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错付 1010 元车费后轻生,司机否认不还钱控诉,称是乘客下车前和他换现金,怎样看待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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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完整个案件,我就一个感觉:这小伙是真不错,一个人干干净净地来,规规矩矩地走,一点事不惹,一句狠话不留。
连他最后的死,都尽量不麻烦别人。
而那个司机呢?真是让我长见识了,一个人能脸皮竟然能厚成这样,事发不回应,人死不露面,等了一圈,才憋出一句“其实是他给我现金了”的鬼话。
这不是低素质,这是根本没素质。
再把整件事从头到尾梳理一遍。
3月29日,小郭从河南鹤壁坐高铁来到上海。
他19岁,第一次进大城市,不是来旅游,也不是来混日子,他是来找堂哥打工的。
他家里条件不行,父亲已经不能干活了,母亲靠打零工撑着,家里人都指望着这个最小的孩子能撑起点什么。
从虹桥站下车以后,小郭准备去浦东新区的宝佳苑小区。
按理说可以坐地铁,可你得理解他这种第一次来大城市的外地人,面对偌大的虹桥站、复杂的换乘线路、人流如潮的地下通道,心里是发怵的。
看不明白地图,又怕问错人,怕走丢,怕耽误事,正好这时候有一辆运营车拉客,说100元送过去,他就坐上去了。
你说这是“坐黑车”?是。
可对他来说,是求个安心、图个方便。
谁都想做规矩事,可规矩不是每个人一落地就掌握得了的。
上车的时候谈好100块,小郭扫码转账,一着急输错了,打成了1010,他是下车才发现的,发现之后立刻在微信的转账记录留言区写:“你好,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
这句留言,司机从始至终没回。
这就是第一个细节:他不是没说,他说了;司机不是没看到,是不回。
他不是想赖,是觉得这小孩太好拿捏了。
然后小郭报警了,这也是普通人能维权的唯一途径了,他去了浦东分局杨园派出所,警方查到的是车牌,但其他信息说“不能提供”。
说白了就是:我们知道是谁,但不能告诉你,剩下你自己去想办法。
小郭是个什么性格?你从后面的行为就能看出来。
他没在网上曝光司机,也没在站口蹲守,更没去拉横幅。
他选择的是“规矩事规矩办”,希望能通过正常途径把钱要回来。
但没人帮得了他。
从3月29日到4月3日,他一直住在堂哥那边。
没有再出去,也没有找工作。
他不是“懒”,也不是“混”,他是心里过不去。
他那几天可能一句话都没多说,但脑子里估计把所有事都翻来覆去地想了十几遍。
“我怎么就输错了?”“我是不是给人添麻烦了?”“我到底能不能把这钱要回来?”
他根本不是在气司机,他是在怪自己。
对,就是那种自我消化型的内耗人。
越想越沉,越沉越觉得自己是个累赘,是个“搞啥都搞砸了”的人。
然后4月3日晚上,他突然失联。
4月4日,他哥哥郭先生从河南赶到上海,一路报警、调监控,最后发现人已经离开上海,去了苏州。
一直到4月9日,有游客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尸体,警方确认是小郭,死亡时间是4月6日凌晨,死因是喝敌敌畏。
旁边只有一个药瓶,没有任何遗书,也没有伤人行为。
他走的时候,连句“我要去死”都没留,唯一留下的是给同学的两段10秒钟语音:“我喝了半瓶敌敌畏,过几天再告诉我家人吧。”
从头到尾,他没埋怨过谁。
就这么走了。
写到这,我是真的觉得难受。
这孩子是那种不吵不闹、不占便宜、出了事第一反应是“是不是我不对”的人。
哪怕是面对死,他也怕给别人添麻烦,怕家里受不了,怕打扰别人。
你说他心理抗压能力差?我看不是。
是他把所有压力都自己吃了。
他没有“发泄”的工具,也不懂什么“情绪出口”,他只是一直忍,忍到忍不住了。
你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吗?
没有。
真正让我火大的是:7月法院传唤司机,对方不来,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全程躲着。
直到最近,这司机突然跳出来,发声说:“是乘客给了我现金,微信那笔转账不是车费。”
真是活久见。
你收了1010块,白纸黑字的微信转账,时间、备注、金额都写得清清楚楚,现在才跳出来说“其实是现金付的”?你当我们这社会没脑子呢?你当法院没人看得懂微信账单?
你不是澄清,你是在硬编。
而且你这话为什么拖了这么久才说?
我猜你这几天肯定没闲着。
估计把你认识的人全问了一圈,能找的主意都找了,甚至可能请了律师,琢磨着怎么才能说一个“听上去像样”的说法。
最后憋了半个月,才憋出这么句“现金付过”的说辞。
但你一张证据都没有。
收据呢?监控呢?聊天记录呢?
