民的监督。
只要遇到正规的,不是民办的派出所,集美创业失败是正常的。
但这种正常的处理方式,在大环境是打警察鼻梁,故意溺死警察这些行为不被追究的当下,才显得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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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 - 347 个点赞 👍
外行的人不知道,实际上不管是什么交警,民警,铁警,法警,只要是在一线执勤过几年的,碰到的泼妇都不会少于100个,各种一线单位,在培训教育中,都有一整套应对泼妇的严格规章,并且由于近年泼妇互联网化,年轻化,培训越来越复杂,给一线人员添加了不少困难。比如最近的上海网球泼妇掏证事件,可以看到执法人员先是耐心劝告,全程拍摄,放出泼妇最丑恶的嘴脸照,最后警告倒计时,由女警牵头,在现场观众的助威声中把泼妇抬出,互联网一边倒地夸,堪称执法楷模。可见这一套流程花了多少精力去演习。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面对泼妇,如果你能像这位小哥一样冷静,并表现出点懂法的味道,执法人一般都会倒向你,如果执法人员想强行和稀泥,那就轮到你掏手机固定证据询问警号了。
而对付最新型的潘金莲型泼妇,最佳方案还是一耳光,最好结果打完不还手跑路,最差结果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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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魄吔梦 - 36 个点赞 👍
女权看起来很可怕,但是我们的执法机关只要愿意处理,一个行政拘留就显得威力无穷了。
有些时候就是被对面的认知作战吓住了。
朱军那个时候要是这么干脆,好端端一个央视主持人的事业也就不会毁掉了。
可怜朱军还在那巴巴打官司,一心指望法院给他清白。现在想想那都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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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大 可稍息否 - 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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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师傅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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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陌生人 - 0 个点赞 👍
即使是网络维权,这小伙子还是相当的克制。
1.本人仅通过此账号发布与本事件相关的信息。
2.严禁违法形式的内容篡改或作二次歪曲解读。
3.本人绝不会以此事索要财物,谨防上当受骗。
4.本人保留追究涉己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5.公安机关依职权调查网传原始视频提供者、
首发者、传播者,单靠我们自己,无能力查清
且不断言确切的责任主体。
6.本人并不知情案涉对方当事人的抖音、微博、小红书等一切社交账号信息。特别提示:【大家目前所认为、查证、指向的对方当事人抖音和小红书等账号都是错误的】,还请大家勿信谣言和错误信息。
他没打码的视频被传播的非常广,播放量肯定非常惊人。
建议找一个好律师,按播放量申请名誉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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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个时空 - 0 个点赞 👍
反女权现阶段的一次偶然性的防御反击成功案例
但是这并不代表反女权的弱势地位得到了改变
女权到现在依旧完全掌握主动权,不要以为攻守异形了
而在这个事件中导致影响判决的几个关键点
1、诬女的人身攻击
2、男方的避免交流
3、公开录像并发布
造成了事实判决
而这个事实判决是基于什么条件下的认定?
肇事逃逸+公开录像人身攻击
男性看一眼就犯罪的当下诬女把DEBUFF拉满才换来一次不痛不痒的拘留
而在此期间男方为此事付出的精力和诬女极大不对等
天平依然是斜的
这件事对反女权唯一的警示作用就是你相信所谓公道之后需要付出巨额精力来换取一个可能存在的不对等的成果。
那么你是选择做胖虎还是相信青天大老爷?
而这次判决人为因素的影响是是占绝对性的
同样的事件换个地方还能有同样的处罚么?
如果把诬女性别互换那处罚能达到什么标准?
大家心里都有答案
此事对社会风气而言不会有什么改变
诬女也不会因为一次失利而就此罢手
更谈不上什么教科书案例
只是一次偶然性事件而已
老登们只要不从根本上改变
那最后只会发展成带有地域性质和城市属性的男女互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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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