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个回答含有被封锁的答案4个

「被家暴 16 次需终身挂粪袋」女子离婚案将开庭,其希望将施暴者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能否获得法庭支持?

大熊猫
277个点赞 👍

有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点,反正我不会这样说,存在家暴情形,又有报警记录、就诊记录,还写过保证书,基本上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很大可能会一次判离,即使不一次判离,继续分居,等个一年继续起诉一样也会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大量的案例证明婚内强奸也可以构成强奸,这点可以向公诉机关反应,加个强奸罪,不过强奸罪取证比较困难。

第三,之所以离婚还没有离成,是因为离婚案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参加庭审(涉外离婚的话可以协调法院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庭审),律师即使作为代理人也只能一般授权,不能做特别授权。而男方已经被抓了而且对女方有故意伤害和虐待的情形,法院应该是想等到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再审离婚案,从另一方面来说女方属于受害人,司法机关一般不会让嫌疑人和受害人过早的进行接触以防后续证据方面有问题,而且他们的离婚案一定是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开庭的,协调看守所或者监狱也要时间。

最后,之所以没有判故意杀人罪,大概是因为没有杀人的故意吧,司法机关也不怎么好定性。

我是长沙向律师,关注我为您解决疑难杂症。

编辑于 2024-05-26 21:08・IP 属地湖南
长沙向律师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