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贵州一男子不让女友出去喝酒被剪刀捅伤,女子被判二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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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局三胜 - 2390 个点赞 👍
大家对司法伤情鉴定不太了解,让我们看看详细内容。
经鉴定,王某艳男友右肺下叶破裂、须行且已行肺破裂修补术治疗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右侧气胸伴右肺萎陷63.3%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右侧胸背部胸壁穿透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司法轻伤=数个月的休养后可以下床
司法重伤=快死了
描述里这个重伤,相当于男友肺部就算抢救及时也不可逆损伤了,受创部位基本确定会永久失能。
以下是司法重伤的定义:
重伤指的是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这包括但不限于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虽然强调了“女方曾被按在床上”,但也到此为止了,按照往常惯例,但凡女方身上有一丁点伤口哪怕淤青也会被拿出来说事。完全没提只能可能连用力的痕迹都没有,甚至这个“按到床上”很可能只来自女方口供而非实际证据。
也就是说事发时女方有完全行动能力,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甚至意识清醒。
我说这是故意杀人未遂根本没问题吧?
判二缓二,很有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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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兵鱼 - 2161 个点赞 👍
法律上的重伤二级啥概念啊?
当年赛博亡国的唐山打人事件。
4名女性,2名是轻伤2级,2名是轻微伤。
当时就很多人质疑,说都打成了那样了,才轻伤二级?
但法律上对伤情鉴定就是这么样的,有些情况下,脑袋开花,头皮撕破甚至掉落,颅骨骨折了都是轻伤二级。
可见法律上的重伤二级得严重到什么程度。
结果来个判二缓二,那不等于啥事儿没有吗?
我虽不能理解,但大受震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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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木年华 - 209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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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罗氏 - 20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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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懂 - 168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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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者 - 1525 个点赞 👍
当年那个全网轰动搞得好像要赛博灭国一样的烧烤店互殴事件
其实只是轻伤二级
但是仅仅是我的朋友圈,就有十几个织女跳出来给全网国男分发赎罪券
这就叫系统性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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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let - 148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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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皮使者 - 13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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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桦 - 1369 个点赞 👍
又是反女权群体法盲狂欢。
我感觉相当数量的反女权群体已经是逐步往反zf倾向发展了,这个势头不对劲。
稍微来还原一下事实。
首先,本案中,男方先主动动手,将女方压在床上。
反女权群体为家暴开脱的时候,女方先动手就是男方家暴的正当理由,性别互换,男方动手女方反击,怎么又委屈上了?
甚至在媒体宣传层面,又为男方开脱,将男方行为正当化,给女方加负面标签“出去喝酒”,因为通俗语境下,女性出门聚餐喝酒往往和放荡滥交的形象捆绑,所以男方动手压制女方,可以被公众设想成“对放荡滥交女的正义阻拦”。
但是实在看不下去女友出门喝酒,直接分手不就好了,动手就是一种越界。
其次,法院轻判的理由很充分。
之前还以为是轻伤二级,去了解了一下确实是重伤二级,但判决也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媒体宣传上着重描述了男方伤势以说明女方的恶劣性,但忽略了女方从轻处罚的依据。
女方只捅了一下,并不是主观恶意的连续捅,本身就没有加重情节。
案发后主动报警自首,又是个减轻处罚的情节。
估计也有主动赔偿并取得受害者谅解,要是有的话,也是个减轻处罚的情节。
想了下为什么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故意伤害,使用剪刀捅人确实还是有主观故意伤害他人的成分,故意伤害确实也没毛病。
整个案情挺清晰明了的,不知道反女权群体在跳脚什么。
只是我会想,女性被男性从身体上压制住,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其他办法挣脱、有效阻止男性行为、并且不造成故意伤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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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野95 - 13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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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拷问者 - 12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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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婆豆腐 - 1222 个点赞 👍
