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祈福放生 2.5 万斤外来鲇鱼被判赔 5.8 万,这些鲇鱼对当地生态有何影响?如何评价放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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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的是,为了「积德行善」放生的 2.5 万斤鲇鱼在放生后大量死亡,功德都掉光了:
2020年12月15日,徐某等人来到钱资湖放生时,被相关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阻止,后一行人偷偷转至金坛长荡湖某港口,放生了2.5万斤鲇鱼。
但不久后,徐某放生的鲇鱼大量死亡。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组织人员打捞,历时10天累计打捞已死亡鲇鱼2.02万斤,支付打捞费、存储费、无害化处置费等应急处置费用共计9万余元。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2/t20230208_600413.shtml 对于此类行为,检察院可依据《生物安全法》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行为人就造成的生态损失作出赔偿。
至于判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这名放生爱好者还算是赶上好时候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若不是因为他赶在修正案施行前的几个月完成了放生、受到「法不溯及既往」的保护,仅仅是罚款了事而没真进局子,否则这个案件的里程碑意义还能更大一些,教育效果还可以更好。
这里还想提出一点展望:目前我国法律的确有关于擅自放生造成生态破坏的处罚依据,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已经变得可刑。但目前法律对于遗弃宠物依然存在盲区,而后者对城市流浪猫狗带来的危害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应当推进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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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正经的:如果封建迷信思想一时无法彻底消除,那宁可劝这些人去放生矿泉水作为代餐,一方面生态危害可以忽略不计,另一方面法律风险也更小,还能刺激消费,岂不是一箭三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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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江苏常州长荡湖。女子徐某“偷偷”放生了2.5万斤鲇鱼。她以为自己在积德行善。
结果呢?2万斤鲇鱼死亡。
渔政部门耗费10天打捞。费用9万余元。
徐某被起诉赔偿。这成了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
你猜猜看,她放的是什么鱼?
革胡子鲇。外来物种。生态杀手。

一条鱼能有多危险?
革胡子鲇,学名Clarias gariepinus。俗称埃及塘鲺。
听名字就知道——它不是中国本土鱼类。
这家伙有多厉害?
科学家们发现,它是广东江河中“外来四恶鱼”之一。另外三种是罗非鱼、清道夫和麦鲮。
广东外来四大恶鱼
为什么叫“恶鱼”?
不是因为它凶。而是因为它太能适应了。
革胡子鲇有辅助呼吸器官。
什么概念?
就是除了用鳃呼吸,它还能用其他器官呼吸空气。耐污染。耐低氧。
其他鱼死光了,它还活蹦乱跳。
南方下大雨时,你见过从下水道跑出来的大鲇鱼吗?
大概率就是革胡子鲇。连下水道都难不倒它。
但更可怕的是它的繁殖能力。
偏肉食性杂食鱼类。
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一旦在某个水域安家,很快就能形成优势种群。
本地鱼类?
要么被吃掉,要么被挤兑走。
外来物种为什么不能放生?
它们在新的土地上没有天敌。没有制约。疯狂繁殖。占领生态位。
本土物种不是被吃光,就是被饿死。
比如:
南方的福寿螺。东部沿海的大米草。华南的薇甘菊。西南的紫茎泽兰。内蒙古和东北的刺萼龙葵。
它们广泛分布在农田、草原、湖泊、河流、湿地、森林——几乎所有生态系统。
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甚至人体健康。
为什么总有人偷偷放生外来物种?
徐某的故事很典型。
她身体不太好。加入了一个放生微信群。2020年12月,为给家人朋友祈福,她组织了一次放生活动。
在水产批发市场,她被告知鲇鱼比其他鱼便宜。
便宜就是好事?错了。
便宜往往意味着这种鱼不受欢迎。为什么不受欢迎?要么难养,要么有问题。革胡子鲇属于后者——它是外来物种,很多地方禁止销售。
但徐某不知道。她只知道:鱼便宜,能多放一些,功德更大。
这就是善良与愚昧的矛盾。
放生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隋朝天台宗祖师智顗大师。他在寺院中修建放生池,开佛教放生会之先河。
但古代的放生和现代的放生完全不同。
古代放生,放的是本土鱼类。在本地水域。有宗教指导。有科学考量。
现代呢?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放的是什么。哪里来的。有什么后果。
只知道:放生积德。鱼越多越好。
回到徐某的案子。
她原本计划在钱资湖放生。被湖管会工作人员和群众阻止了。
不得已,她转到长荡湖某港口。偷偷放生。
为什么说“偷偷”?因为她知道这事不能明着来。
2.5万斤鲇鱼倾倒下去。
25000斤鱼突然进入一个生态系统。
就像在一个小城市里突然空投25000个外来者。
这些外来者不懂当地“规矩”。
不适应当地环境。争夺食物和空间。
结果?大量死亡。
水面上漂浮着密密麻麻的死鱼。腐烂。发臭。污染水质。
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第一时间组织打捞。历时10天。累计打捞死鱼20208斤。
还有近5000斤流入长荡湖,去向不明。
这5000斤鱼更可怕。
如果有部分存活下来,在长荡湖建立种群……
长荡湖的生态系统就完了。
徐某案为什么重要?
因为这是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
以前,放生最多算违反渔业管理规定。罚款了事。现在不同了。
检察机关以破坏生态罪起诉。要求赔偿生态损失费用。
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法律不再容忍“善意的破坏”。
2022年8月1日,《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外来种进行增殖放流。
违者将面临法律责任。
最好的放生是什么?
不放生。
保护现有的野生动物栖息地。
减少污染。
控制过度捕捞。
支持科学的生态修复项目。
这比盲目放生有效一万倍。
参考资料:
澎湃新闻. (2022). 女子放生2.5万斤鲇鱼被起诉. https://www.huxiu.com/moment/270202.html
新京报. (2025). 盲目放生2.5万斤鲇鱼,检察院以破坏生态起诉放生者和出售者. 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48332111129464.html
珠江水产研究所. 外来入侵水生生物-外来胡子鲇. https://www.prfri.ac.cn/info/1132/6653.htm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与防控. 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169/hbzhywpt1170/20210715/6522ff2019d84045bba7e34995c4b085.html
中国政府网. (2022). 四部门公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6/17/content_5696171.htm
新华网. (2024). 1天捞出1吨死鱼!无序放生变“杀生”,难题怎么解? 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429a9b0f-a02e-4b47-b507-98428a81ad99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高si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