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醉驾致 3 死案开庭,死者家属请求死刑立即执行,你认为此案最终将会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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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醉酒女士庭上认罪认罚,但又反问检察官我是预言家吗。言下之意,她不知道会撞到人,她也不想撞人,用刑法的语言说,她认为自己主观心态是过失。
检察官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具体到本案中,这个罪名的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不是过失。
这样的话,醉酒女实际上就不是认罪认罚了。这个道理就像,在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中,被告人认罪认罚,但又同时声称他是真实交易一样。
很明显,醉酒女想改罪名,想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为“交通肇事罪”,一旦改为交通肇事罪,她的刑期就大幅度下降了。就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辩解其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是逃税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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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王如僧律师 - 83 个点赞 👍
当然是死刑了。
醉驾+174码,与普通交通事故完全不同,是纯纯粹粹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与纵火无异。纵火并不需要证明其主观上想烧死人,只要烧死人就是死刑。杭州保姆纵火案就是明证。
说句实话,孙小果、劳荣枝没杀人都死刑了,这个案件要恶劣1万倍,必须死刑。
所以该案件必须死刑,否则以后报复社会者都可以故意饮酒后再开汽车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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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 - 46 个点赞 👍
这玩意儿。。。。说真的啊 。。我很表示同情。对遇难者的同情。。
有句话我觉得说得挺好,如果法律不能给你正确的判决,那你可以自己去争取的呀 。
话说回来 ,放我身上,我如果死了 ,那一了百了,我管不了那么多 。。
要是我侥幸活下来了,妻儿死了。。。
我会找机会让他们一家陪葬的 。。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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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acher - 31 个点赞 👍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法律进步了。但是法律却和老百姓朴素的理念相去越来越远,和精英的思想越来越接近!
这或许就是统治手段的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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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f2018 - 23 个点赞 👍
现在谁还记得“”江西景德镇飙车灭门惨案”。
20岁的男司机,自称因为和女友吵架,为了泄愤,在限速40迈的街道,飙出了近130迈的速度,最终撞死了一家三口,包括一名一岁的婴儿。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可是这名男司机和朋友咨询过后,现场看着三具惨不忍睹尸体,不仅淡定的抽烟、还微笑着和朋友旁聊天。
逝去的夫妻二人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这名不幸惨死的婴儿是两家人唯一的后代。
灵堂上三口棺材,相当于断子绝孙的两家老人,哭的肝肠寸断,无法站立。
三代同堂的幸福日子戛然而止,只留下两家失独老人,面对以后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事后,因为死者父母拒绝和解,不肯接受80万三条人命的赔偿。凶手的父亲恼羞成怒,嚣张的说:你儿子死了是天灾,你们搞我儿子就是人祸。
锤心之痛,让逝者的父母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甚至出现了躯体化症状,儿媳的爷爷接受不了这惨剧,也撒手人寰。
老人们只希望可以严惩凶手,杀人偿命,可是最后的结局,真的能如他们所愿吗?
现在河南信阳醉驾车祸惨案,又是三条人命。又是肇事者毫无悔意,恬不知耻。究其原因,就是法律对此类案件量刑太低,导致失去了法律应有的尊严。让杀人凶手们可以蔑视法律,以为赔钱、威胁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生命的重量,能用金钱衡量吗?
法律的尊严,能被威胁摧毁吗?
这场人性的考验,法律能给出一个公正、满意的答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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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破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