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子的本质就是达成妥协。
这个案子受害者只会沦为笑柄
人伤案子,哪怕是律师费合理区间都是全额支持的。
我就说说我的遭遇
2022年9月1日,有个磕了药的女乘客把脚放在前风挡下,我提醒她把脚放下,对方立刻开始发飙。
然后我直接靠边让她下车,她下车前还那我一瓶水,这个时候骚操作来了。
打开水瓶子就往我人和车里泼洒。
也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我的特斯拉屏幕开始异常闪屏,这尼玛能让你走?
下车阻止其离开,
怎么阻止的呢?拉住对方的手。
然后对发就对着我的手背咬了下去,一共三口都怕破皮了。
报警
我不接受调解,对方查出嗑药,拘留10天罚500,因为疫情延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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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份起诉,
先调解,调解的法官让我请律师把档案调一下
这个时候产生5000律师费支出,本来是不用请律师的
半年后开庭,结果,对方还是没到场,法官也没到场,变成单方面调节。
伤口愈合30天,但是保留了20天的照片证据,因此我索赔20天的误工费和律师费合计13000外加5000精神损失费。
一开始书记管就在对我进行打压,但是黄浦法院就这样,我见多了。
我就这个态度,少于11000(包含5000律师费),我们走程序,你缺什么资料证据我给你补上
期间还被书记员嘲讽这5000律师费真好赚。
那也得感谢黄浦法院赏饭。
最终对方赔付11000,撤案庭前还是庭上和解忘了。
因为某个法院工作人员的兴趣,就让原告请律师去调档案,而不是自己去调档案。
“如果你不支持,我只好提交电话录音了。”
那个书记员立刻急了,“我没说不支持”
王法官被杀,杀人者服毒自尽的案子一点不奇怪。
原告诉求18000,法官排除了认为“不算证据”的证据或者材料线索,算下来9000多,被告是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是12000,
不管怎么算,正确答案也应该在12000-18000之间
那些碰瓷的你们不去抓,去刁难一个真的受伤的受害者,
这不成了双输吗?!
你管这叫依法办案?
依的哪条法?办的什么案?
作为法官也就是仲裁者,如果被告认可原告提供的“证据或者线索”也应当支持,本质上是被告出钱,原告貌似没请律师吧?还省了好多律师费呢
原告不满意判决,为什么不去宰了把他撞伤的车主也就是被告1,却去杀害法官后自尽?
作为出庭双方,其实双方的通信地址都是暴露的,何况还有驾照行驶证作为事故报案期间的存档。
明显被告车主更容易杀呀,所以很简单,在原告心里仇恨这个世界,并且决定一换一带走一个的时候,居然选了法官?!
这可算不上“好人就该拿枪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