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 49 页 PPT 举报金鹏航空飞行学员前男友出轨,称其与十余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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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再说一遍:未婚不存在出轨,已婚出轨也不犯法。
②不要让飞行员事件成为塔利班的前兆。
③真的接受不了出轨可以不谈恋爱不结婚嘛。
④有男女朋友=单身=无轨。
⑤自己的迪奥想送就送,想给谁就给谁。有些女的别整天闲的没事操心男的迪奥送给谁,送给谁都不送给你,跟你有关系吗?
参考文献:
【1】微博热门.未婚不存在出轨,已婚出轨也不犯法【M】微博.微博教育出版社
【2】日新说.不要让大连事件成为塔利班的前兆【M】.热搜词条:微博 微博教育出版社,2025.07.14
【3】Creamy蕉.真的接受不了出轨,可以不谈恋爱不结婚嘛【M】微博.微博教育出版社,2025.06.25
【4】也要楚天阔.有男女朋友=单身=无轨【M】.微博.微博教育出版社,2025.07.13
【5】菜刀嘻嘻.自己的比想送就送,想送给谁就送给谁【M】.微博:微博教育出版社,2025.07.16
本言论已参考相关研究成果,详见上述文献,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评论基于前人女权语料库,具有一定实证基础,望周知。
致谢:中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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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远林 - 24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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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红乐乐 - 220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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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初全收 - 184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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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长安 - 180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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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浪 - 1612 个点赞 👍
男的恋爱脚踏几条船,女友曝光了,派出所介入调解,男的忏悔
女老师和自己学生颠鸾倒凤,搞的天翻地覆,微信聊天记录不堪入目,丈夫曝光了,后续各部门介入,男的涉嫌侵犯隐私权
你问我现在对这种事情有什么看法?
几年前我会仔细看,讲道理,骂渣男
现在?
看都不看,无脑支持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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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刹那 - 103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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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朴的歌谭市民 - 1007 个点赞 👍
我做的普法图,欢迎使用扩散。

what can i say?
还是来普个法吧!
男友算啥法律关系啊?
男友又不是老公!
就算是老公他也不违法!
该妇女违法了!
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
坐等公安机关拘留该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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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客 - 814 个点赞 👍
不要说49页了,你就算写一本书出来,这个男也是未婚,人家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出轨更是无稽之谈。
顺便说一下,这种随便曝光隐私和诬告,到底TG能不能跟发达国家一样,严格执法?
别总是搞到出事了再来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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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吹克 - 6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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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睡觉 - 60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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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猩 - 56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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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 - 50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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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小爷叔 - 457 个点赞 👍
邬女士这样侵犯他人隐私,网暴他人,不违法吗?????
邬女士曝光他人隐私,什么时候被抓?
看到有人提醒说,之前上海中学女老师诱奸未成年学生,最后可是把曝光了事件的老公给抓了。那可是真犯罪、真出轨!!!!
男性的隐私权就不配被尊重??
男性到底有没有人权???
===
发这个图就知道有人破防,但受教育太低,逻辑太差,还蹦跶的欢,非要跳出来。
我觉得一个人笨可以,蠢也可以,但又蠢又爱炫,还不知道自己这样会露蠢,就可悲。
来,我发善心,教教你其中的道理:
第一,你让男律师男法官,公开做这种科普,说已婚男子婚内去相亲不违法?说老公与她人开房不违法?来,谁敢试试?
第二:别说普法了,你就是一个男性,你自建一个专门维护男性权益或男性觉醒的群试试?被举报了关的比邪教群都快。
第三:《婚姻法》特意恶意专门拒绝保护男性权益,在离婚类案件中对女性的偏袒已经是不瞎就能看出来。
第四:女性出轨跟别人生孩子,她能理直气壮地说“不是你的你就不抚养了吗?”,男性出轨跟别人生的孩子,你试试他敢这么说?
第五:这些东西【法律上没定性违法】,和【你司法相关人员公开宣扬】,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后者就是赤裸裸的鼓励怂恿,这是一种非常恶臭的卑劣与败坏。
而且,我估计照目前的形势下去,在出轨和离婚财产分割这一块,可能会出台针对男性严厉惩罚,针对女性全部轻判的类似法律。不信走着瞧吧,别觉得太荒谬不可能,真的不要太乐观。
第六:“一个人如果处处把法律当成自己行为的下限,那铊一定是个人渣”。而如果有人甚至公开宣扬鼓励怂恿这个下限,那铊就不是人渣,而是居心叵测祸国殃民了。
重点不在于男女都有坏人,
而在于公权力对于两性的极其恶劣的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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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需要 - 43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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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紫 - 39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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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蛋炒饭 - 3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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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3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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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沙冰 - 352 个点赞 👍
用ppt的形式曝光他人,这不侵犯隐私么?得拘了吧!