一句“他给了现金”,你就想把白纸黑字的转账记录给抹了?你知道为什么你之前三个月都没敢说这话吗?
因为你自己心里清楚,这话站不住脚。
现在你跳出来这么一说,等于是在试探舆论水温。
你知道人死了不能再出来对质,你就想看一看,是不是只要你把水搅浑了,就没人追得动你。
整个过程里,小郭唯一做错的,就是不小心多输了一位数。
而你,从头到尾干的事,才是“用沉默杀人”。
你不是不懂退钱,而是觉得这钱到手了,谁也别想拿走。
你不是不知情,而是装傻。
你不是误会,而是看准了机会,专挑老实人下手。
你看中了小郭的身份,外地人、没背景、刚到上海。
你知道他不敢闹,不懂流程,不会曝光。
你就赌他忍,赌他拿你没办法。
结果,他死了。
你第一反应不是站出来面对,而是藏起来。
法院开庭你不去,家属电话你不接,记者找你你不回。
然后等人死了三个月,再装模作样蹦出来说“钱不是我收的”。
你这是在对谁说话?你是讲给公众听的?还是讲给你自己听的?你以为你这个说法能骗谁?
老实说,你根本不在乎真相,你只在乎责任怎么推掉。
你不是怕冤枉,你是怕清算。
而我们都记着,微信那条转账的1010元,是在一个少年来到上海的第一天付出去的,是他人生第一次尝试“独自解决问题”时付出去的。
最后,这钱没退回来,他也没能再走回来。
你说这只是个“误会”?
不是。
这就是你在冷漠、沉默、算计中,一步一步地,把人往绝路上逼。
你什么都没做,看着他挣扎,看着他报警、留言、报案、等回复,然后你一点动作都没有,直到他走。
你不是“没动手”,你就是那只“最后推下去的手”。
你这910块,花哪儿都不踏实。
你不管花到吃的、喝的、孩子身上、买车充油,都是一条命的价格。
希望你哪怕哪天睡觉梦到小郭,都能想起这句微信留言:“你好,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
你那时候一句不回,现在再怎么解释,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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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任 - 86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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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成 - 545 个点赞 👍
这个司机估计这几天一直没闲着,他估计找遍了自己所有可以找到的人甚至可能包括律师帮他出主意然后才弄出来这么个说辞,但是这个说辞从我个人角度来讲可信度不高基本上不现实。
男孩问什么要套现?现在基本上去哪里做什么都可以手机支付完成。还有一个网约车司机身上会放这么多现金吗?以前或许会,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身上基本上都不带钱。还有男孩子既然是套现,为什么还要发信息说付出多了?这个明显和套现的说法存在不一致。现在司机就是认准孩子已经离世,然后死无对证就自己编造话语了。
其实对于这个事情本可很简单的解决,但凡这个给司机有诚信,及时把钱归还,一切都结束了,毕竟这个多收的钱对他而言属于不当得利,他没有权利收取的。
最后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呢,查看一下就全部清晰了,如果说关闭或内开启,那这个司机的问题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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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当下 - 356 个点赞 👍
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听完司机最新的说法,我差点把手里的保温杯捏碎。
人死无对证,这把戏真是被他玩明白了,
一个 19 岁的孩子,从河南跑到上海,人生地不熟,刚下火车,谈好的 100 块车费,手一抖付了 1010 块。
孩子发现错了,第一时间就在支付页面留言,求司机退还。
这是最本能的反应,最直接的证据,证明他心里认定了这是一笔“错付”。
司机怎么说,
他说自己 51 岁了,老了玩不转智能手机,没看见留言。
我可去你的吧,你开网约车,天天跟手机订单打交道,你说你看不见支付留言,这话你自己信吗?
这就好比一个飞行员说自己不认识仪表盘,一个厨子说自己没见过锅。
你骗鬼呢,
孩子要不回钱,又跑去报警,
一个刚到大城市的年轻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一头扎进派出所?
他但凡有别的办法,至于去麻烦警察吗,
这些行为,一环扣一环,都指向一个事实:孩子认为自己付错了钱,并且在用尽一切他能想到的办法去纠正这个错误。
现在司机抛出一个全新的故事:不是错付,是“套现”。
他说车费是 110 块,剩下 900 块是孩子要换的现金,他当场就把 900 块现金给孩子了。
这个说法简直就是对死者和公众智商的双重侮辱。
我们来盘一盘这个“套现说”有多荒谬,
第一,现在是什么年代,
在中国的大城市,谁还需要用这种原始的方式换现金?
