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去年某个男生自杀了,微博上了热搜。
从聊天记录上来看,说是被同学曝光了隐私,全网声讨杀人偿命……
我就是回了一句那不足以构成他自杀的理由就被针对了,骂的很难听。
还有人说我在“宣扬”受害者有罪论……不知道哪儿学来的词儿。
他是受害者的前提是针对“曝光隐私”一事他才是受害者。
对于丧子事件,他自己才是主谋,曝光隐私的人可不背这个锅。
别人有什么错是按照做了什么评判的,而不是看结果。
更何况这完全不能构成因果。
你不能因为说我踩了你的脚一下,你就引爆了立交桥,然后说起因是我。
自杀当事人对“杀人”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对伤害关心你、爱护你的人承担主要责任。
只不过人死了没办法追责。
这么做完全没有任何好处~
除非你很有心机的想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即事后的“舆论”“网暴”“人肉”都是你计划里的一环。
那您在大气层,高出我太多,当我没说。
我只能说遇到事情可以选择求助,没必要自杀。
说的赤裸一点,都是屁大点儿事,都是可以解决的。
我对社会建议是,优秀的男女们成立帮扶组织(可盈利)。
让那些因为感情问题这那的人知道:抛弃自己的人,屁都不是。
另外,学校也可以在学生们早恋前就进行相关教育。
编辑于 2024-05-07 16:50・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