要知道,男人的迪奥想送谁就送谁,谈恋爱等于单身等于无轨!
再引用一句蕉言,接受不了出轨可以不谈恋爱!
完整版PPT: 夸克网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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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禾 - 341 个点赞 👍
如果一个男性各方面都满足女孩子的梦想,
那么拥有该男友的女孩子们,
请不要独占你的男友,
应该让更多的女孩子加入到你们的爱情中来,
成就更多段满足你们心意的恋爱。
比如此案例,
10多个女孩子都获得了自己的梦中男友,
这就是10多段美好的爱情,
如果你独霸男友,
这些女孩子们被迫和我等普信男孩恋爱,必然造就10多个家庭的悲剧,
而一旦你把完美男友共享出来,
10多段悲剧瞬间就是10多段美好,
佛曰:
善莫大焉!
你看方丈,
都是女友数十,孩子数十的,
独吃无味,众吃才香。
佛以博爱渡众生,
女菩萨亦当如是。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Harry Zhu - 32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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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九星界 - 2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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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Price - 25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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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邪了不让说 - 213 个点赞 👍
请问,没结婚,维的什么权?
恋爱分手违法么?恋爱终身制么?
实行爱情专属权吗?有点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规定了?
也就骗骗你的小姐妹吧
出轨的法律定义主要取决于婚姻状态,具体如下:出轨在法律上专指已婚人士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包括持续稳定的婚外情、亲密情感交流或行为等。未婚状态下的情感或性接触,虽可能涉及道德争议,但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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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小狗 - 200 个点赞 👍
我的媳妇被别人给睡了,没人管啊……我们是没结婚,可是我们有真感情啊……结了婚都没有人管,还有没有王法?!……你是他妈什么律师啊!---道哥!

我记得前段时间有个男的左 63 页 PPT 曝光女的,现在风水轮流转啊,女的发 44 也 PPF 举报男的!
言归正传!
这事的核心人物,一个是上海的邬女士,事业有成,有房有产。
今年五月,两人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
孟某给自己的包装是单身飞行员,要守护蓝天那种。
这人设对长期单身的邬女士,吸引力不小,
接着就是一套标准流程的猛攻,
每天早上,早餐准时送到邬女士家门口,
下雨天,他打着伞在公司楼下等着,
嘘寒问暖更是家常便饭,
孟某说自己单身,爹妈是普通工人,想在上海扎根。
认识不到一个月,他就捧着玫瑰花来了,
他说邬女士是自己想过一辈子的人,
六月份,两人关系定了下来,
孟某说飞行学员宿舍远,想多陪陪邬女士,就搬进了她家。
看起来是个奔着结婚去的剧本,
可生活不是剧本,是直播,随时可能出事故,
七月十号,孟某洗澡,手机亮了,
一条消息跳出来,是他在南通的女朋友发的,
内容是“下周双方父母见面,你别忘了”,
邬女士当时心里估计已经不是沉了,是直接砸了个坑。
她打开聊天记录,手应该是抖的,
记录显示,孟某跟这个南通女友,从 2020 年就在一起了。
人家连 2025 年的婚期都聊到了,
这段五年长跑的时间线,与孟某追她之时,以及与她同居之时,完美地重合了。
邬女士没当场发作,找了个借口让孟某回南通。
当天晚上,她联系上了孟某在南通的正牌女友。
对方也炸了,说孟某上周还跟她说在上海培训忙,回不了家。
更炸裂的还在后面,
南通女友趁孟某睡着,翻了他手机,
微信里十几个女的,备注都是“同事朋友”。
聊天内容不堪入目,
有女孩发酒店定位,抱怨他好久没来,
还有转账记录,他给三个不同的女生,买了同一款香水。
这位孟学员,堪称时间管理大师,业务能力超群。
事情到这份上,邬女士摊牌了,
她带着证据找孟某对峙,闹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孟某哭了,认错了,
他说“我错了我不该欺骗你”,还保证处理好所有关系。
可调解一结束,他立刻就把邬女士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
这操作,跟刚才痛哭流涕的样子,判若两人,
邬女士还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找孟某要说法,对方态度敷衍,对孩子的事一个字不提。
而且邬女士还说,孟某在公司到处造谣,诽谤她。
