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请马前卒喝茶,苏州的公务员效率是高的,受理正常渠道的投诉,那效率是低的。
按照受理案件的流程来说,纪委监委如果认为该案件不属于规定的受理范围和条件,应该按照规定向举报人出具纸面的不予受理相关通知,并注明不受理的原因。
如果决定受理,那就按照正常流程办,这个办也是有时限的,虽然国家规定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增加办理时限。
但也不是可以一直拖着,不程序性办结,也不主动告知投诉人原因。
毕竟一年多啊。
苏州市经济很好,但是再好,苏州市在行政级别上仍然是地级市,非副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
被举报对象按照级别,也属于市管干部,属于苏州市纪委监委的管理对象。
如果连监督一个管理对象都做不到,这个市级纪委监委的职能又是什么?
发布于 2024-07-30 06:27・IP 属地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