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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人民法院报的最新推文:《我是法官,性别女》?

对不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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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性物化,还洋洋得意。

法律是公平,而不是性别。

陪审团就是这样为所欲为。把法律当做谋生职业,突出所谓性别特殊性。

法律就是法律,是专业的相对公正,不是性别的摇尾乞怜,把女性当宠物。


做谋生职业,如果做个反向,就是:你是妓者,性别男。

有意思吗?

编辑于 2025-03-12 22:41・IP 属地北京
居庸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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