这就不光是感情骗子了,这是人品问题,
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邬女士花了半个月时间。
她把所有证据,时间线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还有自己的怀孕证明。
整理成了一份四十九页的 PPT,
八月十五号,这份 PPT 被公之于众,直接引爆了网络。
这就是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没有添油加醋,全是当事人自己爆出来的料。
现在咱们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
首先要明确一个大前提,道德和法律是两码事。
孟某同时跟十几个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在道德上,千夫所指,毫无疑问是个人渣。
但在法律上,单纯的出轨、劈腿只要没到重婚的程度,警察不管,法院也不判刑。
这属于个人私德范畴,法律的棍子一般不会打到这里。
但是这事儿里有好几个点,已经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第一,也是最核心的,孩子的问题,
邬女士怀孕了,只要孩子生下来,孟某作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法律责任是跑不掉的。
不管他俩结不结婚,不管他拉黑多少次,他都必须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
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以他的个人意愿为转移。
邬女士说孩子自己会抚养,这是她的态度,但改变不了孟某的法定义务。
如果孟某拒不支付,邬女士完全可以凭孩子的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结果,去法院起诉他。
法院百分之百会支持,并且可以强制执行,
这是邬女士手里最硬的一张法律牌,
第二,财产纠纷的问题,
两人同居期间,有没有共同财产?邬女士有没有为他花大钱?
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车、房这种。
如果有并且能证明当初赠与的前提是“结婚”现在结婚无望,邬女士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就算是一些日常开销,如果数额巨大,且能证明是孟某以虚构单身身份骗来的,也可以尝试主张返还。
但这块的取证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会比较困难。
第三,名誉权侵权的问题,
邬女士提到,孟某在公司对她进行恶劣诽谤,
倘若这是真实的,并且她拥有相应的证据,像有人证以及录音之类的。
那孟某的行为就构成了对她名誉权的侵害,
她可以要求孟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司内部也不是,
第四我们反过来看,邬女士用 49 页 PPT 曝光孟某,这事有没有法律风险?
有,
她曝光的内容如果全部属实,那孟某告她名誉侵权,基本不会赢。
因为她说的是事实,不是捏造,
但是她在 PPT 中,较为详细地,公布了孟某的诸多个人信息,其中还包含着聊天记录。
这就涉嫌侵犯孟某的隐私权,
法律保护隐私权,哪怕对方是个渣男,他的隐私权同样受保护。
当然考虑到这事涉及公共利益,也就是飞行员的职业道德方面,以及是为了揭露不法行为,法院在裁判的时候或许会进行一些考量。
但这根钢丝,邬女士走得非常险,
这是一种“以曝制曝”的私力救济,情绪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始终存在风险。
最后,金鹏航空公司的角色,
公司回应说正在核实,如果属实会依规处理,
这事虽然是孟某的私生活,但飞行员这个职业太特殊了。
一个人的情绪稳定性,以及道德水平、责任心等方面,直接与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一个能同时欺骗十几个女性,出了事就逃避责任,甚至反过来诽谤受害者的人,你敢信他能处理好万米高空的突发状况吗?
航空公司的《员工手册》,或是在劳动合同里,通常都会存在有关职业道德以及个人品行方面的约束性条款。
孟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给公司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公司以此为由,对他进行停飞、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是完全有可能,也是有法律和规章依据的。
所以这事闹到最后,孟某要面对的,或许不仅仅是道德方面的谴责。
他要面对孩子的抚养费诉讼,可能存在的财产纠纷诉讼,以及最致命的,职业生涯的终结。
这个代价,相当沉重,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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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59603 - 44 个点赞 👍
举报出轨?没结婚也叫出轨了吗?
对孟某进行控诉及起诉。?
起诉是什么用缘由?不会是用强奸吧?虽然是已经怀孕,当时是性同意的。但是,孟某以单身身份骗了女方,那性同意可以撤回。我去,这说不定还真的会被知心大姐姐抓了。
参考:南昌某大学男生锜某东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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