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阳和平4月18日晚的b站动态《致江苏省苏州市政法委书记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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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芈 - 4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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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向刀丛 - 273 个点赞 👍
我感觉很多人是不是对院士、教授、研究员之类的玩意儿有什么误解
北京城里面的院士、教授、研究员比永定河里的王八还多,站在东西城随便扔个石头都能砸到一串儿头衔——那又怎么样?别说你是对外经贸大学的副教授,你就是实权部门的处长,只要不是分管领导或者巡视组,难道苏州政法委就会高看你一眼了?县官不如现管。
说起院士就是副部级领导如何如何,但我见到的院士,该怎么柴米油盐还怎么柴米油盐。你那点儿级别、人脉、圈子放到外地可能觉得挺唬人,但你周围的人,也是教授、院士、研究员,大家也都是一样的,没谁把你真当盘菜。
结果就这个外大的副教授,让知乎的激流系网左一吹,搞得好像阳家一根小指头就能碾死刘司墨似的。
更不用说阳和平从2007年回国到现在都是个副教授,连个教授的缺都补不上,更说明实际上没啥人真把他当二代捧着。
实际上,副教授也是个荫官,类似红楼梦里贾蓉捐的五品龙禁尉。从荫官起步不丢人,但是呆在副教授的岗位上快20年没动弹,说明首先荫庇他的人要么退了,要么根本不关心他;其次而他自己也没什么学术能力和政治能量。如果你了解在中国高校里评教授的流程,你就会知道评不上教授,意味着哪怕是在外大内部都没有人把他当盘菜。
顺便提一句,每年民政部门救济对象救助标准里面,待遇最好的是“起义投诚人员、特赦托派人员”,阳老头在塔的心中实际上就是此类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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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伯爵 - 271 个点赞 👍
马前卒的名言:“被踢出统治集团的失败者和高级官僚的家奴,最喜欢放大统治集团塑造的神秘感来骗人。”
在家国同构的社会权力结构中,一般民众是“孩子”,管理者是“家长”,那么外国人、少数族裔的角色是什么?
是客人。
对客人可以客客气气,可以面上尊崇,也可以拿着孩子心爱的玩具给客人玩,不懂事的小孩看到这种情况会误以为客人好像也是“家长”的一员。但这个家庭的真实权力结构,跟客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实际上对“客人”,永远有一层潜在的防范态度。
当然,具体到孩子王这事,虽然我看一堆他的拥趸提到他的“权力”就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感。但其实过去这些年,“老子英雄”这些人,影响力和地位实际上都是在大幅下降的。出生优越的人,可以大放厥词而不用担心后果,可以找到地位很高的人吃饭而对方对他们客客气气,但他们影响公权力、干预决策的能力基本为0。
但这些人有时候会认不清这一点,所以会搞笑到去在B站发公开信来试图影响政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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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 - 23 个点赞 👍
同为老佐,艾公虽然声名扫地了,但作为个教授,艾公好歹也发表过几篇论文吧。不管艾公的论文是怎么来的,反正艾公复制粘贴技能还是有的吧?
阳和平也是个教授,据说干了几十年,什么学术成果都不见,连水论文都水不出,可见其水分比艾公还大。
我看好多网佐强调阳和平父母的身份,其实阳和平如此水平还能混个教授,已经是仰仗父母遗荫了,还想要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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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柯第二 - 8 个点赞 👍
简单说两句:1、如果信中所述情况属实,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权。
原因很简单,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低于刑事自诉,法院的立案宽容度和审查标准都比较低。
如果他以对方侵犯其名誉权提起侵权诉讼,很大概率会被受理。
但显然,他对对方太过不满,以至于想把对方送进去。因此,他的诉讼期望过高。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希望把法院作为他吵架吵赢的工具。
建议他在受挫之后,调整诉讼预期和策略。
其实说破天,这类案件,无非是网络争吵所致,如果一定要分个对错,民事诉讼,也能实现目的。
2、这类案件在任何一个国家,对法院来说都是非常麻烦的案件。
因为当事人不仅仅要解决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还要解决谁对谁错的问题。但很显然,这个案件中涉及到大量的意识形态和政治问题,法院一般不太方便发表意见。
为什么法院不方便发表意见?因为一方面,法院没有权力去干涉意识形态和政治问题。这类问题,一般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
另一方面,法院如果轻率发表意见,无论是对内或者对外,都会引发误读和误会。
3、在立案受挫之后,请求权力人士介入,这是很国人的做法,看起来倒不像是美国人。
信权力,不信法律,这是国人的基本传统,显然这个美国人也没有例外。
4、这个案件是否应当立案,因为一方是法院,另一方请了律师,不了解事实,所以不便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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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