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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1岁男子跳江,为什么要骂他的女朋友?

过略

因为这事里重庆这个女人pua男方太狠了,pua男子两年半,榨取了51万,把男子pua的跳江自尽了。男子跳江自尽后不久,女子还在网上发自己的自拍照身材照、钓鱼文案。女子只还了13.6万。该男子是王者代练,每局挣20,每天日夜打单挣钱,如果在两年半时间里挣51万的话,他需要不吃不喝、节假日不休息,每天打十几个小时……

该男子经常每天只吃一顿饭,吃10元左右的廉价外卖……

现在首要任务是要求三法(公检法)按照包丽案的标准履责,

著名的北大“包丽案”,三法已不止一次用法律确定,没有结婚也可以适用“虐待罪”,没有结婚也可以按照“事实婚姻”来判,北大“包丽案”男主已经被判刑。同时,法律还明确规定,过度限制配偶经济消费,也是“家暴”。

本次事件很明显女方虐待男方导致自尽,而且部分情节,比北大“包丽案”更为恶劣:

首先,包丽当时已经成年,而“胖猫”比谭竹小了整整7岁,女方大了整整7岁,“胖猫”在恋爱供养谭竹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还是刚成年,这个是重点,两人完全是心智不对等,行为能力不对等,

包丽,自杀,“胖猫”,自杀,

包丽,时间短,“胖猫”,时间长达2年半,

包丽,没有供养男方,“胖猫”,供养对方2年多,

包丽,男方被判“虐待罪”,谭竹案,至今没有公权力介入,

公权力,却沉默了,

有人说“胖猫”是自愿的。难道包丽不是自愿的?有人说包丽被控制,“胖猫”年龄小7年,难道不是更被控制了?

“胖猫”为了节约几毛钱换外卖餐,也要应女方要求转款,这难道不是明显符合“过度限制经济消费是家暴”的条款?有人说“胖猫”没结婚,难道包丽结婚了?

这次话题,重点是三法去哪了?更恶劣的案件,却没有三法介入,明文规定的法律,对女方竟然无效。性别互换,法律,就失灵。













发布于 2024-05-04 22:36・IP 属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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