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踩氢氟酸去世,警方初判氢氟酸非恶意投放,已在事发地废弃很久,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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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有个叫“疯狂的化学ZDK”的up主,年龄应该不大,在自家搞了个化学实验室。
套用现在的流行语,他是典型的“嘉豪”,化学对他来说不只是知识,更是用来装逼的工具。
他出过展示存放药品的视频,几乎每一帧都能截出来当安全警示教育的素材。
酸碱、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就放在一块。
不戴手套用手直接提着装酸液瓶子的盖子展示。
而药品柜中,就有一瓶氢氟酸。
网友问他家里买氢氟酸干什么,他回答“买来装十三”。
为什么酸碱放一起,他回答“酸漏了有碱,碱漏了有酸”。
据评论区所说,up主在22年初因为氢氟酸中毒导致的骨溶解去世。
原视频链接:
【我的实验室试剂柜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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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都第一深情 - 2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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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猫 - 255 个点赞 👍
恶意不恶意已经不重要了,事实上人死了,相当于杀死人了,不过是用了氢氟酸这种东西。
已在事发地废弃很久了,说明这个地方对生命安全极端不重视,应该追责。
废弃物没有处理好,害人致死,直接责任人应该以杀人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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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luck - 205 个点赞 👍
有毒化学物不得随意丢弃,学生都懂的常识了吧。一句轻飘飘的废弃很久….就想当成意外事件处理?若废弃的是核材料,当地部门还能这样轻描淡写吗?
法律角度很简单,就是以故意丢弃有毒化学品的处罚,别扯什么非故意不知道……你扔的可不是隔夜菜,是要人命的,而且已经造成死亡事故了
一、污染环境罪(最高刑期7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最高刑期10年)1.危害公共安全未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2.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处罚依据1《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2《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涉案人员赶紧自首吧,你惹下大祸了,现在自首起码还能捞一个主动认罪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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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之宏图 - 178 个点赞 👍
我比较适合回答:我是法学博士,同时我妈是化工专业的。
我大学前一直是化学竞赛选手和化学爱好者,各类网络上涉及化学的亚文化社区例如“化学吧”,“科创论坛”(古早时期了),我都长期参与讨论。
所以我要怒吼了:总算上热搜了,国内氢氟酸早该管管了!
氢氟酸的危害几个高赞知友都说了,包括网购的渠道,
然而关于氢氟酸的恐怖离谱事情,这只是九牛一毛。
另一个监管盲区: 氢氟酸是蚀刻玻璃的重要试剂。只要有制作玻璃的小作坊,几乎都有氢氟酸,
而且几乎都是管理混乱。
各类玻璃雕刻、加工的贴吧+论坛里,买瓶氢氟酸跟买瓶矿泉水没啥区别。


各类B站博主,野生化学家,
在各类居民区 拿氢氟酸玩 的视频,我现在随便搜搜到处都是。
完全没人管, 我记忆里好像还有个中学,某个几乎没有化学知识的老师突发奇想,在一堆未成年人里面搞了节玻璃雕刻课——课堂里玩氢氟酸。
案例找到了:2013年的安徽郎溪中学的。
赶紧管管吧!
至于杭州的这起悲剧,我从我个人知识经验储备出发:建议查一查周边的玻璃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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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Same - 1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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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单祢衡 - 122 个点赞 👍
我还记得知乎当年有这么一个题。
最开始呢,题目用的是硫酸,而大部分答主表示硫酸腐蚀不了玉玺,所以肯定是先救人。
可能有答主讲到了氢氟酸能腐蚀玉玺,于是题主把题目给改了。
然后答主们集体给题主上课,掉到氢氟酸池子里没有生还的道理。
如今看到这档子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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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江 - 76 个点赞 👍
如果他儿子或他丈夫因为这件事网上买一堆来到处扔怎么办?
如果有其它想报复社会的看到这个新闻买一堆来到处扔怎么办?
反正一句不是恶意投放就没事了,谁也不能证明是不是恶意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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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4 - 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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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之岭 - 44 个点赞 👍
首先定义一下“恶意”。。
我认为警方现在对这事儿判断成“非恶意”有点草率……
凡能接触氢氟酸的人,就知道这个玩儿堪比炸弹……把炸弹随意丢弃,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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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师傅 - 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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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肆 - 31 个点赞 👍
非恶意丢弃氢氟酸就离谱。
作为化工专业+法律专业的我,这道题专业对口。
首先氢氟酸是什么,其他答主说了很多。我就强调一点:
但凡能够获得氢氟酸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这种物质的危险性。
能够获得氢氟酸的,要么是生产线上使用,要么是实验室里使用。生产线上有培训,有严格的车间纪律;实验室,最低水平你也得是一个学化学的大学生。这些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氢氟酸的危险性?
别说可以网购氢氟酸,我以前在实验室网购了点盐酸,公安派出所都打电话来问了,说是大学实验室的才过关。况且你家庭自用盐酸有可能,家庭自用氢氟酸那得是啥家庭啊?
即使网购基本上也是工业和实验室用途。
明知其危险性,而把这种东西随意放置在公共空间,这就不可能是善意的。从内容上来讲,这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恐怖袭击。
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实践有着非常明显的“结案倾向”,案子无论如何都要做到结案,以保证表面光鲜。体现为难办的案子要么就不办了,要么通过逼供等方式扭曲结案。
本案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去寻找多年前遗弃这批药品的嫌疑人会非常困难。因此公安就想出来了一个“非恶意投放”的说法,试图达到结案目的。
要我说还是应该立案去找,找不找得到是能力问题,去不去找是态度问题和法律是否被尊重的问题。找不到就让案子悬在那里,不丢人,真的。没有命案必破,命案必破本来就是一个反逻辑的东西。
否则如果氢氟酸可以非故意丢弃,那核污水、新冠病毒、炸弹这些玩意都可以非故意丢弃了,你这是给恐怖分子递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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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麟 专利律师 - 3 个点赞 👍
一个非恶意投放的潜台词就是:找不到投放者,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别想得到赔偿。
附:抱歉打扰了,我正在卖市面几乎没有的烟台长寿之乡莱州“一户一宅”无政策大风险、人品风险的农村房子。别人出售的“一户多宅”多出来的房子的潜在风险:有偿退出、超标收费、强拆、倒塌收回宅基地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信你找出第二家。等待识货有缘的人来。可翻盖、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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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坡路 - 2 个点赞 👍
误踩是什么意思?是本来想踩一个以为装着长生不老药的破瓶子却误踩到致命物?
这真是个杀人的好东西,那些分尸扔下水道推下悬崖扔下楼的,要知道这个窍诀,避开开摄像头扔到这里,引导受害人去踩就可以了。如果怕找到购买记录?没关系,早筹划,很久以前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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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