给大家辟个谣:朱熹的女儿落水被人救出来,事后朱熹女儿找到朱熹,说那个人在救自己的时候碰到了自己的右手,感觉自己被玷污,希望朱熹能派人把那个人弄死,以全名节。朱熹说你要真觉得那个人碰到你了,你就拿刀把自己右手砍了不就行了,说罢就装出一副要去拿刀的样子,吓得他女儿捂着右手跑了。
然后这件事就被传成了朱熹要求女儿砍胳膊的版本。
所以你看,老祖宗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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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的切糕 - 104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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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了嘛 - 101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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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泽望始 - 87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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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时 - 870 个点赞 👍
B站上刷到一个更炸裂的,反而显得这个没啥感觉了。
云南一女子在男朋友开车时,一剪刀扎破了男朋友的心脏,男友重伤二级。
过路好心人把该男子送入医院,该男子辗转两个医院急救,保住了性命。
与此同时,该女子返回自己家中,等待男友的消息,也就是没有一同去医院。
该女子辩护律师称其实她也是受害者。
该女子的动机是翻看男友手机,怀疑男友出轨。
男友在五天后自行拔了管子从医院跑了出来给该女子道歉。
该女子有一段辩解,大意为:“当时情绪上了头,不管手边是什么都要往他身上招呼。”
法院裁决判三缓三,理由较多,其中有两条:一是认为该女子日后不会再犯,二是认为案发时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该女子在法庭上称以后好好和未婚夫过日子。
以上内容来源:B站:BV16WJFzvEzF,
我怀疑是不是司法机关内对剪刀的认定有什么问题,类似陈鹤皋的尺子,一般不认定为蓄意的凶器之类的。
更进一步黑暗点的猜测,是否是一些封闭社区有流传这种作案手法以脱罪?
毕竟原视频也有提,事发时,该男子驾车路段车流密集,结合前些年徒手殴打公交司机的案件,至少多一个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是不过分不冤枉的。
就好比BV1QT4y177ia,打了公交司机一巴掌,判了四年。我草草搜了几个类似的案子,都是不够重伤也判了三年以上的。
又搜了一下,原视频为央视12台的,链接为https://tv.cctv.com/2021/10/23/VIDEZdeHS3jh1fUT2riMRzCP211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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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558 - 84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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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沙多拉 - 786 个点赞 👍
刘晖和王健两位警官知道了她的实际情况后对她进行了安抚,同时刘晖中队长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劝说宽慰陈某,并随即自费拿出一千五百元钱当场为陈某买了回家的机票,为了不让她害怕,还答应会送她去机场,陈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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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 - 78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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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咕 - 7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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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微明 - 68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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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生优生幸福一生 - 68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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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助人的易 - 669 个点赞 👍
我说过很多遍了,女权是会在邪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卷的。重伤不用坐牢这件事,已经突破了任何一个有基本良知的人的想象,在微博上,还有铺天盖地的女权在为这个女凶手鸣不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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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狼 - 66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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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军营千总官 - 660 个点赞 👍
这女的智商无救了,难道从来不看新闻也不刷手机么?
她都被男朋友按在床上了,马上烧窗帘啊,回头报警强奸,记住要泣不成声,这案子还不成铁案?
大同还是订婚后,这个订婚都没有,判6年无争议吧?
