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由于电动车楼道内充电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伤亡,因此开始严查电动车。
严查过程中,发现大量三轮电动车以老人代步车名义销售,由于此类车辆介于残疾人代步车标准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车标准之间,因此虽然不能上牌,但也在路上行驶。
由于不能管控,因此一刀切,禁止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然而,购买三轮电动车大部分是因为高龄或重大疾病,比如肺部纤维化、肾脏衰竭等,虽然不是残疾,无法获得身体残疾证明,但身体健康和机能因病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所以购买代步。
严禁三轮电动车上路,对此类人造成严重影响,一些经常需要就医(如血透)的慢性病患者原本自驾三轮电动车就可以往来医院,但现在不得不乘坐出租,不但增加成本,而且就医取药极为不便;这些病患原以三轮电动车代步,购物采买,外出行走,可以减轻家庭负担,如今却不得不蜷缩在家,坐困愁城,这便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我们深谙这一建国以来几十年的执政弊端,但从无头绪去化解或改正。
其实真的毫无头绪或办法吗?当然不是,可以说绝大部分人都明白造成弊端的原因,但恰恰无人可以触动改革弊政的核心。因为这意味着政府自剁手脚,不再干涉社会私域运转。比如三轮电动代步车,交管部门不能以权代法,禁止上路行驶。但电动车和电池产品的监管部门却可以提出更为严苛的安全标准,制定相关法规,令高风险和违规产品无法上市。前者是私域范畴,不可任意践踏;后者属公域范畴,应该严格依法。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却无法做到。因为政府总是把手伸的很长,要把社会方方面面都管控在手。
因此,只要以上逻辑不发生根本性改变,弊端核心逻辑不发生根本性改变,那么任何领域开放都是虚伪的。今朝行权允许经营,明日通知禁止开业。权比法大,如之奈何?
发布于 2024-07-16 06:09・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