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用针扎同学200多针,确实不算校园霸凌——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来定性。
因为校园霸凌的本质是精神伤害,比如排挤、侮辱,比如殴打、逼迫吃大粪等。在这里身体伤害只是构成霸凌的一个因素,并不是必然要素。
而扎同学200多针,其目的就是伤害,其结果也是有可能对同学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在这种情况下,仅仅用霸凌来定性已经不准确了,理应用更严重的故意伤害来定性。
由于当事人都是小学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警方有必要将此犯罪行为记录在案并封存。虽然因为年龄的原因这样的记录不会公开被查询,不会对该男生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造成直接影响,但封存的档案仍然会对他造成压力,减少他以后继续犯罪的概率。
至于民事方面,男生的父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需要责成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该男生后续不会继续伤害该女生。
相关部门应该安排该女生接受专业的心理辅导,并且该费用应该由男生监护人赔偿。
发布于 2024-09-10 10:30・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