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奇怪就奇怪在不是有人报警,而是便衣们直接控制住他带走 ,关键还是三个便衣。
广州警力富裕到这种程度吗?
还有,解释一下什么是“强制”,强制是包含人身控制、暴力等等让人无法反抗,地铁车厢众目睽睽之下,如何强制。把当事人往最坏地步想,那也仅仅是猥亵,而不是强制猥亵,顶格处罚拘留十五天。想搞清案件,结果除了当事人发的判决书截图,文书网上查不到,你倒是放出来啊,看看当事人是否撒谎。
所以,事有反常必有妖。按正常思路理解不了相关人员的动机。
更新:搬运一张评论区的图

更新第二次,放一张知友提供的图片,逻辑是对得上,大家自己分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