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这种政治生态是官僚集团赖以生存的方式并且固化,谁不贪就不能被当作自己人,就不配为官;谁不为犯事官员遮掩、帮偏,谁就不是一路人,就不配为官;所谓政府工作已经被官僚利益共同体当成了围猎全社会方方面面利益的狩猎场,尤其在权力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不吝组成集体围猎的场面和达成事后的攻守同盟犯罪组织,所谓地方塌方式腐败既此情形。贪腐政治生态还有更为严重地情况,既从行贿受贿出发结成以隐藏在中央组织的高层官员为首的政治联盟组织,不仅大肆破坏社会经济和民生生态,还不惜勾连境外势力搞分裂活动或为其打掩护,并一定程度地直接威胁到国家政权合法性存续基础。
反腐、反腐,实则党中央和政府做出的生死攸关的无奈选择。好在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在反腐最为关键的军队领域已经取得了卓为有效的胜利,为了国家社会内部相对和平和稳定不出大的动荡,人民应当相信党的决心和能力,给予反腐必要的时间。
有人问,反腐在世界各国政体最有效的阳光法案为何不施行?在前文里已经给出了原因,既得利益集团的腐败已经形成了一种政治生态,也就是一种很明显的国家政治道路的选择。这在国际上的国家政治治理结构并不罕见,在我国更是历史性的文明沉疴。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在我国拥有相当强大的政治话语权柄,在他们不搞明确的政治破坏活动、反党活动或者叛国活动前提下,是很难分辨或判断是非对错的,而他们表现出来的观点也仅仅是观点的多样性之一,不能谁的意见相左就喊打喊杀地大搞铁血政治、独裁政治不是。因此既得利益集团敢于明确反对阳光政治、反对整风运动、反对文革,并在国家政策、法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力,形成倒反天罡的势。
此篇行文基于改开以来的社会观察和国家反腐成果对全国人民的通报,不涉及具体组织和个人。
借一位高干的看法为结语:谁人忌烟火,哪个不阿屎。不以法制阳光法案治理,反腐只能说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