6年后等他出来,找机会跟他吵架,顺手在他脖子上割一刀,还可以收到1500元赔偿。
这傻孩子,真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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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 - 6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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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柠檬大椰子 - 595 个点赞 👍
你猜在“性别红利”系列问题里论述得起劲的某性别会回答么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雪花梨 - 5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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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鱼潜跃水成文 - 576 个点赞 👍
重伤、判缓刑的判决书,在上网公开的数量级,大概在10万份这个区间上。其中,因为恋爱琐事导致的案件,男伤女判缓刑,案例如下:
1、(2022)浙0481刑初34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情是在家吵架,男的把女的打的脾脏破裂。
缓刑是因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2、(2010)深中法刑一终字第128号: 男致女重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审期间达成赔偿协议(45万),取得谅解,改判缓刑。
男开保时捷跑车去茶餐厅接女友,因为女友喝酒吵架,女的就打车走,男的就把女的推倒,女的就砸跑车车窗,男把女拽上车拖走,一边开车一边厮打,男的一只手锤女的头致颅内出血鉴定为重伤。一审没赔钱判四年,二审赔钱改了缓刑。
3、(2017)湘04刑终314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另致一人轻微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未缓刑)。
未婚夫妻分手,男方去女方家里谈退彩礼,谈好了退9.5万,结果还没到家女方就反悔了,男回女方家用剪刀对着胸口戳了两剪子重伤,还戳了来劝架的女母亲的脸。最后赔偿15.5万换了谅解。
4、(2020)辽0402刑初30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七级、八级伤残)。判四年有期,没有缓刑。
男女朋友吃冷面,男怀疑女出轨,从饭店一直吵到马路上,男的走,女的拽着不让走,男的一抡胳膊把女的甩出去磕到头,重伤。没有谅解,所以不给缓刑。
5、(2016)云0125刑初165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男对女言行不满,把女踢到后,踩了两脚,导致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赔偿2.5万女方谅解所以缓刑。
6、(2015)城刑初字第00108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男女在店里同居,因琐事争吵变成互殴,女用碎玻璃戳破了男头,男的看到头流血就把女按倒,女又撕咬用花瓶砸掉男眼镜,男的就拿菜刀对着头砍,砍到女晕过去,没死但是重伤。赔6万换到谅解书。
7、(2015)宝刑初字第99号: 男(和某某)致女重伤二级、九级伤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男女去女方姐姐家做客,吵架,男的持菜刀乱砍致女重伤,然后骑着摩托跑路了。赔偿并取得谅解,具体赔了多少钱判决书没说。
8、(2015)雁江刑初字第9号: 男致女重伤二级、七级伤残(眼球缺失)。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因为养猪场入股发生争吵,男殴打女导致女摘除了一个眼球。赔钱取得谅解。
9、(2016)陕0112刑初869号: 男(禅某)致女重伤二级、九级伤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女的分手男不同意,谈没谈拢,男掏出折叠刀连捅两刀。如实供述,认罪悔罪,赔偿(13.5万)并取得谅解。
女伤男重伤缓刑的案例如下:
1、(2014)威高刑初字第273号: 女致男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男女在家里看电视,女的睡着,男的答应叫醒女的去上班,结果自己也睡着了导致迟到。男送女去上班,到地方了,女打男两个耳光,男掐女脖子抢手机(手机是二人共用支付宝,男的认为夺到手机女的就会屈服),女掏出折叠刀想吓唬男,男上去抢,她就来了一刀(女之前多次掏出刀吓唬男),男归还手机让女打120,女拨打120后男昏了过去,双方都认为女不是故意的。胃破裂肠劈裂盆腔积血。
