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挖 300 平地下室致整栋楼 32户开裂,涉事业主已被逮捕,他将承担哪些责任?其他业主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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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西城区德胜门有个类似的事儿,业主挖地下室,直接把房子挖塌了。
这个业主的刑事判决书记载了当年的情况:
……2014年5月正式开工,现场施工负责人是李海轮,施工队的老板是卢祖富,业主叫李宝俊,平时工人听李海轮的,李海轮听卢祖富和业主李宝俊的。
……挖到四层时,挖到地表水了,李宝俊带人来工地看了看,其和李海轮都说有水就别挖了,李宝俊带的人说可以打降水井,然后他们就打了10个降水井,水降下来,他们就继续挖。
……他把四层挖完了,和李宝俊说已经到位了,并说还挖五层干嘛啊?
……李宝俊说:盖一次房子不容易,多挖一层是一层。
……李海轮通知他们往下挖地下五层的,当时李海轮说业主要求挖地下五层,挖五层时,李宝俊来过现场,看见他们施工,但李宝俊不和工人说话,都是和李海轮说,
……他们就继续挖,挖到15米左右时,做了一次土质取样,发现了土沙,就给李宝俊打电话说再挖有沙流失,不安全了,以后会出现沉降,要相信科学。
……李宝俊说:就你懂科学,再往下挖几十公分能怎样。
……李海轮和业主吃过饭回来说业主想挖五层,大家说挖五层没有安全感,李海轮说再去和卢老板商量。
……后李海轮给卢老板打电话,第二天李海轮和卢祖富商量完回来说卢老板说挖。他们就继续挖了。
……他们挖到地下四层时就曾挖到流沙了,李海轮、卢老板、业主都知道这个事,业主还来过。当时他听见李宝俊对卢祖富说:“你们挖得多,赚钱也多”。
……其就安排工人挖,一直挖到位。
……2015年1月凌晨,李海轮打电话说塌方了。
……2015年1月24日3时许,工人在×号院的宿舍睡觉,他就听到有人喊塌方了赶紧跑,他和其他工人一起跑到马路上,刚跑出去不久,他们挖的那个地洞就坍塌了,马路边都塌陷了。(在场工人证言)
房子出事之后,相关人员挨个抓了判刑,政府介入(危房属于政府应急范畴),国检做了鉴定(房子塌了直接评了个D级危房),并且给了修复意见:拆了重建。
在刑事案件的附带判决中,对拆除重建的费用自然也是由被告人承担。
具体都谁被判刑了,判了几年我也列一下供各位参考:
一、被告人李宝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被告人卢祖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被告人李海轮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事其实还有个后续,这位李宝俊不是一般人,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我们应该尊称这位业主李先生为李总或者李代表更合适一些。因为他除了是业主,还有两个身份:海荧集团董事长、徐州市人大代表。
1月24日凌晨三点房子塌了以后,北京市投入了大量人力救援,但是业主却躲起来了。
1月27日北京日报发表了《四合院里私挖18米深地下室致塌陷》,后获得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1月30日午夜,李宝俊就1月24日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坍塌事件道歉,并表示立即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1月31日上午,泉山区人大依法启动了免去其人大代表资格的程序。
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宝俊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因社会反响强烈,北京立刻启动对平房院违建的清理整顿,多处四合院私挖地下室工程被叫停,政府推出了冻结违建房产、违建情况与个人信用挂钩等全国领先的控制措施,此类违建实现了“0新增”。
当然,这都是当年做活动取得的一时的效果,别说放眼全国,就是仅仅北京市,挖违建的事依然是一桩大买卖。
像这种小业主私下干坏事,如果不举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有举报,也不见得能有多大力度去拆违。尤其是地产商为了卖房子,成批量的在小区搞下跃户型,甚至有地产商六层变七层,设计是地上六层地下三层,实际是地上七层地下二层。
违建问题的根本,还是由于违建普遍导致执法存在“法不责众”的思想,就是做活动的时候紧,不做活动的时候松,这样松松紧紧,就把守法的、不守法的都给搞晕了。
开发商在售楼处天天送这个送那个,不是楼顶送露台就是楼下送花园的,我们从制度上也不去禁止,开头就没开好,然后二手房交易连城串串,前面就有违建,后面不盖?合同是有效是无效?