遍地都是 ATM 机,手机支付无孔不入,一个年轻人需要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司机换 900 块现金?
第二更重要的是,家属和堂哥都证实了,孩子当时身上一分钱现金都没有。
他去上海,是为了投靠亲戚然后打工,每一分钱都在精心地盘算着花。
他“套现”干什么,
为了好玩吗,
第三你一个跑网约车的司机,身上随时备着 900 块现金?
现在收车费皆为线上支付,许多司机一日下来竟连一张纸币都难以触摸到。
你说你碰巧就有这么多现金,而且碰巧就遇上一个需要换钱的乘客,天底下哪有这么多巧合?
这个“套现”的说法漏洞百出,根本站不住脚。
它唯一的“优点”,就是死人不会开口反驳,
我们再看司机后续的操作,更是把一个人的冷漠和算计展现得淋漓尽致。
家属打电话过去,他要么不接,要么说上两句就挂断,最后径直把号码拉黑,称怀疑是诈骗。
法院给他打电话,他也能给拦截了,
一个清白的人会这么怕接电话吗,
一个无辜的人会连法院的传唤都置之不理吗,
开庭审理,他直接缺席,
给出的理由是车出了追尾事故,和公司有纠纷,就离职回四川老家了。
这时间点卡的,比谁都准,
这不是跑路是什么,
最让我感到愤怒和心寒的,是他的那句:“我凭什么道歉?”。
一条年轻的生命逝去了,不管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何判定,这件事的起因就是那 910 块钱。
作为一个直接的当事人,面对一个破碎的家庭,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和同情,反而理直气壮,掷地有声。
这种冷血,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范畴,直指人性的黑暗。
他说自己给法院转了 1000 块钱,希望能了结此事。
这叫什么,
这不是忏悔,这是交易,
他以为钱可以摆平一切,可以收买良知,可以堵住悠悠众口。
他不是在解决问题,他是在侮辱那个死去的孩子,侮辱那个悲痛的家庭,侮辱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事其实很清晰,
首先关于“错付”还是“套现”法律上讲究一个“谁主张谁举证”。
现在司机提出了“套现”这个新的事实,这样提供证据的责任就在他身上。
他能拿出证据吗,
比如车载录音,
或者任何能证明他给了男孩 900 块现金的证据?
他拿不出来,
相反男孩一方的证据链却很完整:支付记录、给司机的留言、报警记录。
这些都明确指向了“错付”的事实,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会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的优势情况,来作出判断。
很显然,男孩家属一方的证据更可信,
因此司机占有的这多出来的 910 元,在法律上构成“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就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了不应得的利益,导致他人受损。
根据《民法典》
,得利人必须返还这笔钱,司机在男孩追讨后,明知是错付仍然拒绝归还,性质就已经从被动的“得利”转为了恶意的“侵占”。
虽然 910 元的数额或许,达不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但是这种恶意,是难以被遮掩的。
至于司机的行为和男孩的自杀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这确实是本案的难点。
在法律上,要认定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死亡,负有刑事责任,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
,需要非常严格的因果链条,以及可预见性。生命的逝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法律在归责时非常谨慎,不会轻易将一个人的自杀完全归咎于另一个人。
但是没有刑事责任,不代表没有民事责任,更不代表没有道德责任。
民事上他必须退钱,并且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家属起诉他,要求返还钱款和道歉,是完全正当的诉求。
道德上,他已经破产了,
他的谎言、他的冷漠、他的算计,都在拷问着我们这个社会的良知底线。
这件事最让人感到悲哀的,不是 910 块钱,而是一个年轻人在绝望中死去,而那个间接导致他绝望的人,却在用拙劣的谎言为自己开脱,甚至没有一丝人性应有的温度。
他不是在为自己辩护,他是在往一个已经冰冷的坟墓上,又吐了一口唾沫。
这不只是,一场官司,这是一堂关于人性的公开课。
课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生命的脆弱,也看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灵魂的丑陋。
公道或许会迟到,但是我们希望它永远不会缺席。
法律的判决会给出一个结果,但人心的审判,已经开始了。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暖暖 - 30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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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琪 - 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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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的猫DoA - 1 个点赞 👍
小伙会为了诬告一个人多收自己910元钱,把自己命献祭了?
这特么的复合力学吗?
父辈教育我们这一代老老实实做人,特么的专门被这些畜生坑啊,坚决不要学习做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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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微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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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君被注册了 - 1 个点赞 👍
截至2025年7月,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存量约为852万至856万人。
警察有200万人,一人最多打5个电话就解决了。
别说,看知乎就是涨学问,建议明天就把法院都解散,让法官和律师都下岗,省出来的钱给老百姓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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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