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条约的“贡献”很大。
康熙时期1689年《尼布楚条约》割让25万平方公里 外兴安岭及额尔古纳河以西
雍正时期1727年《恰克图条约》割让 10万平方公里 贝加尔湖南部及西南 放弃贝加尔湖周边控制权
乾隆时期1790年吞并 10万平方公里 库页岛
道光时期1840年沙俄侵占100万平方公里哈萨克地区10万平方公里 布鲁特地区
咸丰时期1858年《瑷珲条约》割让 46万平方公里 黑龙江以北
1860年《北京条约》 割让43万平方公里 乌苏里江以东及库页岛
同治时期1864年《塔城界约》割让 43万平方公里 西北边境
1868年沙俄吞并100万平方公里 布哈尔汗国
光绪时期1876年沙俄吞并 35万平方公里 浩罕国
1881-1895年系列条约割让约5万平方公里 伊犁、帕米尔等
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3.6万平方公里 台湾及澎湖列岛
1911年外蒙古独立 156万平方公里 外蒙古(含唐努乌梁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