而且越是老老实实的人,往往越把规则当回事,而越是像这位张代表这种混出来的,他反而越嚣张跋扈。人大代表能不能代表人民不知道,能不能代表人大代表也很难讲。
“盖一次房子不容易,多挖一层是一层。”
“就你懂科学,再往下挖几十公分能怎样”。
“你们挖得多,赚钱也多”
这种话,我们的开发商有没有说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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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 - 331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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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余的余律师 - 307 个点赞 👍
你没看错,就是有人敢这么干,
安徽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内,有一栋楼的业主,在自家楼下无端造出一个300平米的地下室
他这一铲子的动作,牵动了整栋楼32户人家的心,
结果就是,楼上32户,家家墙上挂彩,裂缝跟蜘蛛网似的。
顶楼包女士家,存在横着的裂缝、竖着的裂缝、八字形的裂缝等各类裂缝,窗台的大理石也已断裂,水向里面渗漏

她说现在家里没一面墙是完整的。
这已经不是闹着玩了,是实实在在的玩命,
专业机构到来,进行了一项鉴定,报告清清楚楚地写着:楼栋安全性为Cu级
这Cu级是怎样一种概念?就是房子的承重能力出现了问题,随时有发生状况的可能,要是遭遇地震之类的情况,都极有可能坍塌
所以,楼里的人谁还敢住?都搬出来了。
那位挖地下室的业主还挺“大方”每日向每人支付150块钱,且已支付了10天的临时安置费
接下来呢?接下来就没下文了。
32户人家,无法归家,在外漂泊着,只盼着一个不知何时能有的加固与赔偿方案,
这事从8月份就发现了,到现在还在扯皮。
整件事看下来,就一个字:狂,
当下从法律层面,将这个“狂人”的状况弄明白,瞧瞧他需承担何种责任,
首先,最直接的,是民事责任,
既然他把人家房子弄坏了,那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得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若有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楼另外32户业主的房屋所有权,以及他们安宁生活的权益,已被他的行为严重损害
所以,其他业主当然可以索赔,
这个赔偿可不是给点儿租房费就完事了,
具体能索赔哪些?我给你列一列,
第一房屋修复加固的费用,这是最基本的一项支出,倘若楼房遭到损坏,必须承担起将其恢复到安全状态的责任,这笔费用需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评估并实施施工,相关开支也得全部承担。
第二房屋价值贬损的损失,房屋成了“危楼”即便修缮完毕,未来在市场上进行售卖时,其价格必然会大幅下降,而这个差价即为贬值损失,他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业主的财产可能会遭受损失,举例而言,墙出现了开裂情况,那么你家新装修的背景墙以及定制的柜子也会随之变形、损坏这些都需要进行赔偿。
第四因这件事产生的其他费用,像业主在外面租的房子租金、搬家费、误工费之类的,这些均为直接损失,都得算在他头上
第五精神损害抚慰金,家成了危房,每日都提心吊胆,这精神上的折磨,岂能白受?必然不能,可要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这五项加起来,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那32户业主现在要做的是联合起来,将房屋开裂的照片、视频、鉴定报告、租房合同等证据固定好,接着直接向法院起诉。
莫存私下调解有好果之念,遇此等人,当以法律之力整治之,
说完了民事责任,再来说说行政责任,
他私自挖地下室,且连施工许可证都没有,此乃典型的违法建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可让他停止施工,于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并且会对他处以罚款
小区物业称自身没有执法权,此语虽正确,却不可当作其推卸责任的借口
若物业发现此严重违规行为,需立即制止并上报城管等相关部门;若物业视而不见、放任不管致损失扩大,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从8月至10月,两个月的时间内出现了如此大的事情,物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究竟做了些什么,此处存在一个大大的疑问。
最后,也是最狠的,刑事责任,
很多人认为,这不过是邻里间的小纠纷,赔些钱便可了事,
错!大错特错,
他的行为已然超出民事纠纷范畴,存在犯罪嫌疑了,
极有可能涉及的罪名乃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可不是闹着玩的,
“以危险方法”所指的是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之外的、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其他危险方式
私自挖掘了300平米的地下室,破坏了整栋楼的承重结构,致使32户人家、上百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这难道不算是“危险方法”吗?
