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个回答

冷暴力是否应该被法律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

人民法院报
1个点赞 👍

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冷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一种,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压制等,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特别是对于女性,更容易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孤独感,被遗弃感,变得或者脆弱易激动,或者抑郁消沉,或者狂躁不安,严重的还可发展成为精神病。因此,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2021.1.1生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

综合来说,冷暴力应该被法律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但认定非常困难,且危害结果难以清晰界定为家庭暴力,如果以法律形式来规范,势必存在很多漏洞,容易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若以法律形式来规范,则需要大量的判例来佐证,提高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较大,可能会存在不公允的现象。

发布于 2024-05-08 14:29・IP 属地辽宁
染指轩赋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