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搞笑的是这就是按法律规定判的。
当前版本的【强奸】,完全不需要【强】,甚至不需要【奸】。
强奸案的判定,非常的简单:
1.有发生性关系的证据。
直接或间接证据都可以。直接证据就是体液、视频录像。
间接证据就是男方承认发生过性关系,口头承认、社交媒体上承认这些都算是证据,比如女方在微信上询问男方:昨天爽不爽,男方只要回答:爽,就能被视为性交证据。甚至也不需要男方承认,只需要证明两人曾经独处,也能成为性交的间接证据。
2.女方认为自己在性交过程里,处于被强迫的状态。
是不是自愿的,是完全由女方个人主观感受决定的事情。
比如有视频显示,女方当时的表象没有任何被强迫的迹象,甚至非常享受,但只要女方说自己当时不自愿,那就是强奸,因为她可能担心自己被嫌犯伤害,而配合嫌犯。司法实践上,性同意也是可以撤回的,事后只要咬死是强奸,任何性同意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司法实践上,婚内强奸也有判例了。
总结:
只要发生过性交,女的说强奸那就是强奸了。即使未发生性交,也可以用强奸罪把人送进监狱。
只要不是特别恶劣明显的勒索诈骗,诈骗罪在“正常恋爱”面前基本是无效的。
近期的可以看看胖猫事件:
远一点的看这个:

也不是没有反抗的:
福建灭门案:
2024年2月17日,福建泉州南安罗东镇政府附近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
该嫌疑男性之前与受害家庭女性订婚,并支付了15万彩礼。女方收钱后结果后悔,两人因为退彩礼问题等闹翻,女性告嫌疑男性强奸,把嫌疑男性送进了监狱。
嫌疑男性刑满释放后,怒意使他决意复仇。于是该男性出狱就直接奔女方家去,把女方的奶奶、父母、弟弟等挨个用刀宰了。
女性本人由于此时已远嫁河南郑州,躲过一劫。办完这一切后,嫌疑男性自服农药企图自杀。
网友评论是没杀法官算不得英雄。
载入史册的马彩云:

不好评价的: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起因是婚姻问题)2001年3月16日,发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起恶性爆炸刑事案件,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事后主犯靳如超被广西警方抓获,同年因犯有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不好评价的:
甘肃省民乐县法院爆炸案:2006年1月6日,钱文昭在甘肃省民乐县法院的年终考核会上引爆炸弹,他和4名公职人员一起丧命,22人受伤。
起因是汤惠兰(她长年的不治之症已经掏空家庭了)和儿子钱多福离婚,法院要求男方支付他无力支付的金额(7.1万)。
钱多福跑到邻省教书以逃避执行。法院派出执行法官进行强制执行,路上毒杀钱多福,并定性为自杀。
钱多福临终前的短信指明了执行人员的过分操作。后续尸检报告显示,钱多福是因为服用过量氰化钾身亡。
钱多福在去世前并没有和汤慧兰走完离婚程序,在法律意义上来说,汤慧兰仍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她最终拿走了钱多福的房产,就连此前的七万块钱也一并判给了汤慧兰。
钱文昭的妻子被气死了。
妻儿双双去世,钱文昭多次找法院寻求公道无果,最终引爆了身上的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