法律上绝对算,
若此罪名成立,依据《刑法》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使人员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他目前还没有出现问题,称是“还未造成严重后果”,然而起始点就是三年,
因此此事不能仅由受害业主去打民事官司,公安机关应主动介入,立案查处,
此非单纯个人利益之事,实乃公共安全之题,
若今日挖三百平不成问题,那么明日便会有人敢挖五百平;今日这栋楼出现裂缝,那么明日那栋楼也许就会倒塌。
若不严厉整治这类轻视法律、不将他人生命安全放在心上的行为,便是对社会大众的不负责任,
所以,整件事的法律逻辑很清晰,
那个私挖地下室的业主,在民事层面需向32户邻居全部进行赔偿;在行政层面会被政府部门处以罚款与处罚;在刑事层面,极有可能要入狱。
另外32户业主,现在得一同想办法,借助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不仅要其赔钱,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唯有如此行事,方可使那些心怀侥幸、自私自利之辈知晓:法律并非虚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亦非其可肆意践踏之物。
参考法律文献和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物业管理条例》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暖暖 - 10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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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文 - 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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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文 - 52 个点赞 👍
人在现场,本小区住户,简单说一下
1挖地下室是晚上白天施工晚上偷运土方出去外面全被铁皮围起来基本上看不见里面在干什么,本小区的只是疑惑为什么三个门面施工这么长时间
2这个门面的老板不是大家想象的赔不起,这个人在小区内部有一套别墅,早年是搞工程起家的,现在除了搞工程有其他产业,天眼查
上面可以查到他的几家公司,身家不会低于一个小目标,并不存在赔不起这些住户的问题3这个小区的物业是真的烂,烂透了,这个县的物业费正常的每平每月0.9元左右,这个物业收费是1.8元,物业服务就是给小区公共垃圾桶垃圾清掉,其他的没有了,物业出现过私自停掉一栋楼的电梯
的事情,物业负责人属于街溜子下岗再就业的那种,发现这个地下室开挖的是一个上海老奶奶,当时去找物业的时候一个负责人一个前台口口声声说挖地下室的这个人是搞工程的是专业的不会有问题,物业从始至终知情4目前回填了开挖的部分,但一号楼内外墙体仍然在持续开裂,这个每天都有一号楼业主发抖音更新开裂视频,据说有几户门窗出现开合困难,
5不知道为什么开挖,发现的当天晚上有公安民警来现场,问为什么挖施工人员无人回答,但是旁边有个银行,周围邻居开玩笑说准备挖到银行金库
其他的如果有问题问了我会回答现场情况,附几张现场照片
01:06
00:09查看全文>>
1315181515 - 32 个点赞 👍
“9月1日,房屋基础加固工程完成,并通过县住建局组织的验收。截至目前,房屋结构安全各项监测数据均在正常值范围之内。”
这就有点逗了
要不这样,我相信这个住建局的话
既然霍山县住建局的说质量修复好了
那这景秀蓝湾小区该栋楼的业主全部将房子转售给住建局及验收机构
然后住建的人及验收机构的人都必须住在这房子里面,每月居住时长不得低于150小时
必须无条件住满10年,怎么样?
总不能你们住建局和检测机构说没问题自己却不敢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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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 - 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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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用户 - 7 个点赞 👍
去责任化社会,挖塌楼只是其中表象之一。
有钱人,有了钱,站在私有制的角度,就敢于违背基本的物理定律,把楼挖塌只是一件小事。他们多吃多占,拼命抢社会资源,不会被制裁。
习惯了多吃多占,根本不怕自己被制裁。这些挖地下室的,搞违章建筑的,多数在社会上有点小地位的人。
挖土的工人,拿了钱就办事,也能无视任何安全要求。
物业表示这都是私有财产,无权侵犯人家的权益,物业没有管辖权,一推六二五。
同理 ,女权多吃多占,把社会对立挑起来了,经济模式被社会对立給打崩了,经济发动机熄火了,女权应不应该被控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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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仔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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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QIANSHUODAO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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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挡风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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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bug的程序员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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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挂了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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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 - 0 个点赞 👍
应挖尽挖 没有什么不能挖的 都应该倒塌
到底楼是啥样的啊,也没个全景的图或视频。
挖的也太大了了。世界果然有很多勇敢的人。敢想敢干。闯祸不可怕。憋死自己才可怕。在沉默中灭亡的人才是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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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具世界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