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体制内自己公布的罪证,说的林彪、四人帮等极左的“黑手”伸到哪里,
哪里就“大汉族主义”泛滥。
现在的所谓左与民族主义都是网上的炮嘴,无论在“左”与“民族主义”上都没实际动作。
看极左的大汉族主义“罪证”,现在汉圈中使用“满遗”这个词恰恰是四人帮等发明的,他们认为满清侵略中国,满族上层有原罪,文艺、历史界只要是满人、旗人以前经常被纠斗。
看看林彪、四人帮那里“反大汉族主义=反华”
引用一下:
“
把50年代后期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推向极端,在民族工作中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执行错误的民族纲领政策。
否定民族工作,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
林彪、"四人帮"一伙打着反对"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幌子,全盘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
诬蔑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纷纷被撤销。
2、鼓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搞阶级斗争扩大化。
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推向极端,
认定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混为一谈,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鼓吹少数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问题。
把阶级斗争当作处理各种民族问题的唯一标准,阶级斗争方式也成为解决民族矛盾的唯一方式,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
3、否认民族特点、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民族的存在。
林彪、江青一伙诬蔑一些少数民族是所谓的"黑线"制造的"假民族",
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
无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民族。
4、践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侵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
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诬蔑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
在他们的极"左"路线的支配下,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竟然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撤消,有的被肢解,有的被代管。
1967年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被普遍夺权。
林彪、"四人帮"及其一伙在各民族自治地方搞夺权,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陷于瘫痪,根本无法行使自治权利。
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失去了实际内容。
"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5、破坏民族干部政策,迫害少数民族干部。
林彪"四人帮"污蔑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所谓"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
并以此为罪名,打击迫害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制造了大量的骇人听闻的冤案、假案、错案。
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所谓"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所谓"叛国暴乱案"等,
致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受到迫害,有不少
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致残”
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批斗、批判,有的被强迫劳动改造,有的被判刑监禁,有的被迫害致死。
7、破坏民族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文学几乎被否定。
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林彪、"四人帮"胡说"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
粗暴地取消了民族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很多少数民族大、中、小学校被迫停办。胡说少数民族语言"无用、落后",公然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一些少数民族文字的推行工作被取消。
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机构被撤消,民族语文机构被撤消,民族文字报刊被停办,许多民族文献资料、文物、古籍被当作"四旧"烧毁,民族语文专业人员被迫改行。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数民族学者、艺术家被迫害致死。
"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文化教育的一次大倒退时期。
8、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收起改俗。
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把各少数民族正当的风俗习惯视为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侵犯和干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不准少数民族过传统民族节日;
不准少数民族穿戴民族服饰和首饰,强迫群众改装;
把少数民族歌舞说成是"异国情调",不准跳民族舞蹈,把少数民族生活方式说成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予以压制。
"文化大革命"时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遭到了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