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香港人?那我得跟你聊聊19年及以前的民主派分子是什麼嘴臉了,畢竟當年我就住在旺角,開窗就能看見你們怎麼搞事
還記得19年那群黃絲的五大訴求不?其中一項就是不對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檢控。
沒錯,他們堵路、癱瘓公共交通,破壞公共設施,當街毆打意見不同的市民,開傘遮擋監控,對警方及其親人進行人身攻擊……但他們是為了民主!為了自由!為了法治!所以他們不用遵守法律嗷
對於那些反對他們的市民,直接一個通共,反民主,反自由的帽子扣上來,甚至敢當潑汽油
雖然造成了人員財產損失,但他們是為了自由!所以不能有罪!
看到了嗎?他們根本不是要什麼自由,他們要的是特權,而且是自由踐踏反對者的特權,一群低配法西斯罷了
當然了,這種愚蠢行為,也未嘗沒有香港社會多年來的肆意縱容。14年的佔中,一群人公然堵路三個月,嚴重影響公共秩序,最後有誰真的受到法律懲罰了呢?
香港民主派多年來最愛幹的事:在警方面前公然做一些違反法律和規定的事情,包括且不限於堵路,襲警,衝進封鎖線……然後被警方拖走之後,藉此大肆攻擊警察“踐踏言論/新聞自由”,在報紙頭條上炒了一次又一次。
但如果警方真的不吊他們,他們受傷了,又罵警方不維護市民安危。
某個長毛最愛幹這些事了,犯事無數次,但是從未被立法會開除。美利堅的國會都沒這麼離譜呢。
他們這些抽象行為,從來沒有得到過司法機關的真正懲罰,輿論上更是佔盡便宜,自然越發無所顧忌,為所欲為。時間長了,便在年輕一代的心裡埋下這個想法:只要我是為了民主自由,那麼我做什麼都是對的,哪怕踐踏法律和危害他人。
我在中六的時候,記協曾經來我的學校演講。我還記得很清楚,那是個彭博社的記者。講完之後的提問時間,我的同學問了她一個問題:在維護新聞自由的前提下,如何保證記者報導的新聞的真確性 (英語提問,此為翻譯)
那位記者沒有正面回答問題,顧左右而言他,重複了一遍新聞自由多麼重要,然後下一個。
換句話說,在媒體看來,讀者的知情權遠不如記者的“自由”來得重要。
他們天天嚷著要監管政府,但是他們自己不接受任何監管,真是太代表人民啦!
所以,在顏革分子看來:
1.法不上泛民,只要為了民主自由,就可以肆意踐踏法律,傷害他人
2.受害者別想尋求正義,因為記者可以自由地想報什麼報什麼,而讀者沒有要求新聞真確性的權利
從法律到輿論形成對異見者的無死角封殺,這就是顏色革命會帶來的結果。
成功的顏色革命確實沒有流血暴力,反正到時候還不是想怎麼編就怎麼編?
這就是自由嗎?真是太自由啦!
可惜自由程度還是不如西方國家,因為西方國家的執法機關也有清空彈夾的自由。所以黃絲們跑出去之後,反而變成順民了,真是太神奇了。
再給大家一個顏色革命裡輿論操縱的例子:佔領中環
現在提起這個名字,絕大多數人只會想起14年的那場事件,幾乎沒有人記得最初的佔領中環運動是什麼了。
最早的佔領中環運動,其實是對佔領華爾街運動的呼應,運動地點在中環長實大樓樓下。這個地方真的在中環,所以佔領中環運動名副其實,是對香港扭曲的資本主義的反抗。
這個運動名氣不大,最後也無疾而終。它的發起者大概沒有想到沒過幾年,這個運動的名字就被奪走了。
港大某戴姓教授提出佔領中環時,已經是12-13年左右。這是個反政府運動,發生地點在政府所在地——金鐘添馬艦,但是它卻不叫佔領金鐘,非要叫佔領中環。
這是為什麼?
我只知道,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記得最初的佔領中環運動是為了反抗資本主義了。再結合李黃瓜在19年暴動裡的種種操作,想必讀者應該已經能品出一些味道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