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乎的。
公司在给一个英国美妆品牌写提案,写到marketing明星代言部分。
顺口聊起来找哪个来代言呢?
提案负责人,典型的无孩爱猫女+傅首尔长相,脱口而出两个字:郑!爽!
我刚喝进去的一口水差点都要喷出来。
有同事提为什么找郑爽呢?她黑料不是很多吗?
负责人说,那又没事的。郑爽有好多粉丝呢,现在都在等着她复出呢,只要她复出了,那些粉丝都会买的。
后面她的提案有没写进爽子,我就不晓得了。
但我还记得爽子直播带货收了几十万坑位费,只带出去1件货,被起诉的事情。
作为非利益相关的同事,察觉到这个代言人有点怪怪的,但绝对不会多提两嘴。
你出了爽子,我说爽子不行,那你问我谁行,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不自己给自己找事吗?
或者爽子死忠粉真行了,带货能力嘎嘎的,反过来说之前提过的,但是某某说不太行,这不给自己找锅么?
那至于品牌和公司是否会收到影响,没有决策权和建议权的非利益相关者,就算晓得了,这个事情怪怪的,但也选择就这样吧。
也许当时那波人请杨笠时候,也是这样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