后来由于女对男悉心照顾取得谅解。
判缓刑是因为自首(拨打120,陪同就医,等候处理),积极赔偿并照顾,取得谅解,被害人有一定过错。
2、(2015)米易刑初字第100号: 女致男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男女为夫妻,女在ktv打工,男和一群人去ktv唱歌与女争吵,离店后男又回店里,把女叫到楼下殴打打晕,被同事扶回店里。当晚一点女找到男(在吃烧烤)持水果刀将男捅伤后,女报警自首。
判缓刑的理由是自首,被害人(男方)有过错(且程度较重),取得谅解。
上述案例男致女重伤9个,量刑在1-4年之间,8个缓刑,一个轻判。女伤男案例2个,量刑2-3年之间。如果你从量刑的幅度,不太好得出结论,说法院性别歧视,女的判的轻(在这类案子里)。
可供总结的,受害人谅解书非常重要,是判缓刑的前提。如果大错已经铸成,比请律师更重要的事项,床头捅刀床尾和。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区间是3-10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由此可知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把量刑减轻到3以下,3年以下就适用缓刑。
如果你过一遍这些案子,会发现每个案子的差异都挺大的,也没有什么数学公式指导具体的量刑。(可能有,但是我是个房产律师,所以我只能随手搜搜判决倒推)
搜的过程中会有一个感受,女伤男很难找。
就是判绝大部分是男伤女,女伤男很少,因为案例少,从统计角度就缺乏证明力。但是这又说明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你要站在男女平等角度讲,两性本就是天然的不平等。一个大数据佐证,刑事案件中男性被告人占比超过90%,所以具体到男女朋友互相伤害,多看几份判决,或者不看判决你凭生活常识,便知道谁造成谁重伤更容易。
这个过程中还翻到不少同性相残,有同性恋人之间的,也有捉奸的,数量颇多的是前男伤现男,量蛮大。
符合条件的男打女重伤,是女打男的八九倍,所以这类刑事案子你拿来打男拳还是打女拳可不好说了。
我的数据样本小,缺乏统计学上的意义,但是思路应该问题不大,我欢迎有人用更多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统计推翻我上述结论。
群体心理学谈一个概念叫达克效应,就是说当一个人不懂一个东西的时候,他才敢说,稍微懂一些知道自己不懂,就不敢轻易发言了,这是对知识的敬畏,到你真的懂的够多了,你敢说了,这个叫专业。
刑事这块内容肯定不是我的专业,但是维权我经历了许多,维权是我的专业。
维权的其中一个干扰项,拖后腿的因素,就是达克效应,就是群体里一群不懂又不知道自己不懂,所以特别敢说的人,总是取得舆论优势,最后拖垮了整个群体。
我认为任何成功的维权,现实生活中是如此,总结人类社会上下千年维权历史亦是如此,都是站在集体有一定的智慧的基础上的,乌合之众的维权通常大概率会失败。
我说的更直白一些,人傻,你拳都打不赢。
脑子清醒的人,看了这些案例之后,应该得出的结论,应该是对刑法有所敬畏,吵架在情侣之间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吵架归吵架,不要上头。
以上几乎所有的案例,发生在夫妻之间、情侣之间的,都不是毫厘之间就重伤,而是从小吵小闹逐步升级,大吵大闹再到动手,动手之后又上升到伤害,而轻伤以上就是牢狱之灾了。
等打了110、120了,当事人通常会冷静下来,但是大错已经铸成。
在外人眼里,这类犯罪危害性很小,因为他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通常也会考量双方在矛盾升级中扮演的角色,所以量刑普遍较轻,不是因为对性别的同情,而是这类案件自身的特点导致的:就是为啥会重伤判缓刑,不是说重伤严重不严重,也不是说时代版本有啥变化(上述案例跨越了20年以上)。
应该吸取的教训不是你性别之间神仙打架、宏观叙事、阴谋论,而是作为一个单独的人的时候,你和一个异性相处的时候,你该做什么,你不该做什么。
我一直强调案件类别,还有一个原因,我自己的专业领域不存在性别歧视。
一个小区告开发商,从来没有女业主能赢,男业主全输这种好事,真有的话我就安排各家房本改名了。要么大家一起赢,要么大家一起输。在开发商面前,别说男女平等了,在开发商面前,人人平等。
现在知乎一提到法律问题,就不谈法律,漫天的拳影,先看被告人被害人是男是女。这70%的男性用户凑在一起,居然不聊怎么泡妞,天天讲姑娘都是老虎。
一首《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送给各位。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待:
“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小和尚暗思揣:
“为什么老虎不吃人,模样还挺可爱?”
老和尚悄悄告徒弟:这样的老虎最呀最厉害!
小和尚吓得赶紧跑,“师傅呀呀呀呀呀,
坏坏坏, 老虎已闯进我的心里来心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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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