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催祭拜先父的醉酒男友离开无果脚踹致其落水溺亡,被判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获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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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之路 - 4743 个点赞 👍
大家注意一下,遇害人是在水边祭拜自己的父亲时被杀害的。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现代社会虽然不讲究这个了,但凡缅怀至亲的时候,自己的其他亲人或多或少都得给予一些便利吧?都得安慰一下吧?何况酒后睹物思人,或者勾起了回忆。
而杀人凶手的做法是,不但不陪同,不安慰,还一脚把人踹水里去了,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了。
这种在对方处于人生低谷的时候痛下黑手的行为,可见她平时是把自己摆在高高在上的地位上的,是不把男友当人的。无论主观上是杀人还是伤人,恶意性都是极大的。
然后几分钟以后等人死透了,装模作样打几个报警电话就可以洗脱杀人罪名了,就有知心大姐姐帮忙捞人了。
如果杀人罪是自己不承认就不算数,那世界上没有杀人罪了。所以,杀人的意图要从客观行为来分析,而主观恶意性也应如此。在对方最需要理解最需要安慰的时候,身为至亲,不但不予以帮扶,反而一脚踹下河,明知对方醉酒不施救离去,主观恶意之深,客观后果之严重都堪称恶贯满盈。而最后竟然一会的到了一个过失犯罪和实报实销的处理结果。等于说,连这五年六个月都不是知心姐姐的本意,纯粹是因为司法流程的拖沓,以及基层正义人士的坚持,摆平他们需要时间。这不是判决,这是杀人教材之《那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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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狼 - 36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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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一身五花膘 - 3139 个点赞 👍
党老汉捅春风法官的时候只是玩玩,也没想到刀捅人可能会死,歼35撞人的时候也只是玩玩,没想到车撞人可能会死
我强烈要求这两个案件重新审理,为被告人沉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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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gwin - 2961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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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paul - 290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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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天 - 266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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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 - 264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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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小少年 - 2597 个点赞 👍
他妈的这什么世道?
这哥们在河边喝酒想念亡父,老子和他素不相识,他只要喊我一声,老子也能坐下来陪他喝两杯,抽两根。
什么畜牲能在别人祭祀父亲的时候踹一脚啊?
养女防老??
真的,就这种连别人祭祀亡父都不能容忍的人,还养女防老?
等她出来,下场最凄凉的就是她的父母,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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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母的舌吻 - 2559 个点赞 👍
女子将饮酒后男友踹下河那个案子没法谈是正常的
这应该是当前阶段,社会价值观冲突最严重的案件
因为该案中男子在河边喝酒是在祭奠父亲
这个理由在中华价值观内属于绝对的政治正确,甚至属于政治正确中的政治正确
这个优先级达到什么地步了呢?
哪怕不是中国人,哪怕是一个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你和他说祭奠父亲,他也能理解。甚至欧美的红脖子,中东印度的奇葩老哥,看见这类行为,也会明白。
哪怕是生死之敌决斗,开打前你说一句,对方大概率也会让你走完仪式再打。
哪怕被吐槽了几千年的西晋,也明白,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孝是一切价值观的最最底线。
某些教授张口文明社会如何如何,我明确告诉你,文明社会的标准是能变的
什么尊重女性,多元开放,真打起来,这种经书第一个进废纸堆
什么契约精神,和平条约,前脚开打,后脚也要进废纸堆
再严重一点,日内瓦公约,人文精神什么的,也要抛掉
等到斯大林格勒索姆河,什么人权啊自由啊都要扔掉,
在这种时刻,什么价值观能经得住历史考验呢?
就是忠孝
马马耶夫岗,一个战士平均存活时间24小时不到,今天上去大概率看不到明天
这种时刻,什么主义都顶不住,什么理想啊信念啊都是纸糊的,
这种时刻,只有“祖国母亲在召唤”能顶住。这种时刻,只有父母能让你拼命,家人都不行。
古人看的很明白,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戎是军事和战争,祭祀则是让你明白为什么而战
一个国家,一个文明,最最底层的逻辑,就这了
所以问题是什么?文明社会的标准
当前社会某些群体的标准差异,对于文明社会的不同定义,已经大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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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诗翰 - 247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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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随天仗暮惹御香 - 223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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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andsun - 2079 个点赞 👍
男人在桥边祭拜死去的父亲,由于悲伤痛哭不止。旁边路过的日本兵看到了,嫌男人哭丧声太吵,大喊一声“八嘎牙路”把男人踢进河里,看着男人被溺死哈哈大笑
你不说是知心姐姐,我还以为是南京照相馆的剧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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氵怪 - 1972 个点赞 👍
事发时间是2020年2月4日2点20分
以受害者视角来看:
大冬天!大半夜!已醉酒!被踹下河!施暴者自行离去未救援!
他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穿着厚厚的、吸满冰水的衣服,能活着爬上来吗?
他是被淹死的吗?他是被冻死的!
他死在了父亲的忌日!他父亲的忌日也变成了他的忌日!
哦对了,
加害者是过失哦
现在已经出来了哦
完美避开疫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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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黎猫的王国 - 18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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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下的魂 - 177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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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百苏吴庭艳 - 16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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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lock - 155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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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1504 个点赞 👍
目前适用于公检法御三家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你发现了一只蟑螂,那么在暗处早就爬满了蟑螂”
你能看到的每一起知心姐姐案件,都是无数个知心姐姐打配合的结果
比如本案起码是市级检察院+法院同时发力:

“一审宣判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判定性错误,被告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
这把检察官也算燃尽了,同时面对法院法官和上级知心姐姐的压力还坚持抗诉最后一搏,已经很值得敬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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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纵横家 - 147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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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縭 - 14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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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lllllll - 133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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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天木 - 1292 个点赞 👍
全国各地的法官互相肯定都不认识。
但无论是哪个地方哪座城市,只要是全女法庭,几乎出奇一致的都会按性别进行差异判罚。
如果只是单纯的偏袒,可以归结为女拳思想荼毒。但奇怪的是连手法和标准甚至流程都几乎一摸一样。
比如对客观证据的无视;统一的量刑依据说辞和逻辑;庭审现场普遍要求非公开;当事人和律师会被干预;如果是年轻女罪犯会出现异常频率的走访等。
然而专门问了体制内的同体系的人。看不到这种差异化的标准或流程的任何文件、任何命令,甚至连一点风声和传言都没有。
按别人的原话就是:下面人不清楚,上面人很沉默。
我不敢说某势力的规模可能已经超乎想象了,或者关键岗位已经被渗透成马蜂窝了。
但我觉得,这群人的组织力和执行力莫名得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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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m - 12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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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LIN - 125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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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祥子 - 12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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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川秀 - 117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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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梨 - 1044 个点赞 👍
这个5年6个月是给杀人犯量身定做的,正好羁押了5年6个月,判决也是5年6个月。知心大姐姐给女拳量身定做的时间,无关法律也无关事实。就是为了让杀人犯一天牢不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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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花塞 - 9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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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君 - 86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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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兵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