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王少云被美国通缉悬赏1500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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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少 - 281 个点赞 👍
一帮大侄子美滋滋的说想赚这个钱,只是不知道这个人在那儿,还阴阳怪气的说把1500万放你眼前看你要不要。
我只想说这帮大侄子真是一点儿不了解你们美爹,你们可以查查那个出卖了本拉登的巴基斯坦医生是什么下场。白宫明确表示没有人可以拿到5000万悬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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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倾城 - 181 个点赞 👍
9月12日晚上,美国驻华大使馆在中文社交媒体发布通告,悬赏1500万美元通缉中国女子王少云。
1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了1亿,这是什么概念?大家要知道,当年美国悬赏捉拿9.11恐怖袭击主谋本·拉登的赏金也才1000万美元。看似普普通通的王少云女士到底做了啥,能让美国人急赤白眼狗急跳墙?

按照通告上的说法,王少云伙同疑似中东人哈布西利偷偷摸摸把伊朗石油卖给了中国国有炼油厂,所获利润最终流向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圣城军,好像国内一般叫圣城旅。
美国驻华大使馆的这一通告可以说炸锅了,转发量已经超过1.2万,留言量超过1500条,还有2750个网友点赞,我也不知道你们咋想的,纯属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是吧。网友的留言我看了一遍,多数都支持王少云,说王总是个人物,建议加大剂量,当然也有人认为王总就是个生意人,有钱谁不赚,也没见把油价打下来啊,跟咱们老百姓无关。
王少云到底是个啥样的人儿?截至目前为止除了美国的这个通告之外,全网身份信息为0,连蛛丝马迹都没留下。

咱们只能参考今年3月份美国通缉的另一名中国女子刘宝霞,刘宝霞是咱们山东潍坊人,当时的悬赏金额同样是1500万美元。刘宝霞是一名普通的外贸从业者,主营电子元器件,公司合规注册,交易记录透明,但是美国人却指控刘宝霞把电子元器件卖给了伊朗,这些电子元器件可用于制造无人机、弹道导弹系统等军事装备。隔着半个地球,美国人竟然管到我们山东地界上来了,这不是扯淡嘛,管得是真宽,我们做的是合法透明的公开贸易,你们管得着吗?
美国驻华大使馆的通告大家千万不要当真,权当就是一个乐子,首先是王少云、刘宝霞女士做的是合法合规生意,身正不怕影子斜;其次是美国人的通缉令带有表演成分,并没有真正实施,通过高调通缉王少云、刘宝霞,向外传递一个信号“谁敢帮伊朗,我就搞谁”,咱们还真不是吓大的。
别了,司徒雷登,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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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小报 - 136 个点赞 👍
由此可见,老钟的互联网可真是太自由了……
居然能让外国政府机关公然在国内互联网上悬赏本国公民,甚至于提出的交易条件包含政治避难。
这自由程度也没谁了……
你能想象老钟的外交部在X上公然悬赏美国公民么?恐怕三分钟就没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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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乡的洛克马戏 - 11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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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沉思 - 104 个点赞 👍
2024年,路易-吉因枪杀联合健康保险CEO布莱恩·汤普森而被通缉,美国警方和FBI发布悬赏,赏金总额6万美元。
后来有个女人真的为了赏金把路易-吉给卖了
你猜她后来有没有拿到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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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喵 - 10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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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婆罗门 - 6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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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红领巾 - 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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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上吊王承恩 - 16 个点赞 👍
两件事。
一件是新冠刚开始,美国政府高调宣布要捐赠中国1亿美刀,到现在新冠都结束好几年了,没有一个知道这1亿美刀究竟在哪里的;
另外一件是美国路易吉刺杀什么保险公司CEO,当局还是保险公司悬赏多少多少给提供线索的人。结果有人就偷偷的给提供了线索,但是一分钱悬赏没拿到,理由是,没通过悬赏中所说的拨打专线的方式提供线索。
所以某些准备铤而走险的群体,希望你们先把这两件事考虑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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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江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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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若 - 2 个点赞 👍
我认为,我们应该要在这事上走依法治国的路子.
在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即使受害者因隐私保护需求未主动报案,公诉机关仍可依法发起公诉,并通过多层次法律机制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受害者信息的平衡。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悬赏公民信息的行为,属于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非法获取行踪轨迹、通信内容等敏感信息 50 条以上,或其他信息 5000 条以上,即构成 “情节严重”,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可判处 3-7 年有期徒刑.
2:悬赏行为涉及策反、情报收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可依据《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 或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 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极端组织通过悬赏获取公民信息,属于 “非法收集” 行为,网信部门可依据该法第六十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10-15 日拘留.
所以,未经中国政府允许,私自悬赏中国公民会触发以上法律.基于严重程度来判.
那美国在华大使馆是否在悬赏中国公民上,具有外交豁免权呢?
答案是:不具备外交豁免权.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核心限制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 3 条,使馆职务限于代表派遣国、保护本国利益、与接受国交涉等国际法认可的职能。悬赏中国公民信息的行为,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诱惑获取情报或实施 “长臂管辖”,属于《公约》第 41 条明确禁止的 “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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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细化规定
中国《条例》第 14 条明确,外交代表仅对 “执行公务的行为” 享有刑事管辖豁免外交部网站。美国大使馆的悬赏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使其无法主张豁免:
- 行为主体的官方性:悬赏通过使馆官方微博发布,属于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 行为目的的非法性:悬赏内容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干涉中国内政(违反《反外国制裁法》),已构成《刑法》第 8 条 “保护原则” 下的境外危害行为;
- 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或国家安全风险,符合《反恐怖主义法》第 3 条对 “恐怖活动支持行为” 的定义。
整个合规流程,应该是先由外交部发表追责声明,同时政府要召见美国大使!要求其撤回,并且道歉,赔偿.
如果美方拒不执行该方案.则转由公诉机关立案调查,并在核实案件后决定起诉.
然后法院可以按照法律,允许被害人不出席的情况下,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说实话,这属于瞌睡来了送枕头.该案件如果美方拒绝执行,最后递交司法机关,将是我国一次司法的巨大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司法可以在外部加害的前提下,依旧保障中国公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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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雨 -
中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