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社会过去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共识,也是社会对男人的规训之一,即“大男人不要跟女人计较”。
但似乎有某种魔力让女性只要遭受到事,哪怕这个事是自己陷害他人,都依然要通过在网上歪曲事实的方式来进行发声,想要令男人付出代价——社会性死亡。
最典型的就是张薇诬告地铁大叔,当时已经进行了调解,转头还是把对方挂上网络。比如无锡蛋糕店,警方调查都出来了,女方依旧继续造谣。还有更久以前的清华腚姐,在没有查证监控的前提下就在网上散布信息污蔑诽谤无辜学弟。
于是随着这些年女性诬告陷害男性的案件一次又一次警醒男人后,过去数不清的血淋淋案例让男人意识到,哪怕过去认为再小的一件事,哪怕是矛盾在当时双方都接受了调解,依然会遭受女性的倒打一把,甚至被“调解”堵嘴后,就会被人岁月史书,把一切错误归咎于无辜的男性。最著名的就是货拉拉案的《底线》和本案的《时光代理人真人网剧》。
而且法院一审给出的理由非常难以服众,即经典的“扩大影响系男方责任”,而我们都知道过去无数次女方写作文造成巨大的舆论影响,却没有见过哪一次是因为这种理由让女方败诉的,相反还会更加对男方重拳出击(不管男的有没有证据是错的),而现在变成男受害人女加害人的情况下,却成为了让男方败诉的理由,只会给人感觉双标。
因此追风小叶的不妥协,正是过去一次一次的妥协带来的结果,如果你作为受害人大度,本质就是你成为了维稳的“代价”,作为代价的结果就是,你被堵嘴以后不能再为自己发声,明明是你大度原谅加害人,会被岁月史书成你才是别有用心的那个人,甚至你的私隐都被各种曝光,影响工作影响家庭影响社会声誉人格精神受到影响,你失去了一切,哪怕想努力因为被聚焦在大众的目光下变得失去自由,你想重新开始都是错的,然后加害人则可以美美隐身,没有任何影响,甚至你不能进行同态复仇,因为某些人就是企图捉到你的把柄,倒打一把,好要挟你放弃维权。
为什么以前那套“大男人不要跟女人计较”的逻辑能够成立,虽然本质上也是欺负老实人,但是老实人还是会得到一些所谓的安慰,而且事情是真的过去了。而现在是什么情况,一旦你被诬告,女方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通告天下,让你社会性死亡,这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微博抖音小红书升堂的结果,已经是形成一种女性之间行为风气。
所以为什么一件事实清楚的案件,竟然要调教6次,而且女方只有1次在场,可以说所谓的“调解”只是单方面对男方的施压,要包庇诬告陷害别人的2个女人,这么简单的案件作为受害人维权竟然如此艰难简直不可思议。
这么多年的判例已经告诉大家,只要被女性诬告上,你就要同时面对社会性死亡+维权困难两条路,女的诬告不存在任何代价,以后男性走在大街上,随时都会有被女性诬告的风险。我不想生活在一个被女性一声没有任何证据的诬告,就要陷入自证清白,被保安控制住让路人围观的环境里。他是不幸的我,我是幸运的他,如果我现在不为他发声,以后轮到我被女性诬告,就没有人为我发声。
7.27
我看到很多答案在洗地,说追风小叶的诉求不合理,败诉是正常的。
我不知道这些人平时有没有关注过其他判决,这类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很多都会说原告的诉求是多少钱,最后法院判决要给多少钱,并不是说你了多少法院就只能按照你的来,人家法院是可以根据事实自行判定的。
如果法院觉得追风小叶的关于道歉方式和赔偿金额的诉求是不合理的,是可以判决一个法院认为合理的标准,而不是直接判决追风小叶败诉。5W不行,500行不行?50行不行?在地铁道歉不行,那在微博抖音小红书网上公开道歉并且至少挂10天公示行不行?
反观之前女方发的道歉声明,署名X某某,你会觉得这是有诚意的道歉?过去一大堆案例说明,法官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的,怎么这点事都判不下来?
而现在直接判决败诉之后,就相当于法律上这两个女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男方的名誉侵权,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女人在大街上随便污蔑一个路人男子是偷拍狂,然后出动保安对其在大庭广众下进行控制半小时之久,再把他送去警察局浪费一堆时间来自证清白,以上这些行为都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和道歉,因为法院都判决了这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这无疑跟过去老人倒地讹路人一模一样,坑到一个就是赚,坑不到也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这无疑是加剧社会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