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推动法律过度延伸到私人领域。
我很理解部分人期望在人际关系中得到法律全方面保护的想法,但法律不应,也不该,也不能关注到“目标嫌犯无行为而导致的当事人精神损伤”。
是,你很痛苦,可第三者观察的话,会发现对方啥都没做。
是,你很痛苦,可第三者观察的话,会发现对方甚至从没出现在你眼前。
是,你很痛苦,可第三者观察的话,会发现你辱骂对方的时候,对方没有任何反击。
……
也即,对任何在场/不在场的第三观察者而言,你其实才是戕害自己的凶手。
对方曾承诺过百依百顺,可对方毁约了,凭什么不被法律惩戒!
是,对方违约了,这里建议拿出合约去起诉赔偿。
对方曾甜言蜜语换来我和TA结婚,可现在对方不再回应我的语言了,凭什么不被法律惩戒!
是,对方不再回应你了,这里建议拿着结婚证起诉离婚。
我就是不想离婚啊!我不知道离婚可以解决吗?
那没办法,离婚这个选择你一直可以选择。你不能既不希望走向关系的完全崩坏,又希望对方可以转变相处方式。
说实话,监狱里大把出了狱后又违法犯罪的人,这已经证实了指望国家暴力机关的介入来改造一个人是不靠谱的。
你没得选,你只能自己改变。
你需要自己变得不再把快乐和对方挂钩,
你需要自己变得不再把生活的顺利和对方挂钩,
你需要自己变得不再把幸福生活和对方挂钩。
你需要的从来都是自强!而不是什么“法律对弱者的保护”。
婚姻中你从不是弱者,是你自甘为弱,你才是了弱者。
发布于 2024-05-06 08:35・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