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有自己特色的零元购。
抢鱼苗、抢土豆、抢桃子、抢超市、抢翻车的货车...
与西大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东大的零元购还不敢去城市里直接打砸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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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6月已经爆出4起零元购事件了。
北方:安徽宿州抢土豆,江苏徐州抢桃子。
南方:广西南宁抢西瓜,广东肇庆抢零食加现金(广东人还把这个锅甩给广西了)。
以前是投资不过山海关,后来说投资不过南宋版图,
在两广零元购、湖南李维刚村民抢鱼事件以后该说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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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这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吗??????
啥鸡毛都甩给基层,
这群村民要是家家户户手里有钱,顿顿吃肉他闲的蛋疼40摄氏度的大太阳天骑车几十公里去摘这三瓜两枣。
不给老百姓吃饱穿暖、生活安稳,还觉得底层都是贱民天天暴动,
怪不得基本公务已经变成维稳,搞笑。
有人评论国人不穷,纯劣根性,
咱就举个例子,
胖东来最早在卫生间里放洗手液,
经常被偷偷倒空,
主管就想把瓶子变小,顺便找人看着,
于东来得知后,直接安排放最大的瓶子,
开始还是会丢,
但是没几天洗手液就没人偷了。
还有个例子,
一个中国老太,被孩子接到美国方便照顾,
老太发现超市厕所卫生纸没人看管,整卷整卷的往家拿,
快餐店可乐无限续杯,不爱喝水的老太天天可乐喝到撑,
孩子说教老太也不听,
结果不到一个月,老太自己觉得没意思,
没再多取多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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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评论过“安徽 500 亩土豆遭村民哄抢预计近 100 万斤”的事情。
今天刚刚评论了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洪水后,零食店被抢!
现在又看到"徐州一种植户称桃子遭附近村民哄抢损失 5 万余斤"。
我还是这样的观点,如果当地政府不对这样的事情兜底处理,不负起责任来,类似事件就会不断出现!
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当地政府应该进行首赔责任,先把农户的损失先由政府赔给农户。让后公告地方民众:政府讲彻查哄抢分子,主动退还者既往不咎,民众举报有功,不主动投案的,必将严惩!
只有政府出了钱,追讨才有可能完成。只有追讨追责成功才能杜绝此类恶性事件。
而哄抢者只有知道了是政府兜底处理了,他们也会迫于政府的威慑而主动认错自省自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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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还记得有抢土豆的!我还写了回答,,,6 月 19 号又出来一个抢桃子的!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因为上次抢土豆传播太广,被人发现商机了吗?反正也不会受罚,抢就抢了呗,法不责众!
所以我建议下次有这种事情既不要发出来了,发了也不罚,反而反向开启民智!

徐州这事,又来了。
一个种植户承包了千亩山地,眼看桃子熟了,附近的村民就上来哄抢。
这不是几个人偷摘,是成群结队。
果园四周的金属围网,被撕开了,被推倒了,看园子的工人,根本就拦不住。
短短时间,五十亩桃树上的桃子没了。
预估损失五万多斤,树枝也折断了不少。
这种行为叫什么?
法律上,这叫哄抢。
我们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写得很清楚,哄抢公私财物,可以处拘留或者罚款。
过去发生类似抢花生、抢土豆这样的事时,总有些许人会以“种植户不要了”作为借口。
这次桃园有金属网围着,这个借口说不通了。

这个事件的核心,直指一个长期存在于某些人心中的想法:“法不责众”。
这个想法,本身就是对法治的公然挑战。
就在前几天,安徽宿州一个农场也发生了哄抢事件,一百万斤土豆被抢。
当事人报警后,有工作人员回电话说人太多了,没办法。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说法。
有人反问得很好,几百个人抢土豆管不了,那要是几百个人去抢银行呢?
法律的界限到底划在哪里?
五万多斤桃子,按市场价来算,数额已然,不小。这极有可能,已超出了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触碰了刑事犯罪的红线。
这类事件,一再地重演,说明问题,出在更深的地方。
它暴露了我们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以往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大事化小。
村干部和民警上门做工作,劝村民交出抢来的东西,尽量挽回种植户的损失。
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能有震慑效果吗?
显然没有。
反而让一些人觉得,抢了也没事,下次还敢。
基层治理面临“小马拉大车”的困境。
上面任务繁重,下面人手有限,这导致基层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常常选择最省心的、最能“维稳”的办法。
安徽那个,土豆被抢的承包商,不但财产遭受了损失,而且还被各方施加压力,要求其删除曝光出来的视频。
理由是影响不好,对他本人处理事情不利。

更匪夷所思的是,有人甚至可以代替当事人“达成谅解”,接下来对外宣布事情已经解决。
这种“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思路比哄抢本身更可怕。
这种做法,表面上,是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形象。
实际上它所牺牲的呢,是个体那合法的权益,而它所践踏的呢,是法律所蕴含的尊严。
村民为什么敢动手?
因为在他们看来,摘几个桃子不算什么大事。
这是个人贪小便宜心理在作祟。
当成百上千的人都抱有这种心理时,个人的小恶就汇聚成了集体的公然抢劫。
这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基本的道德底线以及法治观念,已经是多么的薄弱。
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光靠事后,调解和道德说教,远远不够。
必须让违法者真正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次徐州的事件,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向全社会重申法律威严不容侵犯的机会。
“人多难管”不能再成为不作为的挡箭牌。

法律的实施存在难度,但难度再大,也不能让法律在群体性违法行为面前退让。
保护一个种植户的桃子,实际上是在保护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保护的是一个能让人安心投资、放心劳动的社会环境。
如果一个地方,连最为基础的财产权,都不能够予以保障,这样谁还敢去那里,承包土地,发展农业,投资兴业呢?
这损害的是当地发展的长远利益。
安徽的土豆事件中,有人说如果只想着用好土豆去掩盖烂土豆,那往后烂掉的,就不只是土豆了。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徐州的桃子。
这次事件如何收场,所有人都在关注。
人们关注的不是热闹,而是想看看,在我们的土地上,法律到底还算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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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图片,桃树已经不小了,不是刚种的小苗

一亩盛果期的桃树大概可以产桃5000斤
那么50亩地的桃树,可以产桃
50×5000=250000斤
所以记者说的“50亩桃子被摘光,树上已经看不到一颗桃子”,很可能并不都是周围村民哄抢摘掉的,老板自己应该摘了大部分,或者损失50000斤可能不是个准数是个约数,是自己估计的总产量减去自己摘回来的产量得到的损失估计值
否则这50亩地一共只有5万斤桃,这产量也太低了
张先生说一共有500亩桃树,其中有50亩遭受损失。那么用其他没有损失的450亩桃树挂果情况,和张先生自己收回来的产量来计算,很容易就能判断损失有多大
另外,图片里显示围栏铁丝网被撕开一个口子,没有显示有更大破坏,那么可以认为这是最大的破坏点。这么大的口子只能一人进出,外面也没有道路开不了车,只能一个人装袋往外背。这么大的缺口还是容易看住的,不可能一拥而上

一个星期损失5万余斤,折合每天8000斤。每天要偷160袋,工作量也不小。一个星期总共来回进出1000多趟,这个缺口处早就应该踩成硬路了
当然,不管有多少,破坏围栏偷盗都是犯罪行为,并且案值肯定是过万了,绝对应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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