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错结局了,对比吃牢饭的话。
这对夫妇是完全不懂法,还以为这种事是小打小闹:损害商誉是妥妥的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重大损失启刑点是50万。
根据 @企查查 折扣牛算是流水规模不小的企业。
假设这对夫妇的剪辑视频真的发酵成舆情了,给“折扣牛”公司造成损失超过50万几乎是必然。 (起码这流水的公司整出损失50万的证据,真不算难事….)
到那种情况下,一旦“折扣牛”公司方报警,
下步就是面对《刑法》,那就不是亮亮和丽君了。
大概率是牢亮,牢丽了…

不要以为网红有“免死金牌”,
这对论流量还不如之前的“铁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