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骗婚骗炮,甚至强奸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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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大家对于『骗婚骗炮』和『强奸』的定义出现了显著偏差
譬如许多小仙女认为,只要你没答应我的要求
那么两人之间心甘情愿的性行为和婚姻就是『骗炮骗婚』
甚至所谓的『性同意』也可以事后撤销,从而导致『强奸』
既然如此,那么大家当然要各取所需地去做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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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无花 - 355 个点赞 👍
如果女性骗婚骗钱、诬告性骚扰、强奸无罪的话,
那男性骗婚骗钱、性骚扰、强奸就必然轻罪化甚至无罪化,
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否则系统必崩。
一半人口可以言出法随的随意定罪另一半人口,奴隶社会都不敢这么搞。
任何的权责不对等必将迎来反噬和修正,女权也并不例外。

前两天带嘤帝国一个14岁少女持刀斧对抗性骚扰她12岁妹妹的绿教移民,警察来了之后没抓移民而是以非法持械罪把这个14岁小姑娘抓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带嘤女权当年那也是如日中天,横扫一切,然后混到今天这个吊样。不要觉得不可理喻,这就是女权发展到一定程度带来的必然结果。只要搞女权,必然导致当地的婚育率大幅下降,人口都没了你还说个嘚啊。你是政客的话你不引进移民?反正移民进来又不可能性骚扰、强奸到政客的家人。再说强奸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孩子啊,比一个领退休金等死的正统昂撒有价值多了对吧。政客移民都高兴,委屈一下当地女性就委屈一下呗,反正也吃了这么多年女权红利了,付点利息就付点利息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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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 324 个点赞 👍
是这样的
以前大家都是讲道理,摆事实,看数据,有道德,守法律的。遇到一个事情,大家会先进行事实判断,然后进行法律判断,最后进行道德判断。
然后突然有一帮人站出来大喊

她们真的是这么做的

有女性持刀想要当街杀小男孩,她们选择站在持刀女那边,甚至提出指导意见,怎么做才能更好的杀小男孩。更早也有大喊杀男宝的评论,侮辱烈士的就更不用说了。
按传统顺序,事实确认无误,法律判断应该是违法了。但是
爱女的社会已经把偏袒女性写到官网文档里了,也履行到实际的判罚上了,知心姐姐大家也都不陌生了。现在天天大肆宣传的杀妻案,知乎话题一条接一条,那俩人不也抓了判了吗?2023年的苏州杀夫碎尸藏冰箱案,至今没有后续呢。例子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法律已经名牌偏袒女性了,道德层面舆论倾向也很明显了。你讲事实,对面说我无条件站女,你讲法律,法律说我们要保护女性,你讲道德,对面说就要杀男宝。
女权经过不懈努力,把事实,法律,道德评判全部撕碎了。给男性留下了唯一的选择:无条件站在自己的性别这边。
没得选啊,只能跟着性别走了。你问我支不支持骗炮,强奸。按过去的法律和道德评判,那肯定是不支持的。但是女权已经说了,无原则无底线站自己的性别
那我没办法只能选择男性队伍站队。
好在女权会把帮助男性,理解男性,还有结婚生子的女性开除女籍。成功的把男性和自己的母亲分到了一队。毕竟男性同胞不想女权可以随便造出“生物爹”这种词攻击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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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狐 - 32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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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言疯语 - 209 个点赞 👍
强奸应该开始轻罪甚至无罪,属于比较流行的一种新观点。
理由有以下两个
1:性生活是一种基本需求人权,它属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的第一层,生殖繁衍是人的本能,也是人的基本需求,女权是高级需求人权,性权力大于女权。
2社会层面的性开放了,性不再具有特殊的价值和含义,强迫性交就跟强迫劳动一样,应该就造成的实际损伤来判决,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价值。
只有失贞会有严重后果的社会才会严判损害她人贞操的行为。
就像男性不会被判强奸,或者女性强奸男性会被轻判,再或者一名醉酒男性和一名醉酒女性一起喝酒后发生性关系,这时候女方可以控告男方强奸,但是男方不可以控告女方强奸。
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社会加注在女生身上的贞操观在作祟!
这是对于女性的歧视!
也就是说,判处这样的罪行,不是因为造成了实际的肉体伤害,而是因为社会层面在道德上,在因为贞操观的原因造成了额外的心理伤害,而随着我们社会的开放,社会不再要求女性必须保留贞操观后,男性和女性在性方面应该具有平等的对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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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旗行者 - 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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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恩 - 5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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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点 - 3 个点赞 👍
强奸怎么说都不可能完全无罪。一个贤妻良母,被儿子强奸后自杀、这无罪合适吗?
设想架空王朝关于强奸罪的以下司法解释及相比现在的调整
1:性同意年龄下降到七岁。
2:女性道德记录影响量刑。无犯罪记录、学校时代无处分纪录、无达到结婚年龄后长期不结婚或无过错离婚、没有有伤风化的暴露穿着打扮。这种完美受害人遇到有子女还要强奸他人的人,现有量刑是合适的。
上述条件不满足会不同程度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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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奇张先生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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