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到明面上的理由一般都比较冠冕堂皇,不要听他们怎么说,要看他们怎么做
20世纪50年代将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进行全面国有化的时候,给老百姓有个这样的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给国家,这是你的付出,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小孩教育都由国家包了,这是一种对称的公平的交易。但是过去30年的改革过程中,国家把老百姓的工作、住房、医疗、教育等责任丢回给了老百姓个人,国家基本不管了;但在另一方面,国家却没有把当年国有化过来的私人财产和土地还给老百姓
引用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劳东燕教授对签发网号的意见(当然,这篇意见不出意外的被删帖了)


对于越权与违宪行为,如果你认为政府有权在特殊情况下打破法律,那么他们就可以为了打破法律而创造特殊情况
编辑于 2024-07-31 12:49・IP 属地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